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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对直销还需从严管理 鼓励签责任状

http://www.dsblog.net 2007-10-19 10:05:29

  由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组织的直销监管工作座谈会日前在杭州举行,包括安利、雅芳、宁波三生等在内的国内15家直销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据悉,这是今年继一月份以后,相关部门举办的第二次直销企业座谈,市场监管仍是会议的重要议题。

  鼓励与直销员签责任状

  近年来,打击非法传销的力度不断加强,全国各地已查处数起大案要案,近期全国范围内还开展了打传专项整治行动,可说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打防控管的长效机制。但是,鉴于单层次、多层次直销和金字塔欺诈有着密切的关系,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认为对于直销市场还需从严管理,才能稳步推进直销市场的发展。

  出席会议的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局长张辉表示,在目前的流通领域中,要重视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而这种监管需要从全过程去关注。“针对保健品和化妆品一定要打好预防针,在监管领域中提高自己的各项标准。”

  而作为市场主体的直销企业,在这一过程中更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此,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有关人士指出,直销市场的模糊认识,使得直销企业社会信用体系相对滞后。因此,要鼓励直销企业与直销员以及经销商签订相应的责任状。作为直销企业,应当不断摸索规律,研究出市场发生的新情况,倡导诚信经营。同时,政府职能部门则应实施信用监管,利用信息系统进行有效监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直销企业加强行政指导。

  尽量吸收打传遗留人员

  据悉,参与此次座谈会的直销企业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员讨论了企业目前的销售模式。应该说,这些企业对于直销法规以及法规限定的种种禁止行为,都已有深刻的认识。但另一方面,直销人员在实际运营中由于长期沿袭的操作习惯、或是为追逐更多的利益,仍不免存在有失规范之处,工商部门还在此次会议上再次重申了直销与传销的区别,呼吁企业加强内部的监管。据了解,这些区别主要体现为合法直企拥有自己的工厂、科研机构,企业和直销员之间是一种合作关系,利益的获得完全建立在销售商品的基础上;非法传销的组织方则没有自己的工厂,销售的是其他厂家粗劣的产品,参与者通过发展下线获利,传销的层次越多、叠加上诸多层中间利润的商品价格就越高,由此直接导致商品价格和实际价值偏离,令最下端的参与者蒙受经济损失。

  浙江省工商局经检处处长朱建军同时提出,发展直销和打击传销存在一种互动关系,其建议,应通过有效途径使直销企业更好地吸纳打击传销之后的遗留人员,将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有机结合,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直销经营模式的健康发展。

来源:上海商报   记者 郭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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