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直销监管 靶标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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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直销现状的感言 欢迎谈讨
[@more@]直销监管 靶标在哪?
打开商务部直销管理信息系统网站,我们发现进入九月份后,发表声名的准直销企业骤然减少,国家发布获牌直销企业批量递减。是国家审批更严了吗?不是,相信国家从开始都是严格审批的。而已经获得牌照的企业还有阴沟里翻船的,显然国家是一边审批一边引导,走的是一条以严管为中心的路线。可是我们回头看一下,国家在审批直销牌照前对企业的要求,注资八千万元,押金两千万元,有生产能力,有几年市场经营经历,无不良投拆记录等等,一是一,二是二很清楚。据一些参考数据显示,现在中国直接或者间接开始直销业务的企业多达五千家。能达到国家基本要求的屈指可数,不够资格的企业自然要按规定进行转型经营了,于是大家有了直销在中国只能是财力雄厚的企业所玩的游戏了这一看法。
那么这数千家企业,它们是国家听话的孩子吗?这些企业的经营思维已经烙上了直销的印记,已经遗传了直销经营的基因。如同一位母亲生了一个孩子,孩子已经出生,在成长了,突然要求这个孩子变个身分,总之不能是现在这样,怎么变?按现在医学水平,可以变性。简单一种方法就是变更身分证明。但是,这个人已经形成的思维模式不能一下子改变。他要做什么,怎么做,依然还是原来那个人一丝没变的延续。已经运营的企业与一个已经出生成长中的孩子有相似之处,所以说让企业转变经营模式不难,得让它从心里接受并主动进行改变。如果只是口头上或者表面上接受了,实质没有改变,就象人换了一身衣服,改个名字,人还是那个人,有意义吗?
人类从懂得自我保护那天开始,为了生存,就开始了和自然界的斗争,人与人之间,不同阶层之间,就有了压迫与反抗。管理者想要社会长治久安,都是顺应民意,以引导方式管理,惩治为辅,也才有了和谐的局面。
我们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同样是为人民服务的,《直销管理条例》的出台也是这个目的。人民和企业都是欢迎的,为什么现在给人的感觉却是,法也立了,监管严了,扰乱社会秩序和人民生活的非法传销依然大行其道呢?这里有不能称其为企业的企业大搞借尸还魂,它们没有注册公司,没有合法企业所应有的一切,所销售的没有产品,只有一个理念,那就是快速致富,财富倍增,所做的就是编出各种理由,骗人“入股”,金字塔概念发展下线,他们不都是完全糊涂,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是他们的行为哲学。他们是迷途中的羔羊,需要牧者引他们进入到安全地带。这种所谓的公司或者企业,它们是扰民主流。再有就是被直销门槛所阻,没有合法名分的企业,它们有合法企业所需的一切手续,也想在直销经营中做国家听话的好孩子。可是自己财力有限,不能进入国家制定的直销俱乐部。虽然大家都知道大企业是由小企业发展而来,但这些相对较小的企业不理解自己为什么不可以做,虽然有解释,但难以服众。也许这些现在较小的企业可能会是明日之星,优秀企业,纳税大户,解决国家的就业问题大户。目前虽然有注册公司,一切经营合理,但是,想玩直销,它们目前没有机会。就象市场上买东西,钱不够,免谈,这些企业能心悦诚服吗?不给你机会,你没有资格,就跟现在因户口所限而人在外地与父母在一起的孩子,他们想上学,不能在非户口所在地就读,他们只好要么回户口所在地入学,要么付高价学费进入当地的私立正规或者不正规学校。没钱家的孩子不能正式入学,只好让他们玩着了。这些孩子不能入学进行正式的学校教育和思想教育,他们流浪在社会上,因分辨能力差,有的误入歧途,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严重问题。同样的,这些不能现在获得牌照的企业有部分可能也将演变成为社会所不容的害群之马了。一旦被定性为非法的,他们可能就干脆破罐破摔,来个我是流氓我怕谁,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捞一把就跑。这种情况发生,我们和谐社会的构建不就成了空话了吗?
所以我们要思考这个问题,直销监管,靶标在哪里?勇士在与对手交战时,要看清对方,剑锋所指,必为对手命脉之处。管理者,要减轻自己的负担,最好的策略是减少对手。那么这数千家企业,它们想搞直销经营,而国家又在立法,允许直销,说明直销是可以经营的,为什么不开启一扇门,放它们进来,引导它们,对它们进行统一管理,支持健康,合理,合法的企业发展呢?
我个人认为直销监管的目标是所有商业运营企业。对于企业,可按它们对社会潜在的危害分级看管,首先是那些现在的优秀企业,老百姓认可的企业,以及经营着离国家允许直销类产品区别较大的企业,它们是最低级危害企业,为什么这么说呢?你能保证今后哪一天,它们不进入直销领域,特别是直销类产品扩大化以后,这类企业现在应该可以比较放心。其次是比较可能转入直销的企业,这类企业说不定现在正在观望阶段呢,我们注意其动向就可以了。最后重点是关注那些实际已经开始直销运营的企业,我用直销运营,而不用直销企业是因为目前按国家定义的直销企业只有十家,而实际直销运作的企业大大小小有数千家之多,国家对它们的经营活动是观察重点,而不要看它是称自己传销,直销或者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等等。我们既然制定了管理条例,就应该不管你是什么企业,什么经营手法,只要你的经营过程中有跟我条例所列不许中对上号的,我就来清算,对上了多少条,超出国家所允许的范围的,你就是打击对象,就该治理,整改。该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决不手软。否则改个经营名称,继续它的隐蔽经营,我们还得再制定条例,永远被动。如果我们只把眼睛盯在申牌和获牌企业上,那么,我们是否会不知不觉中中了非法直销企业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计谋呢?听话的孩子好管,不听话的没有记录的这些“孩子”----无名分的实际直销运营的企业,才真正让人费心。
直销监管应该是全民动员,冲锋上阵的不能只是军官呀,老百姓和地方政府才是监管最大的靠山。监管的剑应刺向那搞老鼠会,拉人头,隐藏在居民区中进行洗脑的窝点,这是眼前重中之重的打击目标。勇于表明直销身分的企业,它们是在阳光下经营的,有无数双眼睛都看着它们,那不应是第一重点,因为它们一旦有什么违规经营,自然有人举报,监管部门找它们很容易,我想这些企业不致想不到这些道理吧。暴光加处罚,企业形象受损,老板愿意吗?所以我说这不是重点,只是次重点而已。重点是那些难以监管的,就是躲藏在暗处,不见阳光,只开老鼠会不见产品,只有公司名称查无实处所谓的直销公司,它们搞欺骗活动,人身自由禁锢,非法敛财,对社会秩序和人们的生活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危害的大大小小群体,它们是社会的毒瘤,是隐身于民间的蜂窝,是我们锅中老鼠屎,我们必须严加打击,剑峰所至,不留生机。净化好我们的生活环境,需要全体人民的支持,积极坚决举报,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发现问题即时处理。可惜现在出现一些不好的现象,一些地方政府为地方小小的利益,管理的强度不足,甚至对于举报事件并不热心,当然这是少数现象,但我们还是要重视它。为此,希望地方相关部门,赏罚分明,上级机关对下级严加监督。不要老是我们中央政府或者高层官员在努力呐喊,基层官员和老百姓不积极参与呀。如果我们全民动员,从我做起,察亮眼睛,听的仔细,用心思考,没有做不好的监管工作了。不要说非法传销离你还远,说不定下一个受害者就临到你的朋友,亲人或者你的身上了。
直销监管需要人民提供靶标,你的参与能使国家监管不脱靶,祝愿我们的监管机构睁大眼睛,捕捉你准确的目标。
2006-11-04 18:56:54
鼓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