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贤志如此的不要面

直销专题

本文对自己来说永远值得珍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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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08-04-14 | 18:10

    是的,其实做传销的人好多都说自己在做合法直销呢?

  2. 2008-04-14 | 18:12

    当务之急是正确认识直销,远离传销!

  3. 2008-04-15 | 01:45

    本质区别在于:直销在于单层次计酬,传销在于多层次计酬!
    法律区别在于:直销代表合法,传销代表违法!所以现在很多搞非法销售都称自己不是直销也不是传销,以为这样法律就会拿他们没办法!
    个人认为:不管什么销售方式,存在违法成分就是犯法,没有违法成分就合法!

  4. 2008-04-15 | 08:04

    请问,安利,完美,等拿牌的直销企业是多层次还是单层次?是合法还是非法?

  5. 2008-04-15 | 08:33

    1.有产品的,性价比是试金石。同质产品,别人卖100,要是传销卖99还要发奖,肯定没错。是否物美价廉物有所值都会判断。不要用强加给消费者的所谓附加值做诡辩。
    2.无产品的,能否返本不亏是分水岭。不能保证所有人挣钱,但必须保证最后的人都能返本。自由自愿,走人退钱。不是靠口头说,要有凭据保证。私凭文书官凭印,这是常识。做不到,只能说心虚,动机就想骗。
    3.所有的营销工作本质就是拉人、留人。拉人就是拉钱,留人就是留财。没什么避讳。不传不知信,不销不见财。至于怎样拉,怎样留,传什么,销什么,和事物的本质无关。是如何运用的问题。
    拿斧头的未必是李逵,挂羊头卖狗肉本来就是骗子的常用伎俩,不识真经硬要把夜叉当菩萨,只能是无知的悲哀。

  6. 2008-04-15 | 09:29

    (无产品的,能否返本不亏是分水岭。保证最后的人都能返本。自由自愿,走人退钱。不是靠口头说,要有凭据保证。)
    我认为不可能,那是骗人的。传销利润来自于后人的入会费,钱已被前人分了,拿什么给最后的人返本?
    世上没有保本并赚钱的行业,那是不可能的事情!除非共产主义实现了!!
    相信你的话,要不是痴呆,要不是笨蛋,要不是弱智!

  7. 2008-04-15 | 12:41

    真正做到单层次才是直销,多层次计酬就是传销,是人吃人的制度!
    许多人认为安利制度属于多层次计酬,其实安利是单层次计酬!例如双轨制度属多层次计酬,是传销,是拉人头的制度,是人吃人的制度!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认真去研究过!只懂得盲骂政府是不理智的!

  8. 2008-04-15 | 13:45

    地球人都知道安利是变相的多层次,你怎么还说是单层次呢?

  9. 2008-04-15 | 14:52

    可能不可能不是个人认为就可以定论的。
    集资如果不做实业,只要发奖,任何情况下,总拨出绝对不可能大于总投入!后面的人返本肯定出现亏空,这个本质是不能改变的。但亏空多大?这是切入点。这个切入点不可以吗?
    利用积聚的钱做实业,创造实质价值弥补上数额。这是思路和方向。
    这样解决问题的思路方向是否错误?
    实质在这里!不必绕圈子!如果否定了思路方向,同样需要严谨的论证。如果认为思路方向没问题,任何数值都是人设计的,人控制的,为什么一定认为无法弥补呢?这个切入点和思路方向是值得探索的。量化分析在这里多么重要!不作过量化分析就主观武断结论,怎么算以理服人?可以批判任何错误运用的方案,不能随便否定一个模式。

  10. 2008-04-15 | 14:55

    把所有的数据条件带入电脑规划求解,会告诉你多种答案,根据需要取舍,本来就是求解齐次方程常用的方法。
    在没找到其他切入点和新的思路方向的时候,奉劝所有的认为不行的人自己去尝试求解。如果认为切入点和解决问题的思路方向可行,请深入探索。如果认为是无稽之谈,请用数据反证。原地踏步的批判很容易,但没有意义。证明刀本无罪才能解放刀。
    不要迷信权威,相信数据比相信权威可靠!数据不会说谎,会告诉你背后的事实真相!已经把切入点和思路方向公开了,把如何求解的方法也说明了,自己去寻找吧,别吃别人嚼过的口香糖!
    今天不是愚人节,没必要开这么大的国际玩笑!独翅难飞尽管直人直言,说话不考虑后果,但没必要做诡辩浪费大家的时间。

  11. 2008-04-15 | 15:13

    今天不是愚人节,你偏偏在开这么大的国际玩笑而不是我!独翅难飞直人直言,说话不考虑后果,但没必要做诡辩浪费大家的时间。同样浪费你的时间!

  12. 2008-04-15 | 21:27

    安利制度不属多层次计酬,是属于多层次奖励制度,团队计酬!您自己慢慢理解下吧!

  13. 2008-04-15 | 22:11

    你妈是妇女,不是女人;或者说,你妈是女人,不是妇女!

  14. 2008-04-15 | 23:47

    女人和妇女是有分别的!您自己还慢慢理解下吧!讨论还讨论,有得罪的地方请多包涵!

  15. 2008-04-16 | 09:11

    妇女与女人的概念是不同,成年的女子是妇女,我是懂的;同必需承认你妈既是妇女又是女人。
    多层次计酬就是多层次奖励制度,团队计酬!别玩文字游戏!

  16. 2008-04-16 | 09:50

    那我举个例吧
    安利制度:做到1600提率9%做到3600提率12%......(多层次奖励)
    培育一个8万获得个人总业绩培育奖4%这4%的培育奖金是只针对第一代,对第二代以下的无效,所以是单层次计酬的!
    双轨制:看它的重复消费?第一代10%第二代10%第三代10%......到了第10代就把100%的商品拔光!如果提拔1%到了100代就会把100%的商品拔光,这就是多层次计酬,人吃人的制度!

  17. 2008-04-16 | 11:39

    你承认安利的多层次奖励,却不承认安利的多层次计酬,请问多层次奖励就是直销,多层次计酬就是传销吗?真是笑死人了!你墨汁喝多了吧!

  18. 2008-04-16 | 12:16

    多层次奖励与多层次计酬是有分别的!我还以为您是资深直销研究人,一点就明!所以没有公仔画出肠!实话告诉你,我喝的墨汁并不多,小学毕业而已!相信您的墨汁肯定比我多,但不能总好象个牛皮灯笼,让人点极都不明!

  19. 2008-04-16 | 13:03

    不管你是博士生,还是博士后,你说的话倒真象小学不毕业!

  20. 2008-04-16 | 13:28

    我也来串串场,直销和传销,弄了这么多年了谁真正的给分清了?政府有政府的解释,从业者有从业者的看法,行业专家有专家的观点,到底该怎么定性?做了10多年我还是满脑子的浆糊啊!
    很明显,国家说不拿牌的肯定是传销,那么多的不拿牌的还在做,犯了法也不去抓。拿牌的是团队计酬的,超过30%的也是传销,拿牌的哪一家不是团队计酬,哪一家又不超过30%呢?太多了,说不清了,糊涂就糊涂吧!一觉睡醒就会天亮了。

  21. 2008-04-16 | 14:10

    中国人必须搞清楚这个直销问题?不能再糊涂下去了!糊涂得越久,受害的人就越多!
    本质区别在于:直销在于单层次计酬,传销在于多层次计酬!
    法律区别在于:直销代表合法,传销代表违法!所以现在很多搞非法销售都称自己不是直销也不是传销,以为这样法律就会拿他们没办法!
    个人认为:不管什么销售方式,存在违法成分,不公平,不合理,就是犯法,没有违法成分就合法!

  22. 2008-04-16 | 14:23

    说得对,我十分,非常,特别赞同龙先生你的观点!

  23. 2008-04-16 | 14:41

    直销公司是在培养不断重复性消费群体的,传销是培养一次性消费群体的。
    直销条例不是一直在修改吗?法律就一成不变了吗?不代表正确民意的条文能称是法律吗?多层次如果是合理的就违法了吗?单层次如果是骗人的就不违法了吗?

  24. 2008-04-16 | 16:00

    您好象还没有理解我说的话,
    我上面所说的直销与传销区别有三种含义
    第一种:是本质区别,既然是本质区别那就应该抛开法律,抛开什么专家,什么资深研究人以及一切个人观念,直接根据直销与传传本质含义去理解!(本质上去理解,单层次就是直,多层次就是传)
    第二种:是根据国家法例上的立法内容去理解的,单层次销售和单层次计酬属直销,代表合法!而多层次销售或多层次计算方式被定为传销,是被禁止的!
    第三种:纯属个人观念!不管什么销售方式,存在不公平,不合理和违法成分的属违法,如果没有存在不公平,不合理,不欺诈,不违法的销售模式就应该可以正用!

  25. 2008-04-16 | 16:11

    (本质上去理解,单层次就是直,多层次就是传)那是98年前的概念,再者,98年前还没有直销团队的提法,就是有,直销也只是指没有团队计酬的直邮,或者厂家直销什么的。我们现在讨论的是有团队计酬的直销,不要混淆视听!

  26. 2008-04-16 | 17:58

    您不但象个牛皮灯笼,而且还有一股牛脾气!佩服!我怀疑您没有认真思考过我所说的话,我是一个小学毕业生,文化水平有限!说话虽然有点幼稚!但您水平也不低,应该是可以理解我的话的!
    如您所说:"直销条例不是一直在修改吗?"既然条例在修改,为什么您的观念就不能转变过来?还一直想"强奸"民意!"强奸"政府!"强奸"直销?
    什么是多层次!什么是单层次您是怎样理解的?什么是直销,什么是传销您又是怎样理解的?
    政府的做法自然有他的道理!就好象计划生育一样!生孩子违法吗?为什么要计划生育?

  27. 2008-04-16 | 20:30

    独翅难飞 2008-04-16 | 16:08 别跟幼儿园的孩子讲微积分。确实有道理。补充一句,干脆点名,吕贤志在直传销话题里就是一幼儿园小班水平,不知他是怎么混进博网来的?丢人现眼!请大家把他轰出去!

  28. 2008-04-16 | 23:05

    好久没有抛过绊脚石了,我知道我的绊脚石一抛出,就有人会想把我吃掉,因为这不是第一次!我已经抛过许多块了,是我阻住了他们前进的步伐,他们正想偷偷翻越直销围墙,是我拉住了他们的后腿,他们此能容我?我仿佛看到了他们愤怒的眼睛,在黑暗中监视!曾经懦弱过,曾经胆胁过!曾经害怕过,因为他们随时会把我吃掉!在我最无助的时候仿佛听见鲁迅在跟我说:"小朋友,不要怕!您越害怕他们就越想吃你!"所以现在我变得勇敢起来,鼓足勇气又抛下了一块!这一块不知道又阻了谁的去路!因为我听到了愤怒的恐叫!但这一次我并不害怕!

  29. 2008-04-16 | 23:16

    你怀疑我没有认真思考过我所说的话,你确实象是一个小学未毕业的,文化水平有限!说话虽然有点幼稚!水平低说的话没有人能理解!
    为什么要我的观念转变过来呢?那是政府一直想"强奸"民意!你与政府在"强奸"直销业直销人?
    什么是多层次!什么是单层次您都不知道怎样理解的?什么是直销,什么是传销您又是怎样理解的?
    你以为你是谁?你以为你意见与政府“谋合”就得意忘形了吗?政府现在只是谨慎而已,你以为你就代表政府吗?等到多层次在08奥运会后有限开放之时,我想看你无地自容的窘态。

  30. 2008-04-16 | 23:38

    (好久没有抛过绊脚石了,我知道我的绊脚石一抛出,就有人会想把我吃掉,因为这不是第一次!我已经抛过许多块了,是我阻住了他们前进的步伐,他们正想偷偷翻越直销围墙,是我拉住了他们的后腿,他们此能容我?我仿佛看到了他们愤怒的眼睛,在黑暗中监视!曾经懦弱过,曾经胆胁过!曾经害怕过,因为他们随时会把我吃掉!在我最无助的时候仿佛听见鲁迅在跟我说:"小朋友,不要怕!您越害怕他们就越想吃你!"所以现在我变得勇敢起来,鼓足勇气又抛下了一块!这一块不知道又阻了谁的去路!因为我听到了愤怒的恐叫!但这一次我并不害怕!)
    读了几篇鲁迅的文章,俨然鲁迅再世似的,拉尿照下,动不动引经据典吓谁?错字连通篇在这狂叫什么?象个疯狗!

  31. 2008-04-17 | 00:37

    我是想告诉您,现在的直销法例和以前的直销法例概念不一样了,既然法例改了,观念就要跟住转变!至于您的观念转不转变是您的自由!
    期待2008能开放多层次直销,但是不希望见到人吃人的制度出现!
    因为多层次直销当中有一些是人吃人的制度!例如双轨制!

  32. 2008-04-17 | 00:42

    原来我又写错字了,是不是恐叫的恐字写错了?恐是害怕的意思呀!恐叫是指害怕的叫声!
    至于多口子,我忘记告诉您了!我是姓吕的,才两个口而已!

  33. 2008-04-17 | 09:13

    动脑动笔不动气,中国直销业目前最需要冷静而理性的学术研究和理论探讨,其实大家的目标都一致。

  34. 2008-04-17 | 10:34

    是岂能容我还是此能容我?
    胆胁是什么意思?是胆怯吗?
    恐叫吗?我看你在吼叫吧?狂叫吧?

  35. 2008-04-17 | 10:38

    惊动了站长,不好意思?是的,我们应该争辩而不“争气”,好,听站长的,一团和气,一团才气,一团财气!

  36. 2008-04-17 | 12:42

    欺负一个小学生不会打电脑是不是?您除了懂捉字虱,骂人还会什么?您很喜欢捉字虱吗?那我就和您玩下字虱,"此"指的是"直销博客"的意思!不是有人想把我赶出直销博客吗?
    "胁"是指威胁的意思!"胆胁"是指我的胆曾经受到威胁!还有没有声出?

  37. 2008-04-18 | 00:26

    干嘛又把直传销话题拿出来写?我对作者本人有意见。他知道博网里有活宝,要争论的,赚贴子啊!?

  38. 2008-04-18 | 12:18

    看到吕贤志的“高论”实在可笑!!

    承认安处是多层次计酬,却说安利是单层次!

    双轨制是全是吃人的制度吗?没见过很多优秀的双轨公司吗?太阳线制度就没有欺骗?还是去研究一下直销制度再回来发言吧,免得被人笑话!

  39. 2008-04-18 | 12:40

    诚请各位参与本站“直销牛市”讨论,为如何实现行业“牛市”出谋划策!

  40. 2008-04-18 | 14:57

    多层次计酬的直销何时开放,何时就是直销的牛市的开始!

  41. 2008-04-19 | 12:23

    一看就知道您是做双轨制的!不好意思呀,踩中了您条尾!不过我还得奉献您一句,远离双轨制吧!谁干谁倒霉!这句话我曾经对林枫的人说过!曾经被他们骂得狗血淋头!林枫就是最好的见证!下一个到月郎,希望您不是卖卫生巾!

  42. 2008-04-20 | 22:11

    吕志贤你是中国人吗?连一个婊子都不如,把自己卖给外国人了!

  43. 2008-04-20 | 22:49

    骂的好!他真的太不懂事了,林枫是垮在双轨制上?林枫一直做的很健康,是把人家老总抓了不准做嘛,只准他妈的外国人做传销,那么多经销商还在等林枫你没看到啊?整一个半吊子!

  44. 2008-04-20 | 23:37

    让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45. 2008-04-21 | 12:11

    谢谢你的劝告,不过你的看法实在可笑!

    双轨制有那么可怕吗?再说国家是禁止多层计酬呀,双轨制只是直销制度的一种,没见过双轨公司成功经营10几年以上的吗?

    举一两个倒闭的双轨公司能说明什么呢?没见过很多级差公司也倒的很多吗?

    让风雨来得更猛烈些?没见过你这么自以为是的人!

  46. 2008-04-21 | 17:01

    还有谁想骂的就骂吧!只要能骂出真理,少少粪水又算得什么?直销人必须搞清楚直销与传销的本质区别!不能再糊涂下去了!

  47. 2008-04-21 | 17:41

    气话换不回可行方案。
    奉劝各位,求同存异,下笔是为了发出行业的声音,交流的目的是探索行业出路。

  48. 2008-04-22 | 07:42

    冒昧地问下吕贤志:你在从事直销业吗?哪家公司?如是外行人不要大声说话!

  49. 2008-04-22 | 08:59

    本人2005年涉足直销,干过级差制也干过双轨制,如果您认为我说话过于大声影响了您,您可以把我的所有回贴全部删除!请多多包涵!

  50. 2008-04-22 | 09:38

    冒昧地问下三学人:为什么您不能倾听各种不同观念的声音?

  51. 2008-04-22 | 11:06

    哦,不出我所料,论时间你不在话下,本人96年已涉足直销;那时你还是毛孩吧!你现在也同样是毛孩!你文笔还可以,但你对直销的看法太肤浅,太幼稚,太自负,脸皮也够厚,真让人佩服!

  52. 2008-04-22 | 11:40

    柏杨说得一点都不错!中国人就是死要面,看不起别人!尤其是毛孩的话!听不入耳!
    至于面子,什么叫面子?我对面子的看法就是发现自己有错,敢于承认自己的错误才是最大的面子!本人有个原则,只会向真理屈服,绝不向势力低头!为了真理,我只好厚着脸皮咯!

  53. 2008-04-22 | 11:52

    孝敬祖辈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这种不伦不类不忠不孝的子孙没有好结果。吕志贤,你不懂直销就别谈,依你做法就是让经销商给你铺一条血路,把你和公司连接,你和公司吸干经销商的血。那些国外的公司巴不得呢,它们大把的赚中国人的钱,赚够了反过来再打中国人,看看现在的形势吧,八国联军一天也没放弃对中国的侵略,现在中国又出现了新的汉奸和卖国贼,商场如战场,也是一样道理,有良心的和有孝心的中国人,一定要做中国的企业,抵制外来的一切,从古至今中国都是最强大的,希望你好好思考。

  54. 2008-04-22 | 12:53

    动不动就提鲁迅,柏杨,好象他是你爸样子;就算是你爸也没必要老拿来吓人;
    你在坚持真理吗?你是抱着石头当玉石;有本事写一篇象样的关于直销传销的东西出来瞧瞧!
    还敢说“本人有个原则,只会向真理屈服,绝不向势力低头!为了真理,我只好厚着脸皮咯!”你认为在为真理吗?还说自己看了直销管理条例无数遍了,你看一辈子都没用,都不懂!
    我看全球脸皮厚算是你冠军了!

  55. 2008-04-22 | 13:45

    今天删了本文的两条回帖。

  56. 2008-04-22 | 22:10

    有吕贤志这样的人,尤其这种人还不在少数,中国直销怎么能进入牛市?博网将出台一句口头禅:“你不能太吕贤志了”,吕贤志——偏执任性愚蠢的代名词,一头笨驴。

  57. 2008-04-23 | 06:23

    最后忠告:我已经把一些外资的商业秘密,成功转型的方案告诉了大家,只是你们看不懂!真正直销与传销的本质区别在于是否存在非法成分,合理与不合理!不是限制于某一种制度或者模式,多层次直销不等于多层次计酬!团队计酬也未必做不到单层次计酬!安利就是一个版!政府没有限制过某一种制度,只是限制某一种非法成分,"入门费","拉人头","形成上下线关系,多层次计酬"!为什么说多层次计酬存在非法成分?因为存在暴利!如果说把一样100元的商品转10个层次,第一层卖120,到了第10层便是300元,如果说这是传销!那么多层次计酬和这没有什么区别!一个下线的商品,被上线层层拔利,商品就不得不暴利销售!直销商品没有越卖越高价的道理!奉劝各位远离双轨制!时间会证明真理!缺乏理性!再讨论下去已经没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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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共14条评论)
  • 吕贤志 说:

    2008-04-23 07:06:05

    本文只作珍藏!拒绝讨论!
  • 中国黑子 说:

    2008-04-23 09:49:35

    我看全球脸皮厚算是你冠军了!吕贤志——偏执,任性,愚蠢的代名词,一头笨驴。
  • 三学人 说:

    2008-04-23 10:04:50

    有的人就是拿自己的伤疤当金币炫耀!可悲!!
  • 良心 说:

    2008-04-23 10:59:19

    吕贤志,早晚让安利的蛋白粉给你吃成“尿毒症”,给你吃成“肝硬化”,“脏心烂肺”,你还在为吃人公司和害人产品来说话,再来坑害中国人。辽宁某市的安利第一人已死亡,为什么?要想害人先害己,钱没挣到多少,倒把自己吃死了,报应!你不想当第二个吧!
  • 独翅难飞 说:

    2008-04-23 11:33:08

    多层次直销不等于多层次计酬!团队计酬也未必做不到单层次计酬! 这一点说的没错。支持这种观点。 为什么说多层次计酬存在非法成分?因为存在暴利! 这样讲就偏颇了。是否暴利是设计的问题。不过说明了一个现象,离开价格虚高,没有过高的利润空间,多层次计酬方案恐怕没有激励优势。 直销商品没有越卖越高价的道理! 所以,性价比下见真伪。是否物美价廉物有所值消费者都会判断。不要用强加给消费者的所谓附加值做诡辩。 争鸣不争辩,论理不论战。理性探讨,才是百家争鸣百花齐放。
  • 不好玩 说:

    2008-04-23 13:16:09

    吕志贤先生,不知您对“直”“传”的了解程度到底如何;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认识,仅供参考或指导 1)就我看,以“单/多”层次来区分“直/传”是不够的,“国家标准”在这里有“摸着石头过河”的迹象,不可做为理论上来讨论,只可做为行政部门执法的依据。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企业对“两个条例”不解,和地方行政执法部门又难以真正“依条例”来执法的原因。 2)“纯双轨”是一定有问题的,但改良双轨制的企业却是可能长久的,商务部批准的企业里也有改良双轨的企业。 3)您在这里宣传的是ZF尚不成熟的“两个条例”,引起众怒是正常的,呵呵,不如边走边看“有中国特色的直销”是如何发展的。
  • 追梦 说:

    2008-04-23 14:27:39

    网友 很多双轨制传销公司的受害者 [203.86.23.*] 认为: 2008-04-21 15:13:34 投诉 支持 (3) 说电子商务是借口,非法传销才是真,像月朗啊,广润啊,电话卡啊等等这样的双轨的非法传销这些年实在是太多了,合法直销的制度是公平,合理,科学,人性化的,是以产品,健康为导向的,是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而非法传销往往采用金字塔双轨制来更好的达到聚集资金,敛财的目的.制度是不科学的,的一种投机行为,什么二碰一呀,投资多少就成为所谓的什么级别的会员呀,日薪制呀,周薪制呀等等很吸引人,只是他们玩的金钱游戏而已,到了一定的时候,进来的会员多了,奖金就发不出来了,所以就有了所谓的封顶,实际就是非法传销......强烈反对双轨制,,,强烈反对双轨制,,,强烈反对双轨制,,,
  • 123 说:

    2008-04-23 19:55:19

    吕贤志——偏执任性愚蠢的代名词,一头笨驴。
  • 健康360° 说:

    2008-04-23 20:09:54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 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 根据第二条,国内拿牌的公司没有一家是合法的,都是一套给国家看,一套给会员看。
  • 马马虎虎 说:

    2008-04-24 00:54:31

    这个三学人我看也不怎么样,象吕贤志这样的蠢驴,还费这么大的口水去争辩,真的有失身份!
  • 中国黑子 说:

    2008-04-24 23:52:26

    一头笨驴。拿疥癣当收藏品?
  • 张宇(海) 说:

    2008-05-20 21:05:53

    你们都不要争了,大家在争执已经不是很有意义了,我也看不下去了,吕是因为他是受了过多的所谓领导人的洗脑而对制度有偏见,其实什么制度都没错,错就错在设计制度人的本身,设计人的心态,他抓住了人性的弱点,贪婪,所以他在双轨制的基础上设置了暴利,导致了一些人在利益的驱使下作了选择。(吕曾经就是其中一位加入了这样的公司,他的“不幸”导致了他有以上的“见解”),但有些双轨制的公司的确提供了公平,公正,按劳记酬的平台。吕不能说远离双轨制。
  • 激流 说:

    2008-06-12 17:18:01

    没有主见的评论只配停留在日记本里面! 为什么要努力寻找多层次计酬和多层次奖励制度的区别?居心叵测! 不如我来给你们最直接的区别: 计酬是钱,奖励是奖品! 计酬是利润,奖励是公司发的红包,是公司的本钱! 计酬所得的回报可以消费,奖励只能放在家里看! 计酬是资本主义,奖励是共产主义! 计酬是来自于消费者,奖励是来自于公司! 计酬是肮脏的,奖励是纯洁无瑕的! 最后再说一下计酬和奖励的相同点: 计酬也好、奖励也罢,都是来自于商品流通过程中产生的差价,说白了,都是消费者的钱!
  • 激流 说:

    2008-06-12 17:22:46

    娼妇和妓女的区别是: 娼妇打地道战,妓女打游击战!娼妇绝对是自愿的,妓女则有可能是被逼的;娼妇灵魂比肉体更脏,妓女的肉体则比灵魂脏。 娼既做婊子又立牌坊,娼妇可以嘲笑妓女,妓女则只能接受社会的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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