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监局公布打击传销与规范直销七大案例
http://www.dsblog.net 2020-08-20 16:13:15
案例七
重庆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利用“唐江国际商城”组织传销案
重庆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自2013年开始,开设“唐江国际商城”,利用商城发展会员。会员根据入门时购买产品的金额不同分为VIP会员、钻级经销商、区代理三个级别。成为上述会员后可以通过推荐他人加入获得相应比例的推荐奖、市场奖等报酬,并可以通过他人建立大小市场获取收益。
截至被查获之日,当事人共计发展各级会员2250人,收取会员入门费3327.312844万元,向各级会员支付各类奖金 732.5066万元。会员中有200余人在唐江国际商城开设网店销售自己的产品,网店销售额273.913357万元,当事人均按照网店销售的1%提取管理费。
2015年6月,原九龙坡区工商局对重庆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组织传销行为予以行政处罚,没收非法财物221.8200万元,罚款90万元。
市场监管部门提示:发现传销请拨打12315举报
传销三大特征:
1、入门费。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头。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3、团队计酬。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传销三种模式:
1、拉人头式传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2、骗取入门费传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3、团队计酬传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当前传销发展趋势:
1、由传统聚集式传销向网络传销、微信传销发展。
2、传销行为与虚假宣传、非法集资等多种违法行为交织。
3、传销组织打着新经济、新业态旗号,以合法掩盖非法。
网络传销特点:
1、虚拟性更强。
2、更具欺骗性。
3、隐蔽性强。
4、跨地域性传播。
发现传销如何举报:
一旦发现网络传销活动,应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举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举报电话是12315,公安机关举报电话是110。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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