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封一公司为传销提供培训场所被罚8万
http://www.dsblog.net 2006-12-16 14:15:00
昨天,禹王台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向开封市巍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因向传销人员提供培训场所被罚款8万元,这是我市开展打击非法传销活动以来对出租给传销人员场所的房东进行处罚数额最大的案件。
据介绍,五六月份,天地台街130号院及其邻近居民不断向有关部门反映,该院前院北侧的两层楼上的二楼有大量传销人员在授课、听课,他们经常唱歌、鼓掌,给周边居民生活带来很大干扰。禹王台区人民政府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公安及工商执法人员多次前往现场驱散清理,并责令该楼房所有者开封市巍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予以整改,但不见效果。
7月26日,禹王台区政府再次组织公安、工商及其他部门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清理,禹王台区工商分局正式对该公司有偿为传销人员提供培训场地一事进行调查。调查结果证实,传销人员授课的场所为巍炜房地产公司所有,该公司将此场所出租给传销人员并收取房租1000元整。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有关规定,禹王台工商分局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3.罚款80000元。
据介绍,五六月份,天地台街130号院及其邻近居民不断向有关部门反映,该院前院北侧的两层楼上的二楼有大量传销人员在授课、听课,他们经常唱歌、鼓掌,给周边居民生活带来很大干扰。禹王台区人民政府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公安及工商执法人员多次前往现场驱散清理,并责令该楼房所有者开封市巍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予以整改,但不见效果。
7月26日,禹王台区政府再次组织公安、工商及其他部门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清理,禹王台区工商分局正式对该公司有偿为传销人员提供培训场地一事进行调查。调查结果证实,传销人员授课的场所为巍炜房地产公司所有,该公司将此场所出租给传销人员并收取房租1000元整。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有关规定,禹王台工商分局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3.罚款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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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汴梁晚报 记者杨柳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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