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监局疾控中心:完美芦荟矿物晶无毒
http://www.dsblog.net 2007-04-01 12:46:17
因近日被某周刊曝出旗下保健产品“完美芦荟矿物晶”存在“多种微量元素超标”,“导致50多人死残”,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昨天在中山召开新闻发布会澄清,广东省药局、省疾控中心等单位有关负责人也在发布会上公布了相关检测结果,认定“完美芦荟矿物晶”是安全无毒的合格产品。
发布会上,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布了对报道中涉及的“问题”产品“完美芦荟矿物晶冲剂”的检验结果报告,认为送检和抽检的该产品检验结果全部符合企业产品标准的要求,同时也属无毒级物质。广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品安全监管处处长罗平华对报道中提出的“完美芦荟矿物晶冲剂”产品中锌、碘含量严重超标等七个方面问题也一一作了回应。他介绍,该产品推荐每日摄入锌含量不超过国家参考标准,同时抽检产品中没有检测出碘。他说,至今为止,他们还没有收到任何可以断定完美公司生产的产品致病及至死的报告。
发布会上,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布了对报道中涉及的“问题”产品“完美芦荟矿物晶冲剂”的检验结果报告,认为送检和抽检的该产品检验结果全部符合企业产品标准的要求,同时也属无毒级物质。广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品安全监管处处长罗平华对报道中提出的“完美芦荟矿物晶冲剂”产品中锌、碘含量严重超标等七个方面问题也一一作了回应。他介绍,该产品推荐每日摄入锌含量不超过国家参考标准,同时抽检产品中没有检测出碘。他说,至今为止,他们还没有收到任何可以断定完美公司生产的产品致病及至死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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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查九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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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楼, 2007-04-03 14:49:58 投诉 支持(663)(8)朱国栋只是幕后人的一个棋子而已,最终的结局朱国栋是非常悲惨的。因为,他伤害了别人同时也伤害了自己,更伤害了全国广大有社会责任感的记者们。请广大的读者朋友们、广大的网民朋友们,擦亮我们的双眼吧,警惕向朱国栋这样的记者和他背后真正的指使恶人吧,别让这些心术不正的小人,伤害我们广大的读者朋友们、广大的网民朋友们的善良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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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楼, 2007-04-03 14:48:47 投诉 支持(661)(7)第三,朱国栋在发表这个文章时,给人的感觉的有破釜沉舟的杀气,而且杀气特浓,如果不能给对方致命的重大打击,好象他要失去他一笔非常可观的“佣金”。广大有读者朋友们、广大的网民朋友们,大家细细想想,多问几个为什么,就不难看出朱国栋记者为什么这么做了,这就是内幕真相。在当今这个社会里,个别存有私心,心态不正的记者利用这个特殊身份,可以获取大量的不义之财的,而个别商家也利用记者这个特殊职业,为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让象朱国栋这样的记者去做伤害他人,自己获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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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楼, 2007-04-03 14:48:28 投诉 支持(670)(6)第一,作为一名记者,第一要素是职业道德,也就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而朱国栋本人,已经背离了这个原则,背离了新闻法,他所报道的文章包括列举大量“事实”的目的就是将对方至于死地,不留活口,这样的报道实在让人不信。因为:“完美”真的是象朱国栋所说的是这么有问题吗?第二,下手和手段特恶。 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更是一个文明国家,讲道理、讲道德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而作为一个记者,他职业本身应该是推动社会精神文明,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有责任感的力量,而朱国栋记者发表的文章表现的是一个恶招,给广大的读者和网民的感觉,他是利用职权和直接利用了望东方周刊这个工作平台和自己从事的记者这个职业的特殊身份,谋取不可告人的目的,也让广大的读者、广大的网民相信他的报道的“事件”是“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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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楼, 2007-04-03 14:47:10 投诉 支持(595)(5)我们看得出,你有心存私利的东西在支撑着你这么做。然而,这要懂一点科学并尊重科学的的人,都会客观的分析的你的报道是否真实的。全国广大的读者朋友们、全国的网民朋友们,当我和你们都看到这个文章、这个报道时,各自的观点、认识会尽不相同,这不奇怪。因为,有的读者、有的网民认为朱国栋写的文章、报道的内容是“真实”的,这不要紧,因为你们不知道内幕真相。但是,请广大的读者和网民朋友们特别要注意,在文章的背后深藏着有不可告人的、肮脏金钱交易。广大的读者、网民会问,你怎么知道文章的背后深藏着不可告人的、肮脏金钱交易呢?我可以告诉广大的读者和广大的网民朋友们,我是不知道,但是,是朱国栋记者本人告诉大家的。不信,大家看,深思分析,朱国栋所报道所写的内容里已经是清清楚楚告诉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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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楼, 2007-04-03 14:46:44 投诉 支持(417)(4)第五是:你朱国栋记者报道的所谓“事实”还列举某某法院判决等等,你为什么不直接将这些法院的真实名称报道给广大的读者和广大的网民们面前呢?人的死亡是多样的,有的人死于车祸,是不幸的。但是谁的责任,必需由有公安交警事故处理来现场勘察,和现场的当事人以及目击证人的证言证词,最后依照相关法律等做出认定。而朱国栋你报道的死亡人员,说的全是经销人员将产品给卖重病患者,甚至是快要死亡的重病人,而这些重病人吃了以后死亡,你就认定是产品的问题,这样的报道科学吗?符合科学的发展观吗?符合你这个记者行业特殊的身份吗?符合当今构健和谐社会发展观吗?符合实事求是的精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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