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blog.net 资讯 » 业界新闻 » 多个职能部门称:完美保健品“死亡名单”不实
最新评论(共24条评论)
  • 第1楼, 2007-04-02 13:32:52   投诉 支持(435)
    这样看来反对完美公司说完美公司坏话这些人,才是真正的百姓败类,不要以为你们又找到了一个靠山,可以通过这种卑劣的方式和手段来整垮完美公司,相信完美公司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被整垮的,如果真那么容易的话,那么多年来,完美公司早不存在中国的大地上了.不是白痴的人想想都可以明白,完美,既然拥有那么大的市场份额,既然能让那么多消费者感到实惠,能让那么多的人走向成功,如果是一个不讲人情的公司,是一个产品差到如此程度的公司,会发展得那么好吗?我们坚信,历史将会证明一切,中国政府也会主持公道,法律是正义的.完美一定赢!
  • 第2楼, 2007-04-02 14:29:06   投诉 支持(580)
    这次污蔑完美公司的事件一定是真善美的老板廖宗明所做的,他一定没有好下场.
  • 第3楼, 123 2007-04-02 14:49:46   投诉 支持(462)
    呸!!!
  • 第4楼, asd 2007-04-02 17:09:10   投诉 支持(426)
    你陪
  • 第5楼, 一定要成功 2007-04-02 17:55:43   投诉 支持(423)
    完美一定赢!QQ.519905550
  • 第6楼, 2007-04-02 20:19:31   投诉 支持(463)
    哈哈。。。 都是广东的职能部门,要让全国的部门来检查才对呀。。
  • 第7楼, 龙 2007-04-03 07:28:26   投诉 支持(427)
    呵?
  • 第8楼, x123 2007-04-03 09:09:01   投诉 支持(437)
    质疑!!!
  • 第9楼, 2007-04-03 15:20:02   投诉 支持(433)
    (8)朱国栋只是幕后人的一个棋子而已,最终的结局朱国栋是非常悲惨的。因为,他伤害了别人同时也伤害了自己,更伤害了全国广大有社会责任感的记者们。请广大的读者朋友们、广大的网民朋友们,擦亮我们的双眼吧,警惕向朱国栋这样的记者和他背后真正的指使恶人吧,别让这些心术不正的小人,伤害我们广大的读者朋友们、广大的网民朋友们的善良吧!谢谢!
  • 第10楼, 2007-04-03 15:20:21   投诉 支持(405)
    (7)第三,朱国栋在发表这个文章时,给人的感觉的有破釜沉舟的杀气,而且杀气特浓,如果不能给对方致命的重大打击,好象他要失去他一笔非常可观的“佣金”。广大有读者朋友们、广大的网民朋友们,大家细细想想,多问几个为什么,就不难看出朱国栋记者为什么这么做了,这就是内幕真相。在当今这个社会里,个别存有私心,心态不正的记者利用这个特殊身份,可以获取大量的不义之财的,而个别商家也利用记者这个特殊职业,为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让象朱国栋这样的记者去做伤害他人,自己获利的事。
  • 第11楼, 2007-04-03 15:20:39   投诉 支持(394)
    (6)第一,作为一名记者,第一要素是职业道德,也就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而朱国栋本人,已经背离了这个原则,背离了新闻法,他所报道的文章包括列举大量“事实”的目的就是将对方至于死地,不留活口,这样的报道实在让人不信。因为:“完美”真的是象朱国栋所说的是这么有问题吗?第二,下手和手段特恶。 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更是一个文明国家,讲道理、讲道德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而作为一个记者,他职业本身应该是推动社会精神文明,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有责任感的力量,而朱国栋记者发表的文章表现的是一个恶招,给广大的读者和网民的感觉,他是利用职权和直接利用了望东方周刊这个工作平台和自己从事的记者这个职业的特殊身份,谋取不可告人的目的,也让广大的读者、广大的网民相信他的报道的“事件”是“真实”的。
  • 第12楼, 2007-04-03 15:20:59   投诉 支持(391)
    (5)我们看得出,你有心存私利的东西在支撑着你这么做。然而,这要懂一点科学并尊重科学的的人,都会客观的分析的你的报道是否真实的。全国广大的读者朋友们、全国的网民朋友们,当我和你们都看到这个文章、这个报道时,各自的观点、认识会尽不相同,这不奇怪。因为,有的读者、有的网民认为朱国栋写的文章、报道的内容是“真实”的,这不要紧,因为你们不知道内幕真相。但是,请广大的读者和网民朋友们特别要注意,在文章的背后深藏着有不可告人的、肮脏金钱交易。广大的读者、网民会问,你怎么知道文章的背后深藏着不可告人的、肮脏金钱交易呢?我可以告诉广大的读者和广大的网民朋友们,我是不知道,但是,是朱国栋记者本人告诉大家的。不信,大家看,深思分析,朱国栋所报道所写的内容里已经是清清楚楚告诉大家了。
  • 第13楼, 2007-04-03 15:23:25   投诉 支持(422)
    (4)第五是:你朱国栋记者报道的所谓“事实”还列举某某法院判决等等,你为什么不直接将这些法院的真实名称报道给广大的读者和广大的网民们面前呢?人的死亡是多样的,有的人死于车祸,是不幸的。但是谁的责任,必需由有公安交警事故处理来现场勘察,和现场的当事人以及目击证人的证言证词,最后依照相关法律等做出认定。而朱国栋你报道的死亡人员,说的全是经销人员将产品给卖重病患者,甚至是快要死亡的重病人,而这些重病人吃了以后死亡,你就认定是产品的问题,这样的报道科学吗?符合科学的发展观吗?符合你这个记者行业特殊的身份吗?符合当今构健和谐社会发展观吗?符合实事求是的精神吗?
  • 第14楼, 2007-04-03 15:24:19   投诉 支持(423)
    (3)第一是:在朱国栋报道的“事实真相”面前,如果按照你朱国栋先生的报道内容来说,出了这么多、这么大的事,已经造成了50多人死亡生病残疾,还有大量的“证据”,国家相关部门为什么不管、不查呢? 第二是:按照你朱国栋先生报道的内容来说,中央政府、国家商务部、国家药检部门、国家卫生部门、国家工商总局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难道一点都不知道吗?而且这些政府职能部门为什么不出来管一管呢?这些政府职能部门不是成了吃干饭的吗?或者说这些政府主管部门都被“完美”收买了吗?第三是:按照你朱国栋先生报道的内容来说,国家商务部为什么还要发给完美公司直销牌照呢?第四是:让人更加不相信、让人更加怀疑的是,你朱国栋先生在报道中列举的大量事实中提到最多也是报道中的核心,说:经销人员将产品销售给患重病的人,甚至是快要死亡的重病人,说一吃就会好等等报道,最后因为吃了这样的产品把人给“害死”了,这样的报道怎能让人相信呢?
  • 第15楼, 2007-04-03 15:24:56   投诉 支持(419)
    (2)作为我是一个普通网民和读者,看了朱国栋记者对些“事件”的报道,我想问一下朱国栋记者,一是:你是在什么样的背景情况下报道这件“事件”的?谁指使你这么做的?二是:你是在什么动机上报道这件“事件”的?指使者已答应你事成之后给你一笔相当的“佣金”?三是:你是在什么样的心态下报道这件“事件”的?我们大家建议你去医院找精神病科大夫咨询你的心理健康问题,这样对你、对你的家人、对广大的媒体记者们、对社会健康、文明、和谐的发展都有好处。可能有很多的读者、网民包括朱国栋本人要问,关你什么样事!不过,关不关你的事,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朱国栋先生所报道的事件的内容让人的确不信。为什么样不信呢?
  • 第16楼, 2007-04-03 15:25:20   投诉 支持(410)
    (1)看了、读了了望东方周刊记者朱国栋发表的关于保健品被指造成50多人死亡生病残疾的报道后,给我们的感觉,这个报道将矛头接直指向“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的。在报道的内容里,我们看到朱国栋记者将大量的“事实”和“证据”,在第一时间里迅速呈现在网络上,告知全国广大的读者和全国广大的网民朋友面前,以示天下,他的所报道的给我们的感觉就是直接涉嫌诽谤他人。
  • 第17楼, 2007-04-04 10:11:24   投诉 支持(408)
    ???
  • 第18楼, ccoco 2007-04-06 15:41:07   投诉 支持(425)
    哈哈,谁也大可不必生气!在指责别人的动机的时候也想想自己的动机是不是很客观!有没有问题,相关部门会查的,是不是受人指使也不是谁说了就算的!要是这样的话,在媒体上发表的东东都是受人指示的了??这样吵下去没什么意思!
  • 第19楼, 2007-04-08 17:41:37   投诉 支持(387)
    朱国栋不是人.又想勒索直销公司
  • 第20楼, 2007-04-08 18:33:23   投诉 支持(443)
    朱记者,身为记者,如果是诽谤,你们报社就应承担责任.你就干脆辞职吧.
  • 第21楼, 2007-04-08 18:36:48   投诉 支持(674)
    你以为你是谁啊, 小心你的小命 猪记者
  • 第22楼, 2007-04-12 21:08:17   投诉 支持(653)
    傻b,人家的东西好不好,有没有问题自有相关部门监管,相信现在各级监管部门谁也不敢懈怠,媒体可别将所有的事往自己身上招揽,特别是个别记者,为何将未经证实的所谓例证拿来报道。什么立场显而易见。无非利益驱动而已。
  • 第23楼, 2007-04-13 23:28:52   投诉 支持(695)
    据我所知,此报道发出后,有人委托广东省政府出面要与朱国栋记者”协谈“,被刚直正义的朱记者婉言谢绝了。于是又找其报社《了望东方周刊》。请求其不要再做完美的负面报道。
  • 第24楼, 2007-04-13 23:40:30   投诉 支持(669)
    另据我所知,当初《中国质量万里行》第一次做完美负面报道时,完美公司给质量万里行发了律师函,声称要状告质量万里行,并且,在与质量万里行的社长谈话时,架着录象机。质量万里行的社长非常气愤,拂袖而去,并且很快就做了完美保健品害人的二其报道,而此时,完美公司知道自己的淫威没能震撼住质量万里行,于是,开始服软,同样给质量万里行发函,称”以前完美的做法并无恶意,是对质量完美行善意的批评,并愿意接受媒体的舆论监督等一大堆道歉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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