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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立法之后的中国直销道路初探

直销杂谈类

李圣杰[@more@]

自从二年前商务部邓湛司长面对媒体说出“今年内直销有望立法”的话后,立即在全国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几乎是在一夜之间,这个消息就传遍了大至全国各地,小至是大街小巷。关心的不但有过去的已经过了几年转型历程的传销企业和当时的传销从业人员,而且有与直销毫无关联的企业单位或个人,大家都把目光投向了《直销法》的拟定及管理机构商务部,以各种不同的心态对《直销法》进行了种种猜测和期待。

前不久由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人大等权威部门在厦门联合举办的“直销立法听证会”又在全国掀起了一股关注直销的“狂飙”,所有关注的单位和个人都切切实实地感觉到了直销立法已不是传说中的事情,而是真真实实地来到了身边,是活生生的即将变成现实的事情。

直销之所以会引起人们这么强烈的关注,除了对直销这么一个极其敏感的行业表示的关注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直销曾经是一个给人带来巨额财富的行业。在过去的传销行业中获得巨大成功的单位或个人希望在直销立法之后再创辉煌;没有在直销行业获利的单位或个人在直销之后就再也不想失去这个机会,也想在其中分“一杯羹”。所以,尽管关注的目光可能不一样,但目标是一样的:那就是踏上直销“大平台”,演绎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

那么,直销立法之后,中国的直销之路会是一个怎样的状态?会否出现象所有对直销美好期待那样的局面?笔者斗胆探测一二。

直销立法之后,中国的直销之路也绝对不会平坦和顺利的,它一定会经过以下几个历程:

一、动荡期

直销立法之后的一年时间内,中国的直销会经历过一个动荡期,造成这个动荡期的是新旧体制的交替、合法与非法的冲突、正常运作与非法经营的互为矛盾的加剧等等原因。

首先,《直销法》正式颁布实施后,伴随而来的就有一批依据《直销法》并经过国家相关管理部门考察和审批通过的直销企业的诞生,这是《直销法》诞生后的第一批获得正式批准的直销企业,它们可以在《直销法》所规定的条例内进行运作经营,由于是合法的,当然就可以光明正大地进入市场并拓展市场。

有了合法的直销公司就一定会有非法的直销公司,这些非法的直销公司一般会以以下的几种形式出现:

隐蔽式:这类公司借助合法的直销公司的奖金制度的精髓并加以改造就变成了自己的东西,对外宣称是传统公司,但行非法直销之实,以逃避执法部门的查处。

附带式:这类公司根本得不到批准,就会以“附件”的形式存于合法的直销公司之后,对外宣称是某某合法直销公司的分公司或联动公司,这很有欺骗性,一般的经销商是很难分辨出来的,但一旦被人识破,它们就会在一夜之间玩“人间蒸发”。

假借式:这类公司不可能被批准为直销公司,但由于行直销之实太久,就会对外界尤其是对所属的业务人员宣称第一批没有批准还有第二批,而且在第二批是一定可以得到批准的且公司背景了不得云云,其实,该类公司从来没有申办过也不可能申办,甚至于这个申办的念头也都从未有过,他们对外如此宣称的目的就是假借全国人民都熟知的直销公司审批的事实,打了一个漂亮的“擦边球”以此蒙骗经销商和广大的消费者。

潜藏式:这类公司甚至是根本称不上公司,它们的表现形式一般是几个主要头目谎称是某某合法的直销公司设在某地的一个业务机构,他们为了使这个机构成为让人们相信的一个“事实”,会制作一套完整的假资料如《委托书》等,他们在合法的直销公司的掩护下行“骗子”勾当,对合法直销公司的权益会是一个严重的损害,对一个守法的直销经营环境会带来许多负面的色彩。

从理论上来看,直销立法之后,非法的直销类公司马上就会灰飞烟灭,合法的直销就可以大行其道了。其实不然,中国的直销市场环境由于经立了“合法”到取缔而变成“非法”等多次大的动荡变化而变得扑朔迷离,广大的直销从业人员的心态和思想也都变得十分复杂了。不可否认,大部分直销从业人员都是遵纪守法的,能够按照国家的要求去拓展市场,但也有相当一部分“心怀叵测”之人,他们的一夜暴富心理表现得十分强烈,所以,他们就会不择一切手段甚至违法犯罪的手段以实现自己的目的,这是其一。

其二则是直销立法之前就有相当一批公司大打直销的“擦边球”而一直在行直销之实,这些公司已经拥有了自己相对固定的网络队伍,立法之后的“擦边球”已无法再打了,又舍不得丢掉滚滚而来的财富,就会走上面的“险棋”,他们的心态是:走多久算多久,实在走不下去就关门而溜之大吉。

总之,立法之后的一年时间里是最动荡不安的,最忙碌的要算公安、工商等相关执法部门,他们可能每年、每月甚至于每天都要奔波在打击非法直销公司的最前线。在最严厉的打击下,各种非法的直销类公司会越来越少也会越来越没有市场,但中国的人口太多从业人员也太多因而市场确显太大,要在短期内根绝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二、磨合期

动荡期至少要维持一年甚至是更长的时间,在这一段时间,由于执法部门的严厉打击确实使市场净化了不少,非法直销公司也会有相当部分的“消失”,没有“消失”的也会收敛其猖狂的“经营”行为,这就进入了下一个时期即磨合期。

在这段时期,无论是公司还是从业人都会有较大的变化。

从非法直销公司方面来说,经过一年甚至更长时间的躲躲闪闪、遮遮掩掩的生活,并随时都有被罚被抓的危险,就会开始计算成本,当其付出的成本大于收益时,这些非法的直销公司就会考虑“退路”:要么关闭,要么和某家合法的直销公司洽谈并在有利可图的前提下把公司的网络整体迁移,和合法公司进行嫁接。一般情况下,后一种可能性最大。

从非法直销公司的从业人员来说,经过一年多甚至于更长时间的动荡期后,明知故犯者因在经营活动中经常碰壁而且还要冒被抓的风险,已越来越感觉到难以为继了,所以就会开始把目光转向合法的利益更大的直销公司;而被“蒙”来的人员对自己所从事的直销公司经营的非法性也有了清醒的认识并会开始产生“退出”的念头,只要经济利益不受损失或是损失不大的情况下,“走”就成了立即的行动。

三、正常期

无论是非法直销公司还是非法直销的从业者,在经过了一年乃至更多的一段磨合期后,对非法直销的认识度及其从事非法直销活动的危害性有了比较清醒的认识,这是从“个体”方面来说的;但从社会“整体”来说,由于《直销法》给社会提供了一个极其明确的鉴别方法,非法直销公司及其非法的直销行为会被大部分人鉴别出来,并会逐步作为一种社会“公害”遭人们唾弃并加以鞭挞,直销市场开始步入正常期并进入良性的发展阶段。

这个阶段并不是就可以完全根绝非法直销公司和非法的直销行为,它们还会在不同的地区尤其是那些经济落后的地区以某种“包装”后的形式出现,但它们的出现较之动荡期,其影响力和危害性就要小得多,原因有三:一、社会的防范机制已有了比较完善的建立,市场反应机制有了明显的增强;二、人们对非法直销公司及其非法的直销行为有了较快的识别能力,社会的抵制能力也得到了大幅度地加强;三、由于对非法直销公司及其非法的直销行为进行了有效地正面打击和对合法直销公司及其合法的直销行为强有力的正面宣传,整个社会有了一种视非法直销公司及其非法的直销行为为“过街老鼠”的思想和心理。

正因为上面的三个原因,非法的直销公司及其非法的直销行为就处在“人人喊打”的状态而无处遁形,一个完美的直销时代才真正来临。

作为一种经营方式,直销所呈现出来的优越性是不可否认的,理论上它至少有下面几个特点:一、它减少商品从工厂生产出来后进入广大的消费者家庭的中间环节,为广大的消费者节省了开支;二、由于直销的商品是从工厂直接进入了消费者家中,没有了中间环节的过渡,因而商品的质量有了很好的保障机制,对于当前假货横行的今天不缔为一个有效的防假打假的方式方法;三、由于直销的的经营方式是家庭性的,不需要集中上班且投资又不多,一般收入阶层都有能力承受,对于减少因下岗工人日益增多的压力应该是一个很好的办法。四、直销是一种反传统的销售方法,因而任何一个直销人员均具有既是消费者又是经营者的双重声份,之于只消费的传统方式而言确实有优势和吸引力的。

可是,进入市场后就完全变了,理论上所具有的各种优势不但是荡然无存,而且一度走向了政策和社会的反面,变成了许多人“巧取豪夺、无耻诈骗”社会财富的一个“帮凶”,这令所有关心、关注直销的有志人士深思不已。

难道问题只是出在直销方面?应该承认,直销作为一种商品的销售方式,其本身也确实有许多漏洞,这就给许多缺乏诚信并心怀不轨者钻了“空子”,从而给社会带来了难以抹去的“伤痛”,这是事实。但真正的问题并不在于此,真正的问题是管理及管理措施不得当更不得力,如果有一个科学的、系统性的、有效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并真真正正地付诸实施,直销就会象其它的传统方式方法一样为人民带来福利也为社会带来稳定和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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