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监局辟谣完美芦荟矿物晶致死报道
http://www.dsblog.net 2007-04-01 12:46:22
就某周刊“完美芦荟矿物晶致50多人死病残”报道
省药监省疾控共同辟谣
本报讯(记者/方英恩通讯员/谢力生)就近日被某周刊爆出旗下保健产品“完美芦荟矿物晶”存在“多种微量元素超标”、“导致50多人死病残”的问题,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昨天在中山召开新闻发布会予以澄清,并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广东省药监局、省疾控中心等单位有关负责人也在发布会上公布了相关检测结果,认定“完美芦荟矿物晶”是安全无毒的合格产品。
据了解,某周刊在近日推出的报道中指出:完美保健品特别是完美芦荟矿物晶在2004年前后改变配方,锌、碘等元素超过国家标准;部分产品违规使用“阿斯巴甜”;完美推销员普遍宣传“好转反应”,甚至把其保健产品说成能治百病的“神药”;产品导致50多人死病残。该报道经众多网站转载后,在全国保健品业界与消费者中引起广泛关注,部分地区开始出现完美保健品购买者退货的风潮。
省药监:7点回应披露真相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品安全监管处处长罗平华昨天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省药监部门在得知有关报道后,对所反映的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进行了调查核实。经反复细致核对,对有关报道作出如下回应:一,“完美芦荟矿物晶”是经卫生部批准的保健食品,根据日常检查,该公司一直按照产品批准证书上所标明的主要原料进行生产,未发现有改变的行为。二,国家GB13106《食品中锌的限量》标准,所涉及的范围是非营养强化的普通食品,保健品不属于该食品的范畴。锌元素在完美芦荟矿物晶产品中属于功效成分,是其主要原料之一,其含量符合质量标准规定。三,完美芦荟矿物晶产品没有含碘的原料,该产品企业标准也没有这项指标。根据广州市质检所对有关产品的检验,未检出碘。有关碘含量超标的报道,有待进一步核实。四,完美部分产品使用和标识阿斯巴甜(甜味素)是符合规定的。五,根据我省广告监测网的监测,未发现完美公司有宣传“好转反应”、“起死回生的神药”等内容的广告。六,被指未经批准的“清调补”组合包装,内含产品均为合法产品,该包装方式未违反任何法规。七,至今未收到任何可以判断完美保健品致病及致死的报道,省药监部门将对有关报道保持高度关注。
省疾控中心:产品安全无毒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戴昌芳所长也在发布会上宣布,在2005至2006年中,该中心受省药监局、潮州市药监局及完美公司委托,采用国家标准和检验方法,对送检和监督抽检的完美芦荟矿物晶冲剂共11批次产品进行了检验和急性毒性实验。检验结果显示:完美芦荟矿物晶产品质量稳定,符合企业产品标准,产品安全无毒。
完美公司:报道不符合事实
完美公司负责人胡瑞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为保证产品质量与安全,2002年以来,完美公司先后通过保健食品GMP、HACCP食品安全控制体系、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等四项国际权威认证。今年1月,在法院的要求和主持下,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完美系列产品进行检验,结果显示完美产品完全合格。胡瑞连认为,“有关‘完美保健品导致50多人死病残’的报道,是不符合事实的。公司至今没有收到任何一份可信的材料证明存在完美保健品导致消费者死病残的事实,也没有任何国家行政机关、人民法院、监管部门认定完美保健品存在致人死病残的事实。因此,完美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省药监省疾控共同辟谣
本报讯(记者/方英恩通讯员/谢力生)就近日被某周刊爆出旗下保健产品“完美芦荟矿物晶”存在“多种微量元素超标”、“导致50多人死病残”的问题,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昨天在中山召开新闻发布会予以澄清,并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广东省药监局、省疾控中心等单位有关负责人也在发布会上公布了相关检测结果,认定“完美芦荟矿物晶”是安全无毒的合格产品。
据了解,某周刊在近日推出的报道中指出:完美保健品特别是完美芦荟矿物晶在2004年前后改变配方,锌、碘等元素超过国家标准;部分产品违规使用“阿斯巴甜”;完美推销员普遍宣传“好转反应”,甚至把其保健产品说成能治百病的“神药”;产品导致50多人死病残。该报道经众多网站转载后,在全国保健品业界与消费者中引起广泛关注,部分地区开始出现完美保健品购买者退货的风潮。
省药监:7点回应披露真相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品安全监管处处长罗平华昨天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省药监部门在得知有关报道后,对所反映的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进行了调查核实。经反复细致核对,对有关报道作出如下回应:一,“完美芦荟矿物晶”是经卫生部批准的保健食品,根据日常检查,该公司一直按照产品批准证书上所标明的主要原料进行生产,未发现有改变的行为。二,国家GB13106《食品中锌的限量》标准,所涉及的范围是非营养强化的普通食品,保健品不属于该食品的范畴。锌元素在完美芦荟矿物晶产品中属于功效成分,是其主要原料之一,其含量符合质量标准规定。三,完美芦荟矿物晶产品没有含碘的原料,该产品企业标准也没有这项指标。根据广州市质检所对有关产品的检验,未检出碘。有关碘含量超标的报道,有待进一步核实。四,完美部分产品使用和标识阿斯巴甜(甜味素)是符合规定的。五,根据我省广告监测网的监测,未发现完美公司有宣传“好转反应”、“起死回生的神药”等内容的广告。六,被指未经批准的“清调补”组合包装,内含产品均为合法产品,该包装方式未违反任何法规。七,至今未收到任何可以判断完美保健品致病及致死的报道,省药监部门将对有关报道保持高度关注。
省疾控中心:产品安全无毒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戴昌芳所长也在发布会上宣布,在2005至2006年中,该中心受省药监局、潮州市药监局及完美公司委托,采用国家标准和检验方法,对送检和监督抽检的完美芦荟矿物晶冲剂共11批次产品进行了检验和急性毒性实验。检验结果显示:完美芦荟矿物晶产品质量稳定,符合企业产品标准,产品安全无毒。
完美公司:报道不符合事实
完美公司负责人胡瑞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为保证产品质量与安全,2002年以来,完美公司先后通过保健食品GMP、HACCP食品安全控制体系、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等四项国际权威认证。今年1月,在法院的要求和主持下,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完美系列产品进行检验,结果显示完美产品完全合格。胡瑞连认为,“有关‘完美保健品导致50多人死病残’的报道,是不符合事实的。公司至今没有收到任何一份可信的材料证明存在完美保健品导致消费者死病残的事实,也没有任何国家行政机关、人民法院、监管部门认定完美保健品存在致人死病残的事实。因此,完美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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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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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楼, 2007-04-12 21:29:44 投诉 支持(800)我是一个正准备从事完美的学生,很遗憾完美遇上了这样的事,但我依然决定成为完美的一员。因为没有具有说服力的证据让我不这么做,毕竟我花了相当长的时间对完美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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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楼, qq友 2007-04-11 13:24:56 投诉 支持(737)疑点一: 郭廷江和记者朱国栋所列举资料中这些的名单及名单上的人员地址、号码我们暂时放在一边,就这些我们看似受害者,为什么受害者没有向当地医药、卫生职能部门放映,而且至今没有任何一个地方的医药、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披露完美公司的产品有质量问题……难道这个郭廷江比我们的医药、卫生监督职能机构还能够职能?那他郭廷江和记者朱国栋不就是说我们这些个职能部门不作为了吗? 疑点二: 为什么这些个受害者不去当地职能机构,而是把自己的受害经历等等资料都完整的交给这个郭廷江,并且难道这些人都从郭廷江本人购买的这些产品吗?那么郭廷江和记者朱国栋本人又在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他怎么知道这些个人有被害的经历?难道他天天没事儿干大江南北的到处找这些“受害者”,为他们主持公道? 疑点三: 据郭廷江说:“很可能是因为2004年前后,完美保健品特别是完美芦荟矿物晶的配方发生了改变”。什么叫“很可能”这个模糊的字眼。这个人很可能杀了xxx;这个人很可能死于什么什么。这个很可能能说明什么,“很可能”这件事儿的就是你郭廷江一手策划的行不行,拜托专业一点好不好。“很可能”这个词本身是站不住脚的,一点底气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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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楼, 2007-04-03 15:52:43 投诉 支持(658)(1)看了、读了了望东方周刊记者朱国栋发表的关于保健品被指造成50多人死亡生病残疾的报道后,给我们的感觉,这个报道将矛头接直指向“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的。在报道的内容里,我们看到朱国栋记者将大量的“事实”和“证据”,在第一时间里迅速呈现在网络上,告知全国广大的读者和全国广大的网民朋友面前,以示天下,他的所报道的给我们的感觉就是直接涉嫌诽谤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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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楼, 2007-04-03 15:51:37 投诉 支持(680)(2)作为我是一个普通网民和读者,看了朱国栋记者对些“事件”的报道,我想问一下朱国栋记者,一是:你是在什么样的背景情况下报道这件“事件”的?谁指使你这么做的?二是:你是在什么动机上报道这件“事件”的?指使者已答应你事成之后给你一笔相当的“佣金”?三是:你是在什么样的心态下报道这件“事件”的?我们大家建议你去医院找精神病科大夫咨询你的心理健康问题,这样对你、对你的家人、对广大的媒体记者们、对社会健康、文明、和谐的发展都有好处。可能有很多的读者、网民包括朱国栋本人要问,关你什么样事!不过,关不关你的事,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朱国栋先生所报道的事件的内容让人的确不信。为什么样不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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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楼, 2007-04-03 15:51:17 投诉 支持(463)(3)第一是:在朱国栋报道的“事实真相”面前,如果按照你朱国栋先生的报道内容来说,出了这么多、这么大的事,已经造成了50多人死亡生病残疾,还有大量的“证据”,国家相关部门为什么不管、不查呢? 第二是:按照你朱国栋先生报道的内容来说,中央政府、国家商务部、国家药检部门、国家卫生部门、国家工商总局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难道一点都不知道吗?而且这些政府职能部门为什么不出来管一管呢?这些政府职能部门不是成了吃干饭的吗?或者说这些政府主管部门都被“完美”收买了吗?第三是:按照你朱国栋先生报道的内容来说,国家商务部为什么还要发给完美公司直销牌照呢?第四是:让人更加不相信、让人更加怀疑的是,你朱国栋先生在报道中列举的大量事实中提到最多也是报道中的核心,说:经销人员将产品销售给患重病的人,甚至是快要死亡的重病人,说一吃就会好等等报道,最后因为吃了这样的产品把人给“害死”了,这样的报道怎能让人相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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