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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中医药保健食品配方中的禁忌

行业观点 │ 2011-03-26 20:54:55

随着我国保健食品行业的发展,以及人们对健康越来越多的重视和渴求,保健食品已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目前已获批准的保健食品近万种之多。人们走亲访友,常常将保健食品作为礼品;特别是在探望老人和病人时,保健食品成为了送礼的首选。但是又有多少人清楚,他们所选的保健食品是否适合老年人服用,特别是那些患有老年病的老人。

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长,生理机能逐渐衰退,易发生多种老年病,最常见的有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且往往是数病并存。患病老人每天需服用各种治疗药物,其中包括中药和西药。多年来,中西药配伍禁忌一直是人们所关注的问题,而我国目前许多保健食品均是由复方中药组成,甚至有些保健食品的配方组成就是一剂复方的中药。在具有免疫调节、抗疲劳、延缓衰老等功能的保健食品配方中,常见的中药有人参或西洋参、鹿茸、黄芪、枸杞、阿胶、黄精、何首乌、淫羊藿、甘草等。具有上述功能的保健食品,是适用人群最广的。这种以中药为主的保健食品,不如叫做中药保健食品药食同源保健中药食品更准确。

在服用保健食品时,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与中西药配伍禁忌一样的问题。例如,保健食品中常见的鹿茸、何首乌、甘草、人参等,这些中药与治疗糖尿病的常用药苯乙双胍、格列苯脲、胰岛素等同服时,中药中所含的糖皮质激素样物质能使酶异生,减少人体组织对葡萄糖的利用,降低葡萄糖的分解,使血糖升高加重病情。人参、麻黄及含麻黄碱的中药,不宜与复方降压片、优降宁及帕吉林等降压药同服,高血压病患者应慎用。珍珠母、龙骨、瓦楞子、牡蛎、石决明等含钙高的中药以及前面提到的含麻黄碱的中药,如复方川贝精片、莱阳梨止咳糖浆、复方枇杷糖浆均不宜与强心苷类药物合用,否则会使药的毒性增强,易导致心律失常及心衰。

虽然医生在给病人开药时,常常会考虑到配伍用药的禁忌问题,但仍不可避免会出现不合理的配伍用药。而人们在购买保健食品时,没有临床医生的指导,其危害性更加不容忽视。所以,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尤其是含有中药成分的保健食品时,一定要慎重,仔细阅读服用说明,必要时还可向医生咨询,以免对健康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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