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场监管局解答化妆品备案检验相关问题
http://www.dsblog.net 2023-11-29 10:41:47
11月24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第四十九期和第五十期,详细回答了化妆品备案检验相关问题。备案检验项目包含:微生物与理化检验、毒理学试验、人体安全性试验、人体功效试验等。值得注意的是,驻留类产品理化检验结果pH≤3.5或企业标准中设定pH≤3.5的产品应当进行人体试用试验安全性评价。宣称祛痘、抗皱、祛斑等功效的淋洗类产品均应当进行人体试用试验安全性评价。两剂或两剂以上混合使用的产品,应按说明书中使用方法进行试验。当存在不同浓度、不同配比等与安全性相关的不同使用方法时,需对每一种情况均进行相关的人体安全性检验。
<<
1
>>
来源: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相关报道
- 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征意
- 总局:《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即将出台
- 六部门联合出手 精准规制牟利性投诉举报
- 安徽省市监局竞争执法暨打传规直培训班举行
- 直企看过来 保健食品管理新标准拟于近期发布
- 化妆品选购有指引 五类产品2026年起禁售


dsblog.net推荐
- ·三生全新脂达人新品发布会10月20日直播
- ·如新发布经销商规范经营声明
- ·完美荟新固发头皮护理精华露即将上市
- ·无限极入选年度卓越级智能工厂名单
- ·炎帝生物头部康养项目战略启航
- ·天狮全球嘉年华之夜暨33周年庆启幕
- ·USANA葆婴捐超147万份营养加餐
- ·春芝堂科研解锁产业新质生产力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