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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部门证实“芦荟矿物晶”致死致残不实

http://www.dsblog.net 2007-04-01 12:46:25

  备受关注的“死亡名单”事件有了结果。昨天,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药监局、中山市工商局、中山市质监局等多个部门单位向多家媒体证实,在网上正掀起轩然大波的、所谓致死致残50多人的“名单”是虚假的,经过科学检验证明,该品牌产品安全无毒。 

  权威部门证实致死名单虚假

  近日,上海一家杂志报道,称中山完美公司生产的保健品“芦荟矿物晶”,服用后导致多人死病残,该家企业“命案缠身”。该篇报道中的“名单”涉及50多人,其中20多人死亡,30多人伤病、残疾。该篇报道详细列举了某些人服用该品牌保健品,结果导致精神病、集体群发性肝炎以及死亡等事件。而所谓的“死亡名单”,不仅有受害者姓名,家庭住址,还包括每个客户的受害情况、联系方式、年龄等。

  昨天下午,中山市政府有关部门召集新闻发布会,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药监局、中山市工商局、中山市质监局等多个部门,以及马来西亚领事馆参加新闻发布会,向多家与会媒体证实,该份“名单”是虚假的。

  至今未收到确定产品致死的报告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人表示,该中心对“名单”中涉及的产品进行检验,结果显示,产品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属无毒级物质,安全无毒。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品安全监管处罗处长则表示,“死亡名单”中涉及的产品锌元素并不像其所说的超过标准,“死亡名单”报道宣称该产品碘超标,而检验结果显示该产品并不含碘。

  罗处长告诉记者,至今为止,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有收到任何可以断定该产品致病及致死的报告。

  卫生部批准保健食品通过认证

  罗处长告诉记者,完美“芦荟矿物晶”是经卫生部批准的保健食品,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完美公司的日常检查,该公司一直按照产品批准证书上所标明的主要原料进行生产,未发现有改变的行为。 

  网上流传的报道中,提到完美公司宣传“好转反应”及“起死回生的神药”的问题,根据广东省广告监测网的监测,未发现该企业有宣传上述内容的广告。

  据介绍,完美公司已经先后通过了保健食品GMP认证、HACCP食品安全控制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  
管理体系认证等四项国际权威认证。

  2005年10月,完美六种营养保健食品全部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医学研究所兴奋剂检测中心”的兴奋剂检测,证明产品不含刺激剂、激素类药物等任何国家及国际禁止运动员服用的违禁成分。

  服用保健品未导致患精神病

  该份“死亡名单”中第二位为安徽省望江县人许某,“死亡名单”中称,此人因服用该品牌保健食品,三天后出现胃部不适、恶心、呕吐,逐渐出现失眠、多疑敏感、幻听等症状。2005年10月17日经医院诊断为“急性应激性精神障碍”。

  并且列举鉴定意见,被鉴定人服用营养保健品的次日即出现恶心呕吐、烦躁担心等症状,因此确定:被鉴定人既往精神生活完全正常,服用该保健品后出现躯体不适和精神症状。

  而根据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权威鉴定结果,许某患有癔病,其非精神性精神障碍与服用保健品没有因果关系,不是因为服用该保健品导致患精神病。

  该份“死亡名单”披露后,国内舆论一片哗然。昨天,完美公司负责人表示,此次事件是有竞争对手在背后打击他们,他们将走法律途径,追究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出席新闻发布会的国内保健品专家认为,服用保健品并不能代替药物,保健品能改善亚健康,但是不能治病,而且服用保健品应当严格按照说明书,不能过量。

  据介绍,“死亡名单”中列举的所有患者,目前没有一位患者有医院出具的证明,能够证明是因为服用“完美芦荟矿物晶”而致死病残的。

(记者王锋 通讯员吴健)
来源: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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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共19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 第19楼, 2007-04-04 10:15:10   投诉 支持(632)
    (1)看了、读了了望东方周刊记者朱国栋发表的关于保健品被指造成50多人死亡生病残疾的报道后,给我们的感觉,这个报道将矛头接直指向“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的。在报道的内容里,我们看到朱国栋记者将大量的“事实”和“证据”,在第一时间里迅速呈现在网络上,告知全国广大的读者和全国广大的网民朋友面前,以示天下,他的所报道的给我们的感觉就是直接涉嫌诽谤他人。
  • 第18楼, 2007-04-04 10:14:56   投诉 支持(530)
    (2)作为我是一个普通网民和读者,看了朱国栋记者对些“事件”的报道,我想问一下朱国栋记者,一是:你是在什么样的背景情况下报道这件“事件”的?谁指使你这么做的?二是:你是在什么动机上报道这件“事件”的?指使者已答应你事成之后给你一笔相当的“佣金”?三是:你是在什么样的心态下报道这件“事件”的?我们大家建议你去医院找精神病科大夫咨询你的心理健康问题,这样对你、对你的家人、对广大的媒体记者们、对社会健康、文明、和谐的发展都有好处。可能有很多的读者、网民包括朱国栋本人要问,关你什么样事!不过,关不关你的事,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朱国栋先生所报道的事件的内容让人的确不信。为什么样不信呢?
  • 第17楼, 2007-04-04 10:14:04   投诉 支持(490)
    (3)第一是:在朱国栋报道的“事实真相”面前,如果按照你朱国栋先生的报道内容来说,出了这么多、这么大的事,已经造成了50多人死亡生病残疾,还有大量的“证据”,国家相关部门为什么不管、不查呢? 第二是:按照你朱国栋先生报道的内容来说,中央政府、国家商务部、国家药检部门、国家卫生部门、国家工商总局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难道一点都不知道吗?而且这些政府职能部门为什么不出来管一管呢?这些政府职能部门不是成了吃干饭的吗?或者说这些政府主管部门都被“完美”收买了吗?第三是:按照你朱国栋先生报道的内容来说,国家商务部为什么还要发给完美公司直销牌照呢?第四是:让人更加不相信、让人更加怀疑的是,你朱国栋先生在报道中列举的大量事实中提到最多也是报道中的核心,说:经销人员将产品销售给患重病的人,甚至是快要死亡的重病人,说一吃就会好等等报道,最后因为吃了这样的产品把人给“害死”了,这样的报道怎能让人相信呢?
  • 第16楼, 2007-04-04 10:13:44   投诉 支持(558)
    (4)第五是:你朱国栋记者报道的所谓“事实”还列举某某法院判决等等,你为什么不直接将这些法院的真实名称报道给广大的读者和广大的网民们面前呢?人的死亡是多样的,有的人死于车祸,是不幸的。但是谁的责任,必需由有公安交警事故处理来现场勘察,和现场的当事人以及目击证人的证言证词,最后依照相关法律等做出认定。而朱国栋你报道的死亡人员,说的全是经销人员将产品给卖重病患者,甚至是快要死亡的重病人,而这些重病人吃了以后死亡,你就认定是产品的问题,这样的报道科学吗?符合科学的发展观吗?符合你这个记者行业特殊的身份吗?符合当今构健和谐社会发展观吗?符合实事求是的精神吗?
  • 第15楼, 2007-04-04 10:13:25   投诉 支持(380)
    (5)我们看得出,你有心存私利的东西在支撑着你这么做。然而,这要懂一点科学并尊重科学的的人,都会客观的分析的你的报道是否真实的。全国广大的读者朋友们、全国的网民朋友们,当我和你们都看到这个文章、这个报道时,各自的观点、认识会尽不相同,这不奇怪。因为,有的读者、有的网民认为朱国栋写的文章、报道的内容是“真实”的,这不要紧,因为你们不知道内幕真相。但是,请广大的读者和网民朋友们特别要注意,在文章的背后深藏着有不可告人的、肮脏金钱交易。广大的读者、网民会问,你怎么知道文章的背后深藏着不可告人的、肮脏金钱交易呢?我可以告诉广大的读者和广大的网民朋友们,我是不知道,但是,是朱国栋记者本人告诉大家的。不信,大家看,深思分析,朱国栋所报道所写的内容里已经是清清楚楚告诉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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