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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监督质疑 梵蜜琳状告媒体侵权以惨败告终

http://www.dsblog.net 2021-06-09 10:28:05

 

  去年夏天,梵蜜琳跟着《浪姐》的一起出圈,走进了大众视野。收获庞大曝光量的同时,梵蜜琳由于品牌自身实力不够、产品质量等问题也收到了来自四面八方的监督。
  一面是姐姐们倾情带货,一面却是网友们发出“姐姐们的护手霜”的嘲讽。面对网友评价,梵蜜琳自然无可奈何,于是梵蜜琳决定“杀鸡儆猴”,从媒体报道下手。

 

 

  2020年6月22日,化妆品报发表了名为《40g面霜卖 1200元/禁用词宣称,深扒白云区翻车选手梵蜜琳》的文章。
  文章中,化妆品报记者列出了对梵蜜琳品牌存在的几点质疑:

  定价高于不少国际一线品牌,40g梵蜜琳贵妇膏售价为1200元。
  梵蜜琳公司宣称集生产、研发于一体,但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显示,梵蜜琳品牌产品大都是由梵蜜琳公司委托第三方生产,梵蜜琳公司实际上并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其既无研发能力也无生产能力,所有的产品都来源于授权代工。
  梵蜜琳品牌宣称品牌来自中国香港,但实际上梵蜜琳公司是在深圳市注册的内地公司,后迁至广州市白云区。梵蜜琳公司最初的股东也都是自然人,也并非香港企业投资。
  梵蜜琳在广告营销上进行了大量投入,包括但不限于节目冠名、赞助热播剧、“明星带货素材”等。
  梵蜜琳贵妇膏重点宣传的胎盘素其实是水解(羊)胎盘提取物。在《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风险排查处置工作的通知》中,胎盘提取液被列为需要集中排查清理化妆品网络销售者、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上展示的化妆品违法宣称功效信息。且《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显示,水解胎盘(羊)提取物是允许使用的成分,但胎盘素不在允许使用的原料目录之中。
  梵蜜琳产品名称和宣传中使用的“神仙”一词违反了国家药监局关于《识别化妆品违法宣称和虚假宣传》第九条的规定。

来源:美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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