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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楼, 需做直销法规的“司法解释” 2013-02-04 12:42:28 投诉 支持(905)律师和太平洋在钻直销法规的漏洞。目前直销法规界定传销只有主要两条:1,加盟费;2,拉人头。但是还缺一条:3,必须实质商品。什么是实质商品?太平洋网站里的商品如果能用“直销制度方式的加盟费”来购买,就是实质商品,这样属于直销,但是还得满足1和2.实际上这样做不可能。为什么?因为网站里的商品是“微利”商品,不可能“拨比60%左右的直销加盟费”购买,否则网站得“快速赔死”!实际上太平洋的做法是网站里的商品用“PV”返利的方式,与加盟费无关,这实际上在“卖事业概念”。什么事业概念?太平洋的直销员都知道!所以,国家必须禁止并作“司法说明和直销法补充”。否则任何公司都可以“玩事业概念而不进行实质产品销售。”,公司的盈利不是“实质利润而是加盟费链条不断就已经违背了商业规律”,久而久之一旦崩盘,后果不堪设想;所有的传销都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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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楼, 2013-02-23 14:27:05 投诉 支持(958),必须实质商品。什么是实质商品?太平洋网站里的商品如果能用“直销制度方式的加盟费”来购买,就是实质商品,这样属于直销,但是还得满足1和2.实际上这样做不可能。为什么?因为网站里的商品是“微利”商品,不可能“拨比60%左右的直销加盟费”购买,否则网站得“快速赔死”!实际上太平洋的做法是网站里的商品用“PV”返利的方式,与加盟费无关,这实际上在“卖事业概念”。什么事业概念www.opk.cn?太平洋的直销员都知道!所以,国家必须禁止并作“司法说明和直销法补充”。否则任何公司都可以“玩事业概念而不进行实质产品销售。”,公司的盈利不是“实质利润而是加盟费链条不断就已经违背了商业规律”,久而久之一旦崩盘,后果不堪设想;所有的传销都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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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楼, 担忧 2013-02-23 20:17:16 投诉 支持(1238)所有含鼠会色彩的直、传销都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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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楼, 伎俩 2013-02-23 20:20:02 投诉 支持(1204)产品价格与价值的严重背离,即是鼠会色彩的直、传销惯用伎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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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楼, 2013-03-12 10:50:12 投诉 支持(1201)太平洋就该杀,坑害了多少儿孙啊,都想不劳而获,这就是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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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楼, 理性看待太平洋 2013-04-05 18:43:51 投诉 支持(1159)太平洋运作了那么长时间,看看政府和职能部门都做了什么,南昌政府的支持,法制报的宣传,中央电视台的正面报道,检察院定性合法不构成传销,怎么后来就变成传销了呢?是这些职能部门坑害那么多人,他们应该为这些人负责。太平洋就是政治斗争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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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楼, 2013-05-07 11:19:34 投诉 支持(1109)对新型的电商模式还是谨慎点好,否则由于某种原因比如公权力,最后受损的还是广大百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