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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楼, 2009-07-04 22:22:54 投诉 支持(269)组织领导传销罪”列入《刑法》,全国各种模式的传销公司近2万家,要不转型,要不关网大吉,要不被抓,没有其他选择。每个省都要向全国人大上报一批传销案例,涉案的传销公司老板、网头、领导人、讲师等将3年以上徒刑、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于罚金。合法经营,还是对抗国家的法律尊严?违法犯法连自己的安全都没有保障,如何创业成功改变人生和家族命运呢?难道还要让白发苍苍的父母还要担心受怕吗?!打传过后,你是在监狱、跑路、换个公司再来,还是借势整合这些资源,就在今天选择的平台是否合法。朋友,你选对了吗??愿与有良心和责任心的朋友共同探讨,一起成功。 QQ:89314328 手机:1533383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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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楼, 2009-07-08 13:55:38 投诉 支持(338)希望打的是真正传销,天无绝人之路呀,企业的销售模式是为了有一个销售产品的通路,任何组织和部门都要有人管理,厂长管理办公室,办公室管理车间,车间主任管理工人生产,这叫什么模式,厂长在组织什么,他的收入是他自己创造的吗?国家的每一个职能部门全是这种传销模式呀,为什么就不给直销人一条生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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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楼, 2009-07-13 14:02:13 投诉 支持(276)我哥被传销组织骗到湖南常德,不知怎么办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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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楼, 865583511 2009-07-22 07:12:12 投诉 支持(259)霸州打传一百天就是这样打的,明知传销住宿点和培训点而不去摧毁,只有受害人家属到当地报案带其到受害人住宿点把此点的人员驱散赶走,而走后又可堂而皇之的回来继续骗人,公安机关也不遣送或办暂住证之类的措施,就这样任其发展给其带来经济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