个人资料

rock

 

文章数量:7

点击人次:8162

博文分类
搜索
最新评论
从“完美产品诉讼”谈用诉讼进行企业危机公关的合理性

我的日志

法院审理和诉讼结果永远只能代表一种程序公正,而实体公正只能是法律孜孜追求的一种理想和价值。说白了,诉讼是不一定能还原案件本原100%的真实的!民事诉讼案件更是如此。而且中国的司法现状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公信力是打了一定折扣的。[@more@]

“完美”在中国直销行业是个“响当当”的名号,连年稳定的市场业绩让其它直销企业既羡又妒。在整个行业充满“暧昧”色彩的2006年,完美公司在全国多起产品诉讼案件在整个直销行业引发“地震”,而远胜于完美每年投入不菲、用心良苦的“完美健康快车”等活动所产生的影响力!这真切地反映了直销企业公关的现状与无奈——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万里”。

完美在今年一系列的产品诉讼中的表现无疑是强势的。几乎所有受案法院的判决都对完美有利!但从企业危机公关的角度去考量,完美这种通过与消费者“对簿公堂”来对付企业危机的公关手段是否就真正高明呢?

众所周知,法院审理和诉讼结果永远只能代表一种程序公正,而实体公正只能是法律孜孜追求的一种理想和价值。说白了,诉讼是不一定能还原案件本原100%的真实的!民事诉讼案件更是如此。而且中国的司法现状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公信力是打了一定折扣的。更重要的是,普通消费者作为弱势群体,你可以去怀疑他们的居心叵测,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会得到多数人的同情。因此完美最后得到大堆胜诉判决并不能为其产品真正“洗冤”,至少从企业危机公关的角度来说是这样。

我们可以对比一下2005年的高露洁公司是如何应对“高露洁致癌”风波的。期间并没有曝出任何关于高露洁公司与美国那家非官方癌症研究中心、与众多反应确实“过激”的媒体直接“较腕”的消息。相反,高露洁方面在事件发生后进行了诚恳和耐心的解释,并积极寻求权威机构和机构进行论证。整个过程高露洁方面有条不紊、不卑不亢,让人叹为观止。当最后真相大白后,许多媒体和公众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反思,其实是间接道歉。因此“高露洁致癌”风波过后,曾经一度笼罩在高露洁公司市场上空的阴霾一扫而空,其品牌在公众中的形象也不降反升。

完美公共关系部相关负责人崔春彩曾在采访电话中这样反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如果报道中所述的致死人命、含量超标以及涉嫌传销的说法属实,岂不意味着国家很多相关部门的职能失控!”委实让人大跌眼镜!在笔者理解,这无异于完美公司在拿政府部门当一把冰冷的“大刀”,毫无道理地砍向媒体和消费者。这种做法看似机智,但作为企业的公关人员应该明白:公众心中自有一个“天平”,只有两边砝码等重才能保持平衡,当你企图用天平的一端去维持整个天平的平衡时,你注定会失败。

无论直销人承认与否,即使优秀如完美的直销企业,在细节上还远未达到极致,也无法与高露洁这些优秀的传统企业相比。这不是妄自菲薄,直销企业必须正视这些现实的差距。企业才是行业的“脊梁”,行业的发展与进步最终是体现在企业身上的。

最后言归正传。笔者以为,诉讼确实不是危机公关的最好手段。正如完美产品诉讼案件一样,胜诉结果非但不能赢得绝对的事件真相,反而输掉了之前公众对完美树立的信心。当然,企业如果确实名誉等权利受到重大损害,要求诉讼赔偿也是可以的,但这已经超出了企业危机公关的范围,而属于企业维权工作,是企业妥善危机公关后的动作。

贺烨海

00六年十一月八日

  下一篇:直销行业呼唤骑士精神»

评论(24) 点击次数(1993)
评论(共24条评论)
  • 旁观者 说:

    2006-11-08 17:54:20

    一家之谈,人啊.....................................
  • 黄志发 说:

    2006-11-08 23:51:02

      "胜诉结果非但不能赢得绝对的事件真相,反而输掉了之前公众对......树立的信心。"   哈哈....哈哈....荒唐..啊..荒唐!!!!   简直人家就应该输掉官司,被真正骂得狗血喷头....那才可能有一丝丝"在公众中的形象也不降反升。"的可怜的机会. 这叫什么话,这位人士的智商才让人大跌眼镜!!!!!!!!!! 布置这种恶意的攻击意欲何为??
  • 黄志发 说:

    2006-11-09 00:02:14

      是啊............人啊,怎么有这种说话不怕脸红的人啊!!!!!!!!!!!!!!   法院审理和诉讼结果永远只能代表一种程序公正,法院审理和诉讼结果真的一点也不能反映案件的真实性????????   可笑的人啊,还抨击了中国的司法现状,抨击了中国的所有的法律诉讼?????真的让人觉得此人的头脑是不是有些..........发热........或不小心摔伤!!!!
  • 黄志发 说:

    2006-11-09 00:07:57

      正是因为有这些心怀歹毒的不负责任的瞎说瞎编的人的存在,社会上的环境才会被搞得乌烟瘴气的......这些人真应该对他的行为进行负责!!!!
  • 用简单快乐浇灌人生 说:

    2006-11-09 08:44:29

    本人撰文只是说事实,摆道理,没有包含任何感情色彩,笔者保持的是中立立场.欢迎对拙文进行评论和交流,但请不要攻击人身.
  • 白说 说:

    2006-11-09 08:45:18

    文章有点理
  • 啸傲江湖 说:

    2006-11-09 12:26:26

    难怪完美会负面消息层出不穷,就因为完美的业务员这个素质,没事情就吹破天,有事情脚底油,别人说就嗷嗷叫,你叫到点上也行,还让人笑掉牙。别到处给完美丢人行不,我真是看不惯这种人。顺便告诉大家,我也是做完美的,已经是高级了,有两个专卖店。
  • 虽然"美" 说:

    2006-11-09 14:23:37

    虽然"美",但是有个"完"字
  • 哈哈 说:

    2006-11-09 17:53:33

    文章谈的有道理.不管什么事情是无风不起浪,肯定有事情,有原因,才有人说,如果确实好,我相信也没有人能够把事情说坏!哈哈哈哈
  • 丑男 说:

    2006-11-09 18:17:45

    事实胜于雄辩,相信国家职能部门,不要犯国人的老毛病(看不得别人过的好)! QQ:349840964
  • 不安 说:

    2006-11-09 21:52:29

    你的文章高明
  • mengxuan 说:

    2006-11-09 22:03:05

    说的很有道理。胜在官司,输在市场!
  • 永恒不变的东西! 说:

    2006-11-09 22:10:30

    亲爱的朋友们,今天我们大家知道这个消息,说句心里话,不管完美的业务员,怎么去跟我们辨说,我想问下大家相信我们的国家吗? 如果没这些事情的话,又怎么会出新闻呢,那为什么别人不去说别的公司呢?就偏偏说你完美公司?我想肯定完美内部是有问题的,原料,工艺,我想其中肯定有些问题? 不管今天你是做完美的,还是做别的公司的,我想你们有思想,有眼睛,面对事实,不要再睁着眼睛说瞎话了,事实就是事实! 考虑自己吧!你在完美还能得到什么,名誉?金钱?快乐?平台?
  • 龙厚霖 说:

    2006-11-11 00:31:08

    你说的很有味道.只是一些自以为是的人看不惯.不感讲事实吧了.什么的什么高级经理.还开了2家专卖店.你退店的时候就知道什么是完美了.你敢站出来说说现在的矿物晶和以前的有什么区别吗???你不敢.你一定是告诉别人是一模一样的.是不是?????虚伪.虚伪.虚伪.说话有点过激.别介意.QQ33192798
  • 此相似 说:

    2006-11-11 09:15:01

    完美在中国直销行业是个响当当的名号,相信国家职能部门 吧.
  • 是不懂事呢?还是故意的? 说:

    2006-11-13 10:08:38

    建设和谐社会,其基础就在于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制。 阁下文中先是公然挑战国家司法制度的公信力,继而质疑完美经理以国家机关作为“冰冷的大刀”,是不懂事呢,还是故意的?连法制都不相信,你相信谁?搞乱人们的思维,破坏社会稳定与和谐,难道就是你“唯恐天下不乱”的不可告人目的?
  • liushu7571 说:

    2006-11-13 22:58:27

    其实大家说的都对,我在这里告诉大家:有些东西是不攻自破的,我们不应该只看表面文章。试想:安徽的那位“受害者”就喝了六天的健怡茶就出现了精神问题,想想!各位!可能吗?道理很简单,如果有一个心老血管病人在马路上走,你开车正好轻巧的把这个人撞倒了,而且还当场死了,这个怎么算?有可能是心梗哦!!!
  • 大漠神鹰 说:

    2006-11-14 06:06:36

    完美产品太棒了有人嫉妒所以编瞎话诽谤这样的人太缺德
  • 说:

    2006-11-18 09:40:24

    对某些人而言,谈论中国的深层社会现实,无异于对牛弹琴,请上边的黄老兄抽空看看报纸,或者看会电视,这么多比此文作者贺先生所指摘的更要恶劣的社会现实,怎么就是一无所知呢
  • 小强 说:

    2006-11-18 09:43:57

    我们都是处在社会底层的人,为什么对身边的人和事的看法会相差这么多呢,也许真是智商的问题,MR.黄也许还不及阿甘的三分之一,建议把这种鸟人剔除论坛!!!!!
  • 谈笑者 说:

    2006-11-28 10:21:31

    哈哈,这位贺先生也真不容易啊,忙乎了好一阵子,不就是这篇文章嘛,干嘛要用不同的博克到处发呢?烦请指教一下。
  • 王利群 说:

    2006-11-30 10:36:43

    大家好: 我叫王利群,是完美产品受害者王文举的小女儿,现年33岁,身体健康.因我父王文举两次被完美公司害的险些丧命,为救父亲一命,我们三个儿女已经倾家荡产,虽然捡回了父亲的一条老命,但如今父亲却瘫痪在床,右眼失明,右耳失聪,肝肾严重受损.为给父亲讨公道,我曾被拘留五天,在各大投诉网站投诉后,我姐姐又被完美公司告为名誉侵权,2006年9月25日,我们一审败诉,我们含冤反诉,近日又接到了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的通知.我父受不了这个打击病卧床头,我们也无法接受这种现实.为给父亲治病,为给父亲申冤,因已倾家荡产,所以,我决定出卖自己的肾或其他人体器官,有意买者,请速与我联系,我的联系电话024-88849419.
  • rock 说:

    2006-12-31 09:04:48

    TO谈笑者: 知道什么叫转载吗?
  • ROCK 说:

    2006-12-31 09:15:16

    TO王利群:   打官司关键是证据.你和你父亲的遭遇让人同情,但在法庭同情代替不了法律推理与适用,希望你能仔细搜集与准备证据.   一审中你有没有关于你父亲的身体损害结果就与完美产品的品质之间的因果关系的足可被法院采纳的鉴定证据,这是胜诉的关键,在二审过程中,你还是应该积极寻求这方面的鉴定证据.   希望你父亲作为受害者能得到应有的保护,也希望你能珍惜自己的身体,不要自戕,否则得不偿失.
用户名: 密码: 登陆后可发表评论,请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