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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是刀,不是杀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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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传销正名已刻不容缓[@more@]“传销”只是一种商业行为,是直销的一种形式。它就像一把菜刀,有人用它杀了人,你能归罪于刀吗?它是被一些害群之马利用之后,才产生危害社会、危害人民的不良后果。之前,在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没有搞清楚“直销”与“传销”的关系的时候,当有人报告说某某人用某某牌的刀杀了人,于是,政府就既捉人又封刀,并出台了封刀(传)条例。我认为捉人有理,封刀不妥;还有就是不少新闻媒体所报道的都是负面的东西,没有公正地宣传和客观地评价“传销”,让人们谈“传”色变;尤其是一些直销人和直销企业,明明自己做的是传销(多层次及团队计酬),尽管没骗人,更没有害人,但他们就是不敢承认自己是在做传销,只承认自己是人,到底是男人还是女人,是老人还是年轻人,就不敢承认了。正是这些原因,使“传销”始终不能走出骗人、害人的误区。现在,我国的经济已进入与世界接轨的时代,如果我们还不能正确理解和对待“传销”,不说人们期待的直销(多层次及团队计酬)永春天,我们还会遭世人耻笑。所以说为“传销”正名已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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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共1条评论)
  • 123545 说:传销何罪之有

    2008-09-04 11:29:06

    传销何罪之有?在西方国家传销被作为一种先进的营销模式在大力推广,并对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而一到中国就变味了,成了洪水猛兽,坑人害人的代名词!中国政府和老百姓有几个人知道什么是传销,还有一些媒体不顾客观事实,胡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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