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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加强打传 甄别电商微商等的新型传销​

http://www.dsblog.net 2021-12-29 10:00:37

  进一步加大传销打击力度
  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传销也不断变着花样。
  12月2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显示,将加大打击传销力度,借助技术手段甄别新形势下以电商、微商、消费返利等名义开展的新型传销行为,依法查处直销违法违规行为。
  电商购物、“新零售”团购、买币理财……传销在生活中可谓“十面埋伏”,究竟如何擦亮眼睛,对传销违法行为重拳出击?

 

 

 

  网络作掩护
  在购物商城App上购物,成为会员拉人头,就能参与利润分红,未来在公司上市后获取股权?面对这些诱饵,不少人上当了。
  根据浙江省今年初公布的一起案例,一个名为“某亿入口”的购物商城App平台会员遍布全国32个省份,注册会员账号90余万个,实际付费会员人数70万余人,涉案资金7000余万元。
  这是一起典型的网络传销案。市场监管总局网站上发布的提示称,网络传销通过特定网站网页或社交平台发布传销信息,往往是打着电子商务、免费获利、消费返还、网上创业、投资理财、爱心互助、网络博彩(游戏)、资本运作等时髦又“泛政治化”的幌子行传销之实,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事实上,它与传统传销并没有本质区别,不过主要是利用网上银行、网上支付等方式收缴入门费或者会费,直接或间接诱骗拉人作为自己的下线从而获利。
  以网络营销、网购、网络直销等为名,变相收取入门费,并设定各种奖励方式,激励会员发展下线,这是目前传销分子惯用的欺骗方式。同时,社会上也出现了不少“免费获利”“增值消费”式传销行为,宣称“消费不用花钱,免费购买商品”“消费=存钱=免费”“消费满500返500”等,欺骗性强,诱惑力大。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高同武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以往的传销需要听课、考察、上级进行收单,同时需要开会营造气氛。而网络传销活动自由、操作简单、投资金额限制小,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而且,传统传销主要‘杀熟’,网络传销不仅‘杀熟’,通过网络形式,欺骗的范围更为广泛和不受限制,侵害的对象具有不特定性。”
  据市场监管总局官网,目前,网络传销标的物除了传统的健身器材、保健品、卫生化妆用品等实物产品外,还出现了网络商业广告通讯数据量、经营资金份额、计算机软件等虚拟服务甚至虚拟概念,传销标的类型趋于复杂化、虚拟化且不易判断识别。

来源:知识经济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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