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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别直销与传销?这份宣传手册请收好

http://www.dsblog.net 2025-05-22 11:13:57

  8.“团队计酬”传销。
  公司或其他经营者(组织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和层级架构,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其主要表现是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同样也具有“拉人头”“入门费”传销构成要件,其从发展的团队下线层级中提取报酬和销售返佣。
  “拉人头”是互联网传销和传统传销最重要的特点,参加者需要交纳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等变相交纳入门费的方式作为取得加入、介绍或发展他人的资格,并以此作为必备条件,在注册会员时又需要填推荐人,那么这家网站涉嫌传销的可能性较大。

  9.微商传销。
  微商传销是利用微信、QQ、抖音等社交平台,以“拉人头”方式发展会员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并建立层级、交纳费用,形成各自团队的传销行为。微信传销主要采取分销模式,依据下线销售业绩提成和以许诺高额收益等方式诱导用户滚动发展人员,牟取非法利益。

  10.新型网络传销的主要特征。
  核心是发展人员、组建层级、复式计酬、谋取不当利益。发展人员即介绍加入,是指加入组织人员或者成为经营者招募的人员必须通过传销上线介绍,在网站或APP平台注册,当取得某公司或某产品的资格后才成为会员;会员可以介绍推荐其他人员继续加入,由此向下滚动发展形成网状组织,形成层级管理。复式计酬是指参加者既可以从个人销售产品或服务中获得报酬,也可以从其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下线的销售业绩获得报酬,还可以从下线的下线等逐级发展人员的数量或者销售业绩提取相应报酬。

  11.传销行为构成要件。
  (1)组织要件。即发展人员,组建层级形成团队。传销组织者承诺,只要参加者交钱加入后,再发展他人加入,就可获得高额的“回报”或“报酬”,俗称“发展下线”。下线还可以再发展下线,由此组成上下线的人际网络,形成传销的“人员链”。(2)计酬要件。即复式计酬。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另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和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即销售额)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金钱链”。

  12.传销含有诈骗活动的表现形式。
  (1)打着“国家战略”“乡村振兴”“政府背景”等旗号,引诱欺骗人员到异地或省外“考察、旅游、做事业”等名义参与从事传销活动。(2)打着“国家扶贫”“重点项目”等旗号,以“发展代理”“建站设点”等方式组织从事传销活动。(3)宣传“消费返利”“绿色经济”“国家课题”等名义,诱骗人员参加传销活动。(4)打着“创业投资”“婚介交友”等旗号,以“在家创业”“网络创业”“网络资本运作”“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为诱饵,欺骗、引诱人员参加网络传销活动。(5)以“玩网络游戏”“网上博彩”为名,发展会员从事“游戏股票”“幸运博彩”等游戏充值卡传销活动。同时以直销奖、销售奖为诱饵发展下线。(6)某些网站打着“慈善救助”“爱心互助”“消费养老”等幌子,在特定网站中宣传销售宣称有“特别功效"的假劣生物保健品,宣称入会后就能便宜或返利,吸引诱骗中(老)年人误入陷阱圈套。(7)打着“微信营销”等旗号,以微信、QQ、抖音为平台,夸大宣传、造假炫富,并以商品零售作幌子发展下线非法牟利。

  13.网络传销骗人手法。
  (1)许诺高额回报。比如不法分子会说:“别看你现在交了1万,一年以后就能赚10万!”(2)拉人发展下线。不法分子以发展下线拿提成为诱惑,实际让更多人上当受骗。比如不法分子会说:“想要回钱快,赶紧邀请亲朋好友来注册投资,人越多赚得越多!”(3)断章取义。不法分子制作网络视频或通过断章取义的文章迷惑群众。比如不法分子会说:“你可以去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XX条10万不是传销’的新闻,我们不是传销!”(4)投资形式灵活。各种网络平台都能成为不法分子谋财的渠道。比如不法分子会说:“给我发100元红包就能成为会员,再让三个人给你发,你再发给我100元,就能成为高级会员!”(5)进行洗脑。所谓培训就是团队头目和传销组织策划领导者把人诱骗到出租房、写字楼等场所进行“洗脑”,传播培训商业金融项目、投资理财项目、歪曲国家政策补贴项目等涉嫌违法信息。比如头目和传销分子会说:“这里是某某国家政策扶持地方,未来产业集群和信息产业链条配套跟进,并且环境优美不易打扰,快叫好友亲朋和同学赶紧过来呀,一同加入我们辉煌事业吧!”

  14.直销。
  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15.直销企业。
  直销企业是指依照《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经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并颁发直销经营许可证,按照核定直销区域采取直销方式销售产品的企业。

  16.直销经营许可。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依照直销管理相关规定,作出批准采取直销方式销售产品的决定,并颁发直销经营许可证的行政许可行为。简言之,未经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直销许可的,不得从事直销经营活动。

  17.直销员。
  直销员是指由直销企业招募的,在固定的营业场所之外销售产品的推销人员。直销员的招募主体只能是直销企业及其省级分支机构,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必须通过直销员资格培训并取得直销员证后持证上岗。

  18.哪些人不得招募为直销员。
  根据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下七种人不得招募为直销员:(1)未满18周岁的人员;(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3)全日制在校学生;(4)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和现役军人;(5)直销企业正式员工;(6)境外人员;(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人员。

  19.直销服务网点。
  直销服务网点是指直销企业在其从事直销活动的地区建立便于并满足消费者、直销员了解产品价格、退换货及企业依法提供其他服务的服务网点。

  20.直销企业经销商。
  具有独立的经营主体资格,根据与直销企业签订的经销合同,以批发或零售方式销售直销企业产品或者为直销企业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者,包含但不限于专卖店、加盟店、工作室等。直销企业可以通过经销商对产品进行分销或者为消费者提供服务。

  21.直销产品。
  由直销企业或者其母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的,由直销员以直销方式销售的产品。直销产品的范围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直销业的发展状况和消费者的需求确定、公布。目前,经公布的直销产品为化妆品、保健食品、保洁用品、保健器材、小型厨具和家用电器6大类。

  22.直销计酬。
  直销企业支付直销员的报酬是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来计算,报酬总额(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不得超过直销员本人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

  23.直销与传销的主要区别。
  传销与直销虽然仅一字之差,但区别显著。合法性方面:直销是经国务院商务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直销经营许可证的合法经营活动,传销是国家明令禁止并依法严厉打击的违法犯罪活动。招募人员方面:直销招募有条件限制,不得招募在校学生、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等身份和未满18周岁人员等“七类”人员;传销则没有限制,有人头就有钱。培训方面:直销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培训场所、授课人员都有明确规定,传销都是暗中、私下进行或打着其他旗号从事传销培训之实。计酬方面:直销计酬是公开的,且只能是单层次计酬,报酬总额不得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传销报酬计算不公开,采取多层级的团队计酬模式。商品销售方面:直销以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商品为获得报酬的前提;传销往往不销售商品,或只是打着销售商品的幌子。退换货方面:直销有完备的退换货制度,传销无任何售后保障。

  24.传销欺诈本质。
  传销的本质是欺诈(“梦幻泡影”),噱头是一夜暴富(“画大饼”),发展是不断变换噱头(编造歪曲、虚构事实),特征是“拉人头”(发展人员链),特点是传而不销或者真传假销(有名无实),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

  25.常见异地聚集型传销“拉人头”(发展下线)做局过程。
  第一步,熟人邀约。第二步,游玩放松。第三步,亲情围猎。第四步,观念灌输。第五步,成功见证。第六步,交款上套。

  26.传销的危害。
  (1)给参与者造成财产损失。传销的实质就是诈骗,是极少数人敛财的把戏,绝大多数参与者都会血本无归,甚至倾家荡产。(2)助长社会不正之风,滋生不劳而获、一夜暴富的疯癫思想心态。(3)传销组织通过编造谎言,让不少急于求富的人萌生幻想,相信天上会掉馅饼,并在短期内收获非法利润,从而落入传销陷阱难以自拔。(4)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有些传销参与者被骗后走投无路,对社会产生怨恨情绪,聚众闹事,甚至引发刑事案件。(5)冲击社会诚信伦理道德体系。传销的一个重要特点之一就是“杀熟”,传销组织的人员为发展下线、开拓市场、增加“项目”销售业绩、“拉人头骗取钱财”,不惜将父母、亲属、配偶、亲戚、同学、老乡、战友、朋友、发小等所有社会关系人员都拉进传销“项目”,其为发展壮大“传销团队”快速积累“人员链条”是无所不用其极,导致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信任度下降,极大破坏社会诚信道德体系。

  27.识别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要件。
  判断传销应查验,(1)是否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2)是否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3)是否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加入的资格;(4)是否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5)是否存在通过传销手段逃税、洗钱等方式方法牟取非法利益。

  28.识别新型网络传销。
  新型网络传销和异地聚集型传销无本质区别,均是通过三个特征识别:(1)“入门费”,即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取得加入资格,牟取非法利益;(2)“拉人头”,即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3)复式计酬(团队计酬),即以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提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29.辨别微商传销。
  (1)如发现微商卖家在朋友圈推销产品时不忘时刻提醒受众,宣称“只要投入上千元,坐在家里就能创业,不仅可以月入上万元甚至十万元,而且年薪百万元也不是梦”等,看到或收到类似信息时,千万要审慎。(2)发现微商夸大产品实际效果,通常会强调其产品在短时间内能起到绝佳效果,并附上个别“买家”使用前后的对比图,而该产品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同类型产品价格,出现价格背离价值现象时,应小心陷入“微传销”。(3)发现微商盈利模式以发展下线、“拉人头”为主,奖金分配制度具有金字塔型分配模式时,需谨慎。比如,微商卖家不停怂恿你加入,把产品说得天花乱坠,宣称做代理无需加盟费用,直接购买货物就可以成为销售代理,拿货越多、代理层级越高,收入也就会越多时,应小心陷入“微传销”。(4)发现卖家主要靠造假来骗取信任时,需谨慎。比如,微商卖家经常作出超出常理的卖家秀,并教你加入微商团队后,打造人设增加人气,通过相关软件对订单、收入、炫富照进行造假,教你如何发展下级代理,如何发展推广时,应小心陷入“微商传销”。

来源:滨海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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