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直销行业立法现状及发展史 监管规范
http://www.dsblog.net 2020-12-28 11:47:56
三
全面禁止时期(1998-2004)
在1998至2004年这个时期。虽然监管部门开始对行业中的企业开始监管,但由于缺乏监管经验,非法传销的发展势头越发恶劣,对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造成了巨大的不良影响。
在这个背景之下,1998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国发﹝1998﹞10号)。《通知》中明确指出中国当前的国庆不适合发展传销行业,必须严厉禁止传销经营活动。此时,传销和直销尚未有明确区分,《通知》的出台在打击了非法传销的同时,也对直销企业造成了巨大冲击。随后在2000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的意见》(国发﹝2000﹞55号)并转给原工商局、公安部及人民银行,表明了国务院继续打压行业的决心。
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法释〔2001〕11号)为打击传销提供了法理依据,对情节严重的传销活动,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从事传销或者变相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全面禁止时期显示了相关部门打击传销的决心,但在合法直销及非法传销的概念尚未明确区分的时期,直销企业在这一个阶段也受到牵连。

图3-1:全面禁止时期相关文件一览
四
法律限制时期(2005-2014)
2001年,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成为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国。作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条件之一,中国需要在三年以内解除对“无固定地点批发和零售服务”的限制。
2005年8月,国务院对于传销和直销行业进行研究之后,发布了《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明确了中国目前禁止传销,规范管理直销行业的发展格局。
在两个条例发布之后,相关部门通过发布通知、意见等,明确行业及经营中的细节问题。2010年7月及2011年3月,商务部前后发布了《商务部关于加强直销企业变更直销产品说明和直销培训员备案审核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0]392号)及《商务部关于直销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商资函[2011]97号),分别对直销产品的种类、直销员的培训以及直销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章程做了限制。
除了在直销行业的管理上做出更规范和细致的要求之外,相关部门也在增大打击传销的力度。
在2009年2月,《刑法修正案(七)》中增设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2010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公安部发布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进一步明确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立案追诉标准;2013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公安部发布的《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传销组织层级及人数的认定、传销活动有关人员的认定和处理等提出了明确意见。
在这一阶段,中国明确区分了直销及传销的概念,并大力打击违法传销、规范直销,行业在监管之下有序发展。
- 天问:现在的中国直销业 最大的痛点是什么?
- 2025直企保护消费者权益研修交流活动举办
- 第十届直销春晚与荣耀盛典在北京盛大举行
- 直销成功法则与核心定律:构建可持续双引擎
- 易园翔:对直销行业分润机制争议的再思考
- ·无限极钙片获PAS2060碳中和核查声明
- ·2026玫琳凯领袖会议赋能来袭
- ·2025安利纽崔莱成都达标赛举行
- ·康尔两大基地全面赋能市场赢未来
- ·康婷党总支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 ·理想华莱荣膺双项殊荣
- ·康宝莱助力上海特奥阳光融合跑
- ·完美记忆花萃御龄精华油重磅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