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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打击传销决不手软

http://www.dsblog.net 2007-02-14 11:23:58

    2月13日,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王新怀接受本报记者采访。
    
    天山网讯(记者赵军报道)连线主持人 新疆日报记者 靳泉

     
    
                连线嘉宾  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 王新怀
    
    增高助长产品夸大功效
    
    主持人:乌鲁木齐读者张丽问,她一个亲戚的孩子在电视上看到一个增高鞋广告,结果穿后没有任何效果。广电总局和国家工商总局要求,自去年8月1日起,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暂停播出介绍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增高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可是,这些违规的广告依然在本地的电视台播出,请问,工商部门该如何加强管理,使国家的规定落到实处?
    
    嘉宾:增高助长产品大多借助虚假广告,夸大功效,恣意扩大产品的适用年龄段和实际效果,甚至凭空承诺“无效退款”,严重误导和欺骗消费者。对此类电视购物节目和虚假违法广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配合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依照《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负有责任有关媒体、广告经营单位和广告主予以严肃查处。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协助、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工作,发现类似电视购物节目和虚假违法广告,及时向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并尽量准确、详细地说明有关信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违法广告举报电话是:12315或0991-2813524、2813594。
    
    警惕传销陷阱打击决不手软
    
    主持人:昌吉市的何女士反映,她丈夫去年到广西搞传销,带走了家里几万元钱,怎么劝也不回家,还说,他从事的不是传销,而是直销。请问,传销和直销有什么区别?对于新疆本地人到外地从事传销,新疆当地工商部门是否有权查处?
    
    嘉宾: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3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条例所称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场所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当前国家共批准了13家直销企业(雅芳、如新、宝健、宁波三生日用品、欧瑞莲化妆品、金士力佳友(天津)有限公司、富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玫琳凯、安利、完美、辽宁省蚁力神、南京中脉、新时代健康产业)。在新疆只有雅芳(中国)有限公司被批准能够从事直销。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2条的规定,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的数量或者销售业绩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必须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根据地域划分,新疆工商部门不能直接去外地执法,但是可以通过自治区政府协调或国家工商总局授权,在当地政府和工商部门配合下进行执法。对于新疆人被骗到外地尤其是到广西进行传销,已经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一方面我们已经向自治区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进行了汇报,另一方面,我们已积极进行宣传,教育消费者不要被欺骗。去年12月,我们公布了自治区工商系统打击传销十大案例,依法打击传销,我们决不手软。
    
    娱乐场所内酒水要明码标价
    
    主持人:乌市的张先生反映,乌鲁木齐曾出台规定,禁止酒店谢绝自带酒水,但现在许多的KTV、酒吧都不准自带酒水,而KTV内部销售的酒水价格都很高,请问KTV是否有权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
    
    嘉宾:目前社会各界争论的酒水自带问题,是指餐饮行业,尤其是指星级酒店的餐饮业,而KTV,以及歌厅、酒吧是娱乐场所,是另一类行业,主要经营的项目是表演和酒水,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这类行业在经营中要做到明码标价,设置最低消费的项目。而且在明码标价的同时,要在消费前告诉消费者,至于一些娱乐场所销售的酒水价格过高的问题,按照我国《价格法》的规定,娱乐场所可以自主定价,消费者可以有选择地进行消费。
    
    打折商品也应遵守三包规定
    
    主持人:塔城的赵先生说,有一个问题不清楚,在购买打折商品时,售货员往往会声明售出后不退货,但有时回家后才发现有问题。请问打折商品是否也应实行产品三包规定?
    
    嘉宾:消费者购买的打折商品,只要商家在销售过程中,不注明此商品是处理品、残次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商家按照法律规定,都应该对其实行三包。
    
    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有多项优惠
    
    主持人:乌鲁木齐的王先生问,他是一名下岗职工,想开一个小店,需要去工商部门办理手续,请问有没有什么优惠政策?
    
    嘉宾: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02年9月19日下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扶贫帮困的六条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凡城镇特殊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凭户口所在县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证》或《城镇失业人员就业优惠证》,工商部门给予以下优惠政策:三年内免交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市场管理费、验照费等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性收费。满三年后,个体经营者确有困难并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仍可凭上述特困人员有效证件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继续享受以上优惠政策。
    
    强化节日市场监督让群众放心消费
    
    主持人:乌市的钟女士询问,春节马上就要到了,家家都要置办年货,每年这时候,城乡接合部和农村集贸市场都会有许多假冒伪劣商品,请问工商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保证当地群众过一个祥和春节?
    
    嘉宾:自治区工商局在2006年12月15日、2007年1月8日就向全疆的工商系统下发了《关于开展古尔邦节、元旦、春节期间市场大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对粮油及过期食品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集中力量开展元旦、春节“两节”市场专项整治,强化节日市场监督,切实维护节日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是:
    
    一、以食品安全为重点,营造良好食品消费环境。通知要求严厉查处流通环节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活动,一旦发现涉及安全隐患的不合格食品,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该下架的下架,该销毁的销毁,坚决依法处理,确保食品安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全疆各族人民吃上放心粮、放心肉、放心菜和其他放心食品。
    
    二、强化对农村市场的监管,确保农民节日消费安全。农村市场监管的重点是在农村村镇举办的商品交易会、展销会及各类集市的上市食品和其他商品的质量。加强对小摊点、小卖部经销食品的日常监管,特别防止过期霉变、有毒有害食品坑害消费者,严厉打击以“送货下乡”、“厂家直销”等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
    
    三、开展食品快速检测行动。从2006年12月20日至2007年2月20日,在全疆范围内集中开展食品快速检测行动,主要对流通环节的肉及熟肉制品、水发产品、干果、干货、面制品、豆制品等主要食品的二氧化硫、甲醛、亚硝酸盐、吊白块等进行检测。
来源: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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