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避免误解,我们肚绝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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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这种销售模式来源于美国,“哈佛传销术”是哈佛大学经典经营智慧之一。在国外这种销售制度也受到了肯定和欢迎。很多大公司也采用了这种销售模式,比如安利,取得了不错的业绩。传销引用到了中国却被一些不法之徒利用,他们利用传销变相聚敛财富。给传销蒙上了一层罪恶的嘴脸。
传销的法律定义:
根据第444号国务院令,公布的《禁止传销条例》中定义了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2005年11月1日国务院通过施行的《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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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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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19 20:03:58
呵呵,确实是肚子扁了,传销人都饿死了,传销业也就绝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