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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叶打假案”更多细节:案发河北跨5省31市

http://www.dsblog.net 2022-01-06 11:42:13

  多知一点
  苏州绿叶日用品有限公司(“绿叶”或“苏州绿叶”)是一家集科技研发、智能制造、自主品牌推广、互联网营销、手机购物APP平台与连锁经营于一体的现代化集团企业。20多年来,绿叶深耕中国日化行业,凭借高品质、低价格的产品理念,自主品牌的化妆品、洗发水、卫生巾、洗衣液等日化产品深受消费者喜爱、行销全球。“GREENLEAF绿叶”也已成为全球超3亿人熟知的大众消费品牌,根据新华社2019中国品牌价值榜发布:绿叶品牌价值高达33.67亿。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第二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新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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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楼, 2022-02-27 22:21:32   投诉 支持(149)
    我也认识做假货,怎么举报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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