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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中国商报大张旗鼓的传销

我的日志 │ 2007-04-02 10:30:10

大张旗鼓的传销[@more@]以往的传销都是暗地里偷偷进行的,而亿霖是公开的,而且大张旗鼓地宣传做广告。
震惊全国的“亿霖造林传销诈骗案”于2007年2月8日告破。这是北京有史以来最大的传销案件,全国共有两万多人被骗,涉案金额高达16亿元。一些人为之倾家荡产,一些老人的活命钱被骗后为之寻死觅活,一些人在网上发起了万人讨伐亿霖的活动……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
亿霖公司2004年4月份成立,经过半年多的准备策划,2004年末至2005年开始“行骗”。2005年4月5日本报以《一股“高收益零风险”的买林漩涡在北京暗涌》为题,用了一个整版的篇幅揭露了该公司涉嫌以招工为名、以传销造林设陷行骗的内幕。
内蒙古亿霖木业公司北京咨询分公司在记者以造林投资者身份暗访时称:“贵州现在正热销三年生的速生杨项目,投资55500元买15亩林地,4年后净收益就是187500元。”“几乎为零风险。”而记者随后通过采访林业专家了解到,买15亩林地4年收入23400元,还包括造林成本和税收。扣除成本税收,只有投资商宣称收益的1/10 。本报还曾提醒广大造林投资者,“高收益零风险的事情不可能发生。天上掉馅饼,不是圈套就是陷阱。”并指出亿霖的行为是一种陷阱,涉嫌传销诈骗。
此后,又有两三家媒体跟进报道亿霖合作造林存在着传销行骗的嫌疑。
传销是国家早就禁止的犯罪行为。奇怪的是,媒体对亿霖报道后,并没有执法部门对亿霖的传销行骗行为进行制止,亿霖业务也似乎没有受到丝毫影响,反而越做越大,以至于造成今天难以收场的恶果。
以往的传销都是暗地里偷偷进行的,而亿霖是公开的,而且大张旗鼓地宣传和做广告,行骗机构遍布全国。在媒体曝光后,居然还能堂而皇之地进行行骗两年之久,骗取百姓16亿元,是有关行政执法部门麻木,还是别有他因?

以招工为掩护大搞造林传销

亿霖365天天天招工,退休的党员、干部、教师是他们首选发展下线的对象。
其实,早在亿霖被曝光之前,合作造林存在着陷阱和诈骗就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先后有云南美联木业有限公司假造林圈钱案、云南美联木业集资骗局、山西璞真集团涉嫌非法集资、辽宁省“中天集团”涉嫌非法集资、万里大造林集团非法集资和广告违法等。2004年11月1日,央视《焦点访谈》播出的节目《警惕“托管造林”陷阱》,令舆论的质疑达到了高潮,老百姓对造林可以说质疑声一片,许多造林公司纷纷关门,不关门的造林公司也拉不到业务。2004年末,亿霖才起步,可以说亿霖是在合作造林世风逆转的情况下才起步的。亿霖为何能在合作造林的秋风瑟瑟时一枝独秀呢?
那就是他们采用了其他造林公司不同的经营手段,把传销模式嫁接到了合作造林经营管理上了。
一般的造林公司都是在媒体上做虚假宣传,吸引造林投资者上当受骗。东北造林虚假宣传经媒体曝光后,虚假宣传再也不能把投资者吸引到他们的讲堂上为之洗脑了。于是,亿霖就招工,365天天天招工,而且不分男女老少,25岁至65岁的人都招。他们通过填写招工表和谈话,了解到了应聘者的经济状况、身份,退休的党员、干部、教师是他们首选对象。他们之所以选择这些人作为发展的目标,一是因为这些人有闲钱买林地,还有就是这些人再去发展下线比较容易,因为退体的干部和教师言谈举止稳重,人际关系广,在街道社区很有威望,容易让人相信。
接着他们是对应聘者先进行岗前培训,所谓的培训其实就是“洗脑”。
说是培训后经考试合格后即进行正式录用,月工资5000元至6000元。其实,只有购买50亩以上林地者,才有机会升为销售主管。卖不了林,根本拿不到工资。

造林监管无法可依

作为一般的投资者,可能会身陷亿霖传销骗局,但为何亿霖行骗两年多才被查处,难道他们的骗术连国家的执法机关也能迷住?
对合作造林的监管,既没有专门法规,也没有专门机构,明知他们有问题,执法部门却难以对他们进行有效纠正,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发展到触犯刑法……
那么警方为什么不在亿霖刚开始进行传销行骗时就对亿霖进行查封呢?北京市公安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北京市公安局在2006年6月份就对此案进行侦察。当记者提到为何没有更早介入此案时,这位人士感叹道,“谁不想更早制止亿霖的违法犯罪行为呢?但实际工作中不是想像的那么简单。北京有企业几十万家,警方不可能做到每一家企业一诞生就派警察对其进行监控。只有得到群众举报、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情况或从其他渠道获得线索立案后才能对之进行侦察。”
亿霖作为工商企业的监管部门应该是工商局,在谈到造林的监管时,工商部门一位人士也是一肚子的苦水。“有时明知他们有问题,却拿他们没辙。”工商局对企业监督管理主要是两方面的,一是看企业是否正规注册,手续是否齐备,二是看企业经营项目和行为是否是法律许可的。而亿霖公司手续证件都是齐备的。
合作造林存在的最大问题是资金监管和虚假广告宣传。要确认造林公司的广告是否有欺诈,就必须知道投资一亩林地到底要多少成本,收入是多少,有多大风险,只有林业部门才说得清楚,作为工商部门是很难认定的。至于造林资金的监管也是比较专业,需要专业部门、专业人士进行管理。而目前既没有相关的专门管理部门,又没有相关法律规定。造林公司的资金运作是否违规,也很难界定。对它们的监管只能套用其他法规,但往往是事倍功半,显得无所适从。
作为造林的主管部门林业部门又是如何看待这方面问题的呢?一位林业资深人士告诉记者,“我们只有核准林权证发放的权利。我们发现一些造林公司虚假宣传,我们能做的只是卡住林权证不发。”至于造林公司与投资者签订的合同是否存在陷阱和欺诈,收取投资者的钱干什么用了,没有法律赋予林业部门对之进行监督的权利。现在讲的是依法行政,《行政许可法》有严格的规定。“法律没赋予林业部门这方面权利,我们明知亿霖存在着欺骗,收了投资者的钱没有用于林地管护,也只是干着急,一点办法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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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共1条评论)
  • 耐夫 说:

    2007-07-10 14:50:37

    亿霖受到应有的惩罚。那幕后的黑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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