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blog.net 资讯 » 业界新闻 » 上海市出台规范直销企业经销商经营行为指引

上海市出台规范直销企业经销商经营行为指引

http://www.dsblog.net 2015-11-12 11:26:23

  上海市工商局局长 陈学军
  编者按
  11月4日,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在京联合召开《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座谈会。10年来,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两个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依法履职,恪尽职守,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座谈会上,工商部门和直销企业代表发言,交流职能部门打击传销、直销企业规范经营的经验。本报选择部分代表发言予以刊发,希望为各职能部门和广大直销企业提供借鉴与思考。
  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实施10年来,上海市工商局坚持“加强事前防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引导企业自律,注重信用监管”的理念,坚持监管执法和规范引导两手抓,依法履职,综合施策,规范直销行为,推动行业发展。


  完善监管机制维护直销市场秩序
  目前,在上海登记注册的直销企业共29户,其中母体在上海的直销企业7户,外省市分支机构22户,有15户直销企业已取得上海直销区域。早在2009年9月,上海市工商局就增设了直销监管和打击传销处,配备6名专职干部。各分局、区(县)市场监管局由公平交易部门兼负直销监管和打击传销的职责。近年来,我局又着力完善直销监管组织架构,加强部门执法联动,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直销案件。
  2014年,针对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上海市工商局制定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本市直销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直销企业省级及其省级分支机构统一由市工商局注册登记和开展日常监管,对于涉及直销企业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的行为,由市工商局管辖、查处;直销企业的服务网点、直销企业经销商及直销员的违法行为由各分局、各区(县)市场监管局根据违法行为发生地原则予以管辖,立案前报市工商局审批,查处结果报市工商局备案。
  2008年,上海成立了打击传销违法和犯罪活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分管副市长任第一召集人,每年召开一至两次工作会议。同时,各区县也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在直销监管工作中,上海市工商局充分发挥各级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在核查新设直销企业及直销企业申请扩大直销区域征询和查处直销企业及其经销商、直销员从事违法违规行为等过程中,主动加强与商务、公安、综治等部门的协作,及时沟通情况,共享监管信息。
  两个条例实施10年来,上海市工商局共核查直销征询160余件,调查涉及直销企业的各类举报、信访435件,立案查处直销企业及其经销商违规案件37件,处罚金额近8000万元,其中查处的全国首例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经营活动案件——艾姆希公司违规直销案,处罚金额达4000余万元。


  创新监管方式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在直销监管工作中,上海市工商局主动适应形势变化,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加强监管制度建设,注重执法与指导、规范与服务相结合。
  直销企业庞大的销售队伍,除了直销员外,经销商占比很大,但《直销管理条例》等法规对于经销商的管理规范存在空白点。针对这一情况,我局制定出台了《规范直销企业经销商经营行为指引》。《指引》明确了直销企业在经销商注册登记、日常监管、服务消费者,以及经销商准入退出等方面的管理义务;明确直销企业经销商实施的违规直销、传销活动以及其他违法行为,如果是按照直销企业的制度设计或要求实施的,直销企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因传销、违规直销以及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查处的经销商,直销企业应及时终止授权或委托。
  今年6月,我局制定出台了《直销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在上海从事经营活动的直销企业及其省级分支机构探索开展信用评价。信用评价涵盖直销企业计酬、培训、产品宣传、会议报备、服务网点建设、退换货、经销商管理、直销员管理、信息披露等多个环节,涉及登记注册、消费维权、信访投诉、社会责任等21项评价内容。工商部门综合运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和日常监管信息,开展直销企业信用评价,评价结果在行业内通报。同时,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信息化系统,对直销企业的准入、经营和退出实施全过程监管,将直销企业的诚信记录和不良记录纳入信用监管平台,作为评价直销企业信用等级和实施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
  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对于有违规问题的直销企业,我局及时约谈企业负责人,提出警示,并给予相应的指导和建议,帮助企业及时查找、整改问题。加强直销行业舆情监测,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强化社会共治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上海市工商局按照“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合作共治”的要求,督促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开展经营活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2009年起,我局引导建立了直销企业例会制度。直销企业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各直销企业轮流担任主办方,每次确定一个会议主题,上海市工商局派员参加。通过例会,直销企业交流发展经验、探讨经营中的问题;工商部门通报直销监管工作重点,对举报投诉较多的企业提出警示。例会制度实行5年来,已召开20余次,会议主题涉及广告宣传、商标保护、网络打假、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等。
  我局对直销企业提出了“五个更加”的要求,即直销企业应当具有更加健全的企业道德、更加严格的自律行为、更加完善的售后服务、更加安全的产品质量和更高标准的环保意识。国家工商总局《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引》出台后,我们积极组织直销企业学习,指导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同时,积极开展走访直销企业活动,了解企业发展现状,当面听取意见和建议,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瓶颈,指导企业建立完善企业社会责任体系。

来源:中国工商报网
相关报道
最新评论(共0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登陆后即可发表评论哟!请输入您的: 博客名     密码 新博客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