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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平台超3000家 “区块链”竟成“上亿大坑”

http://www.dsblog.net 2018-07-10 10:36:27


  据介绍,“投资者”需要支付人民币来购买虚拟货币,购买虚拟货币后,必须要有拥有“矿机”的“老客户”介绍,才能租赁“矿机”。“新客户”一旦租赁了“矿机”,就可以在这个交易平台使用虚拟货币卖出或买进。这些“客户”最终形成了金字塔式的层级,处于金字塔顶端的“客户”会得到巨额非法所得。每发展一个下线“客户”租赁“矿机”,推荐的“老客户”会得到“矿机”租赁费用10%的奖励金额,每个“客户”拥有两个推荐名额,可以往下推荐7层,最上层推荐人可以拿到126人租赁费用1%的奖励。实质仍是拉人头。


  套路三:“洋为中用”“出口转内销”
  2017年9月8日,湖南省株洲县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涉案金额达16亿余元的特大“维卡币”网络传销案。经株洲县法院审理查明,该传销组织是一家“维卡币”传销组织,系境外向中国境内推广虚拟货币的组织,其传销网站及营销模式由保加利亚人鲁娅组织建立,服务器设立在丹麦境内的哥本哈根,对外宣称是继“比特币”之后的第二代加密电子货币。
  经查明,“维卡币”组织的经营其实质是以投资虚拟货币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一定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和返利依据,将上述计酬和返利以分期支付方法进行发放,以高额返利为诱饵,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而骗取财物。该案中35名被告人通过网络平台或经人介绍先后加入“维卡币”组织后,发展下线通过计利返酬获得奖金或倒卖激活码两种方式进行非法获利。其中,部分被告人积极发展下线会员,分别从中非法获利1万余元至2000万元不等。
  北京金融风险管理研究院院长、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李永壮认为,互联网为跨国犯罪创造了更多条件。去年下半年我国取缔ICO(首次代币发行),并随后关闭境内所有虚拟货币交易所后,许多“交易所”转战海外,再“出口转内销”,目前对于跨境ICO的监管仍属难点。
  记者梳理相关案件发现,所谓代投行为即“海外代投者”往往声称拥有某ICO项目的代投渠道,在无见面、无核实、无合同的情况下,利用社交网络工具向具有投机心理的底层散户收取比特币、以太坊等数字货币或现金,再以各种借口拖延时间拒绝退币,最终失联跑路。
  许多专家对境外ICO感到担忧。北京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大刚认为,无论发币相关产业转移到哪里,背后的投资者、发币者和买币者其实还是中国人,仍有较大的风险。


  “老套路”动辄使上万人“中招”
  业内人士认为,“区块链+诈骗”往往轻易得手,确实切中许多“中国大妈”的三种心态。
  第一是“着急上车”的财富渴求。
  近年来,“区块链”炒作持续升温,甚至频频与“暴富”挂等号,在缺乏实质应用场景的情况下被过度炒作。“蚂蚁金服有位工程师,他在相亲网站简历上写自己是工程师,结果没人点开他的简历。后来他改称自己是区块链工程师,一下子收了360多封求爱信。”
  李永壮说,大部分受害者并没有足够能力真正理解区块链。犯罪团伙往往把区块链吹得天花乱坠,再加上比特币“暴富神话”的影响,对普通人迷惑性很强。与此同时,近年来随着房价大幅上涨,普通民众“财富缩水”的焦灼感日益增强。“年年都有风口、年年错过风口”带来的焦虑情绪,确实强化了很多人“追赶末班车”“一币一别墅”的不合理幻想。
  第二是“越高调越可信”的思维陷阱。
  警方披露的案件显示,诈骗传销团伙往往“高调作案”,甚至频频在国内外各大高档酒店举办“推介会”,通过各类自媒体平台将团伙成员包装成区块链专家,高调迷惑受害者。去年海口警方破获的“亚欧币”案中,犯罪团伙以区块链之名,宣称“相关权威单位授权”,公然在多地豪华酒店召开推介会和论坛,很快发展会员达4.7万余人,涉及金额40.6亿元。
  专家认为,很多投资者看到公司“实力雄厚”,轻易陷入“越高调越可信”的思维陷阱。以钛克币案为例,西安钛克币传销案破案起源于群众举报,由于该公司在西安索菲特酒店举办所谓区域表彰会,号称千人参加,声势浩大,被群众怀疑存有传销嫌疑。但在此之前,并没有受骗人员报案,各监管部门也没有掌握信息。有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没有监管部门前期介入,等到该公司资金链断裂自行解体时,诈骗规模很可能达十亿百亿,受骗者数以万计。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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