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直销:我本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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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本是一种营销方式,所不同之处无非是其整合了众多传统的营销方式,并运用了电子商务、互联网等诸多先进的管理工具。[@more@]直销:我本无罪!
2006年被称为直销元年,所谓元年,即新的开始。但现在无论是很多媒体还是许多理论研究者却依然带着有色眼镜对直销评头论足,他们如此,普通民众又该如何去看待这个行业?
悉数下来直销已在世界范围内存活了近六十年,其间无不经历了许多风风雨雨。而在中国也同样走过了十余个年头,但相比之下其在中国所遭受的不公正的待遇世界少有,很多从业人员所经受的磨难也非常人所能想象!究其原因就是政府职能部门、媒体甚至很多从业人员并未给直销一个真实的面目!由始至终直销都没有发言权,好像一个傀儡,任其掌控者随意的摆弄,今天别人把它宣称为传销,那就是传销,明天别人又把它定为“非法传销“,就只能忍气吞声默默承受,不然又能如何?还好国家通过长久的痛定思痛终于为其正名,现在我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一番,而且我要大声向世人呐喊:我本无罪!
直销是什么?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都会得出不同的答案:穷人说它是我不可多得的致富机会;富人说它是难得的生意良机;俗人说它是赚钱的方式;雅人说那时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这些说法都带有个人色彩,由每个人长久积累下来的价值观及其所处的环境和生活状态决定。但无论如何给直销定义,其最本质的东西不能变,它就是一种营销模式,所不同的是其整合了众多传统的、已经被验证过的、有效的营销方式,同时还运用了电子商务、互联网等诸多先进的管理工具,仅此而已!说的更直白一点,直销对企业而言就是一种营销工具,既然是工具,它有什么错,工具谁都可以用,关键是谁用,用它做什么?
回顾直销在我国十几年的风雨历程,每一次的封杀,每一次的打压,无不是因为许多企业和个人脱离了直销的本质,以次充好者有之;滥竽充数者有之;掩耳盗铃者有之;明修战道,暗渡陈仓者亦有之!原本清澈的湖水污浊了,原本光明正大崇高无比的职业反成了不务正业、投机倒把、骗人钱财之举,究竟是谁的错,只有犯过错的人心知肚明!
可喜的是直销终于被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但并不意味着许多借着直销的名却暗地里行非法之实的行为会立即消失,事物永远是对立矛盾的,我们所能做到的就是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直销正名!
直销,我本无罪!
2006-06-06 19:11:56
这是一篇难得的好文章,说出了许多直销人的心里话! 直销,我本无罪!直销人,又有何罪?2006-06-06 23:37:40
这个博客里就有一个叫凤凰...的人,动不动爱指责这种营销模式叫传销,其实,只有我看得出他不学无术,他连传销是什么都没弄清楚!2006-06-08 00:41:54
刀本无罪!但是刀做何用,要看持刀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