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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楼, 2013-01-29 18:18:54 投诉 支持(681)该死的律师,民族的败类,国家的腐败,坑害了这么久的传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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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楼, 鄙视 2013-01-29 21:51:02 投诉 支持(684)鄙视这样的律师!!不是传销是什么?退一万步来说。太平洋的营业有多少?1个亿吗 ?有多少人购买?再退一万步来说。。就算你传销。。你产品都没。产品和金钱的交易都没 结果资金却几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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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楼, 不懂就不要装懂 2013-01-30 09:38:21 投诉 支持(758)一群连概念都不清楚的人却要讨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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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楼, 收钱的败类 2013-01-30 10:17:01 投诉 支持(724)这些都是收钱的败类,你们应该好好学习直销管理条例。陈有西他妈的更是败类,专提取对他有用的发言。其它的发言呢?没有一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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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楼, 需做直销法规的“司法解释” 2013-01-30 21:06:30 投诉 支持(758)在钻直销法规的漏洞。目前直销法规界定传销只有主要两条:1,加盟费;2,拉人头。但是还缺一条:3,必须实质商品。什么是实质商品?太平洋网站里的商品如果能用“直销制度方式的加盟费”来购买,就是实质商品,这样属于直销,但是还得满足1和2.实际上这样做不可能。为什么?因为网站里的商品是“微利”商品,不可能“拨比60%左右的直销加盟费”购买,否则网站得“快速赔死”! 实际上太平洋的做法是网站里的商品用“PV”返利的方式,与加盟费无关,这实际上在“卖事业概念”。什么事业概念?太平洋的直销员都知道! 所以,国家必须禁止并作“司法说明和直销法补充”。否则任何公司都可以“玩事业概念而不进行实质产品销售。”,公司的盈利不是“实质利润而是加盟费链条不断就已经违背了商业规律”,久而久之一旦崩盘,后果不堪设想;所有的传销都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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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楼, 顶6楼 2013-01-30 21:09:29 投诉 支持(688)有道理,该死的专家如果不明白还可以理解,如果明白6楼说的道理还“搞什么狗屁论证”,道义,道德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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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楼, 那人钱财,替人消灾 2013-01-30 21:11:13 投诉 支持(876)唐庆南的律师费付的不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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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楼, 传销罪的破条款是框不住传销发展趋势的。 2013-01-31 09:27:32 投诉 支持(719)我反对用传销罪定性,确实不适合传销,更清晰的相关法律看不到之前,商业诈骗或者虚假宣传一类的罪名是可以坐实的。至于模式本身,应该还是有突破口的,只是现在没人有这个智慧去解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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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楼, 无知的专家在胡说八道 2013-01-31 22:19:00 投诉 支持(748)无知的专家在胡说八道,建议举行受骗者见面会,能把所谓的专家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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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楼, 太平洋不是传销? 2013-02-05 12:02:29 投诉 支持(798)太平洋不是传销,天下就再无传销,砖家不要收人家点钱就信口雌黄,这些砖家都该埋起来 -----北京 大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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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楼, 一群无知的混蛋专家 2013-02-07 20:49:05 投诉 支持(872)一群无知并胡言乱语的混蛋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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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楼, 2013-02-24 16:06:57 投诉 支持(774)如果太平洋不是传销,啥是传销?开放传销得了!吊毛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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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楼, 2013-02-24 16:18:10 投诉 支持(785)广西的资本运作又跑到安徽合肥了,很猖獗,一家人举债几十万不能自拔,原来热衷于传销和太平洋官网的人又都云集那里了。也没人管,专家死光了,没死的支持太平洋了!《禁止传销管理条例》起不到任何作用,名存实亡!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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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楼, 中国梦 2013-03-20 15:57:16 投诉 支持(770)可笑!!! 你们这些虎视眈眈盼着“太平洋”倒掉、气急败坏指责专家的人啊!从你们的言论来看,你们一定不是这家公司的会员,更不是这家公司的受害者! 那么请问: 你是谁?---------是直销界哪家公司的精英吧 你目的何在?---------倒霉的太平洋影响到你的利益了吗 如果是再自以为是、再低俗的语言都可以理解,如果不是何苦在此指手画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