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监督管理局:取消化妆品行业的3项证明
http://www.dsblog.net 2019-07-25 09:51:27
国家药监局关于取消16项证明事项的公告(第二批)(2019年 第55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要求,为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服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取消16项证明事项(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附件所列证明事项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
国家药监局
2019年7月11日

<<
1
>>
来源:国家药监局
相关报道
- 国家药监局首次发布化妆品五项行业新标准
- 化妆品新原料备案信息更新技术指南出台
- 化妆品选购有指引 五类产品2026年起禁售
- 化妆品行业2025上半年报:业绩出现分化
- 临沂市化妆品市场发展迅速 经营者超3万家
dsblog.net推荐
- ·如新健康探索之旅四城联动
- ·完美晒出32年“绿色账单”
- ·安利参与2026主动健康大会
- ·无限极新晋升业务经理级表彰活动启幕
- ·康婷党总支开展世界读书日活动
- ·太阳神全国鼻健康公益行动热度不减
- ·安然已累计植绿超42公顷
- ·春芝堂突破制粒瓶颈激活健康新质生产力
热门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