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

直销专家宋帅

直销专家 QQ:949879665 电话:18654505701 

文章数量:63

点击人次:61712

博文分类
搜索
【原创】 中国合法直销公司_中国允许的直销公司_中国拿牌直销企业名单:直销档案管理的财经思维 从需求实用出发

我的日志

中国合法直销公司_中国允许的直销公司_中国拿牌直销企业名单 


中国合法直销公司_中国允许的直销公司_中国拿牌直销企业名单 


中国合法直销公司_中国允许的直销公司_中国拿牌直销企业名单 


直销专家QQ949879665  电话18654505701


    系统是直销人运作市场最强大的后援力量,尽管直销崇尚自主创业、自我管理,但同时也强调复制,能否正确复制并且复制到位,这就关系到系统当中的档案管理。整理、记录、更新资料虽然算不上高难度作业,但关乎业务开展的条理性和市场运作的效率。正如家庭主妇承担的作用,柴米油盐酱醋茶,在琐碎的细节中构筑起一个温暖的家。此次特邀四位不同职位、不同地域的直销系统领袖,根据自己的切身经历,为正在摸索和前进当中的直销人提供借鉴。


Q:系统管理中建立档案的重要性?

张海林:随着系统不断发展,初期的政策、人员组成、市场拓展等内容与现阶段的系统情况有很大差别,系统领导人和系统成员可以从档案上看到整个团队的成长过程,经过对比总结,会在今后的发展中少走很多弯路。对于系统成员而言,整理出来的资料可以让他们快速成长。


黄遵林:让所有的系统成员能够看到自己成长的过程和系统不断壮大的过程,增加系统成员的自信心,激励系统成员的斗志,增强系统的凝聚力。


李岩松:档案是辅助经销商开拓市场、回顾发展经历、总结进步、宣传扩大影响的重要资料。


谭权勇:建立档案的目的是计划安排工作,是制定目标。作为系统领导人,必须要有每个时段的总体规划和各种活动安排,有了目标与计划才能保证整个系统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Q:系统中,一般由哪些人建立和管理档案?


黄遵林:我们会安排专人管理档案,这一两个人必须熟悉电脑常用软件,有比较专业的摄像和照相水平,同时文笔较好。他们一方面负责建立和管理系统档案,另一方面维护、编辑系统网站,便于资料在网站上保存和传播。


张海林:我们对于涉及系统运作层面的档案,大部分由系统骨干建立和保存;涉及培训的档案,系统当中的团队领导人基本都有保存,办公人员在这一时期主要起到的作用是存档。


李岩松:我们有专门负责档案管理的人员,他是多年跟随我、熟知系统风格和理念的老朋友,由他负责摄像、拍照、资料整理、网站内容更新等细节事务。


谭权勇:系统的核心成员是档案的建立者和执行者,大家共同商讨,分工合作。每一次具体的活动都会由指定人员负责。


 Q: 系统档案中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具体体现形式是怎样的?


李岩松:系统当中的更多东西是以实战成绩来体现的,因此,但凡对系统发展有帮助的资料,我们都会用照片或声像记录,放在网上或者硬盘中储存,文字很难给人直观的感受,图片和声像资料对市场的冲击力会更强。


黄遵林:我的系统档案当中主要有以下内容:系统核心成员的名单;大型活动的重要通知、邀请函等;每次会议的照片、视频和各领导人所获得的一些奖项、证书等。


张海林:从形式上来看,一般有文字、照片和声像资料。我们会把声像资料分门别类每做成电子档保存在电脑中。


谭权勇:系统档案多以文字和图表的形式,而且标注有明确的时间。


 Q:建立档案的过程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张海林:档案中有很内容是工具流,我们在以往制作工具流的时候,广告和实际运用资料的比例基本是3:7或者2:8。广告的资料如果超出这个比列,就会让系统偏离中心。


李岩松:任何措施的目的都是为了让系统更完善,运转更高效。直销系统中的档案是时刻服务于市场开拓的,不是领导检查之类的形式主义。


张海林:一定要从“需求”出发建立档案,在我做系统教育和培训的阶段,可能建立的档案更多是以企业为主,当自己创立系统以后,那么此时围绕这个需求点就会建立一系列的档案。


谭权勇:系统档案设立后,还需根据公司的活动和行业性会议等随时做调整。


黄遵林:档案管理不能太复杂。我在运作系统的时候,制作了系统核心成员名单表,以及每月的行程表、日计划表等,主要目的是层层检查系统成员的基本功和工作量,这些也可以存档。


 结语>>>


档案是系统文化的承载和重要记录,是系统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众多入行多年的直销人也颇多感慨:团队已经成为自己的第二个家。档案当中记录的不仅是系统的嬗变,更是众多伙伴一路相随、奋力开拓的缩影,留一份档案,存一份心路,让回忆不遗憾。

«上一篇:中国合法直销公司_中国允许的直销公司_中国拿牌直销企业名单:传统直销五大弊端,两大问题(传统直销缺点)   下一篇:中国合法直销公司_中国允许的直销公司_中国拿牌直销企业名单:简析非法经营罪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评论(0) 点击次数(646)
评论(共0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登陆后可发表评论,请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