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青岛出台会销市场监管意见
http://www.dsblog.net 2018-12-14 10:36:55
12月10日,青岛市工商局下发《关于会议营销市场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规定按照“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监管原则,加大对违法违规会销企业在企业登记、广告、商标、合同、信用等方面的限制。
“在居民社区举办会销经营活动应当事先征求社区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的意见”;“建立违法会销企业黑名单”;“按照‘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监管原则,加大对违法违规会销企业在企业登记、广告、商标、合同、信用等方面的限制”……
《新浪潮》记者从青岛市工商局了解到,12月10日,该局向各区(市)局、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局、事业单位下发通知,《关于会议营销市场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下称“指导意见”)已经市局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要求各单位遵照执行。
“指导意见”分为“会议营销行为的界定”、“会销企业应遵守的经营规范”、“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会销市场监管的重点”、“巩固‘四个强化’,实现会销市场的社会共治”五部分,共19条,试行期至2019年11月30日。
何为会销?不仅仅是会议和讲座
一盒“免费”鸡蛋、一场“专家会诊”、一次“体检赠送”、一声“爸妈”亲人……这些暖心的关爱,很可能是精心布置的消费陷阱。在央视3.15晚会曝光保健品会销的问题后,会销开始以“问题”的形态出现在公众面前。
青岛市工商局出台的“指导意见”开宗明义:当前,以举办各类讲座、会议等聚集式的营销模式在为消费者提供现场感受、体验等销售便利的同时,极易被不法经营者利用,侵害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形成社会隐患。为加强和规范我市会议营销市场的监管,根据市场监管部门职能,现制定以下意见。
关于什么是会销,“指导意见”明确:从事会销经营活动的经营者为达到销售产品或提供盈利性服务的目的,在不特定场所,通过组织参与者,采取会议、讲座等形式现场演示与介绍其推销的产品或服务,引导参与者购买或接受所推销产品或服务的经营行为。
今年10月30日,一则保健品营销诈骗的新闻震惊全国:在公安部指导下,由江苏省公安厅统一指挥,调集1300余名警力对南京、常州、苏州、镇江等地的犯罪窝点实施规模化打击,并在安徽、浙江、上海、四川等地的配合下,打掉38个非法销售平台,查处200余家违法“经销商”,一举摧毁了南京东鼎特大保健品诈骗犯罪集团,包括老板陈某在内的638人落网,搜查扣押资金3000多万,冻结涉案资产近亿元。这起由常州警方主办的案件,是目前破获的国内最大的以免费旅游为幌子、利用保健品诈骗老年人的犯罪案件。
免费旅游,免费查体等,恰恰也是非法会销活动经常采用的形式。
针对此,“指导意见”也给予明确:“会销经营活动包括但不仅限于会议、讲座,还包括以组织参观、旅游、查体等推销产品或服务的营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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