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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防范遏制新形态非法集资、传销骗局

http://www.dsblog.net 2018-02-08 10:24:44


  如何防范和遏制金融骗局
  “很多金融骗局之所以得逞,往往在于一些投资者不够理性、风险防范意识不够和法律意识淡薄。” 姜淑珍建议,社会公众要提高对金融骗局的辨识能力,从自身筑牢第一道防线,要当心“你中意高息,有人觊觎你的本金”,做到“四看”。一要看融资合法性:合法的融资应当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公众在投资之前,应当查看融资有无批准文件,查询融资企业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信息资料,全面掌握情况,理性作出判断。二要看宣传方式:对于面向公众普遍撒网式宣传,不关心投资人是否是合格投资者、有无风险识别能力,不进行任何风险提示的投资项目,应当保持警惕。三要看经营模式:没有实体项目或虚构项目的,都蕴含巨大风险,要格外引起警惕。四要看投资主体:没有设置投资门槛,谁都可以参加、投资金额不限大小的项目,不要轻易相信。
  防范和遏制金融骗局,还需金融等主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政法机关予以重拳打击。“相关部门应未雨绸缪,加强对金融骗局的监测,在刚刚露头的时候就及时打击。”彭冰认为,金融骗局大多是向公众募集资金,往往会进行广泛宣传,相关部门及早发现的可能性很大,“目前有很多技术手段,包括大数据分析等,可以用于监测资金流向等,有助于及时预防金融骗局的风险”。
  “金融骗局频发的一大原因,在于金融体系不够发达,难以满足正规投融资活动的市场需求,这给了很多不法分子‘浑水摸鱼’的可乘之机。”彭冰建议,在严厉打击的同时,也要拓展我国金融体系的服务范围和能力,发展多层次融资体系,满足企业尤其是中小创业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发展多种类金融产品,满足老百姓日益多元化的投资需要。
  “如果发现已经受骗,第一时间报案、积极提供证据并配合办案机关调查,是减少、挽回损失的最佳途径。”姜淑珍表示,在金融骗局案件中,办案机关会全力开展涉案资产追缴工作,并将追缴所得按比例发还投资者,“案件越早进入刑事诉讼程序,涉案财物就能越早得以查封、扣押和冻结,越能防止资金被不法分子转移和挥霍一空”。

来源:人民日报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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