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策划的“借势”和“造势”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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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策划的“借势”和“造势” (6)[@more@]
带动影片的票房收入。这一策划宣传效果上来说非常成功,大量的新闻报道,就像免费的广告,使《幸福时光》未映先热,吊足了观众的胃口。

  而张艺谋在最新巨片《英雄》公映前,又接连“制造”了“推出同名图书”、“凭身份证看电影”、“天价拍出VCD、DVD音像版权”、“包飞机做宣传”、“网络游戏版《英雄》火速推出”和“中国电影史上前所未有地在中央电视台等全国十几家电视台播映《英雄》纯商业广告”等诸多热点新闻,使观众对《英雄》充满了期待。

  不过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优秀的“策划新闻”,不是社会上通常所理解的只有凭关系、靠权力才能刊发的“红包新闻”,而是符合新闻规律的、具有强烈新闻价值的、能吸引媒体主动找上门来报道的好新闻。像《幸福时光》的“选秀”事件,并不需要剧组派发“红包”,媒体都是蜂拥而至“抢”着来进行报道的。

  实际上,一个好的新闻策划往往会形成政府满意、企业满意、媒体满意和老百姓满意的“多赢”局面。

  (注:关于新闻策划能获得“多赢”这一点,在本书后面的章节中将通过多个具体案例进行详细分析。)

  在中国,媒体是一种力量,是企业不能忽视和应该借助的一种社会力量。因此,企业需要媒体市场营销需要新闻策划

     如何进行新闻策划?这是一个比较难回答的问题。

  许多精妙的新闻策划是一种存乎一心的智慧,经常通过类似于“顿悟”、“偶得”、“灵光一闪”这样“唯心”的方式获得,根本无规律可寻。

  就如米开朗琪罗所说艺术创作:“好的雕塑是被囚禁在大理石中,只有伟大的雕塑家才能将它释放出来。”

  那么为什么伟大的雕塑家能发现石头中的雕塑,普通人却不能?

  罗曼·罗兰对此作了回答:“生活中其实不缺乏美,缺乏的是发现美的眼睛。”

  对于相同的生活场景和高山流水,普通老百姓可能熟视无睹,但画家就能把其中的“美”凝固在画布上。

  同样,在社会生活中,并不缺乏符合新闻策划要求的“新闻苗子”,关键是你要有一双具有洞察力的眼睛,以及一颗善于分析的头脑。

  从这个角度来说,新闻策划就是通过你对社会的洞察力、思辨力和适度的想象力,把那些原本就存在的、能为你所用的“新闻点”找出来,并根据你的目标引导这一“新闻点”成为一个真正的新闻事件。

  所以,找到恰当的“新闻点”是新闻策划中最重要的能力。本章主要介绍的,就是如何寻找“新闻点”的一些基本规律。

  新闻策划从实施的角度来说,主要有以下7个步骤:

  (一)市场分析

  要做一个新闻策划,必须先对策划对象所在行业及相关情况有个深入的了解,比如行业的历史,行业的现状,行业发展的新特点,相关的法律配套等。了解得越详细,掌握的信息越多,就越有可能从中挖掘出有价值的新闻点。

  (二)确定宣传目标

  对新闻策划来说,主要需要确定的是宣传的范围和宣传的目标人群。

  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宣传目标影响着后面新闻点的策划媒体的选择和预算的编制等步骤。

  比如宣传范围只是地域性的,那么就不一定非策划出轰动全国的新闻事件了,媒体也只需选择地方性媒体就可以了,预算也会比做全国性宣传低得多。

  再比如宣传是针对年轻白领的,那么策划的新闻事件必须能吸引他们的关注,媒体也应针对性地选择白领媒体

  (三)策划“新闻点”

  这一步,需要策划出能达到宣传目标的“新闻点”。

  如何找到“新闻点”是本章的主要内容,下面将会介绍寻找“新闻点”的基本模式和“借势”、“造势”两大基本方法。

  (四)选择媒体

  新闻策划都是通过媒体的传播来完成的,因此媒体的选择非常重要。

  一般根据产品的特性和宣传目标来选择媒体,比如大众产品,应选择大众媒体;如果客户目标是女性,则应选择女性媒体;专业化的产品,应选择专业化的媒体,像计算机产品,最好选择计算机专业媒体和大众媒体中的计算机版面;而市场在全国的,则应选择全国性媒体

  (五)编制预算

  做一次宣传,当然要衡量投入产出比,对预算做到心中有数。

  广告投放通常采用两种预算方法,1、销售百分比法:以销售额的某个百分比,比如3%,作为广告宣传费用;2、竞争对比法:以主要竞争对手的大致费用来决定自己的广告预算。

  但新闻策划广告投放在费用上很不同,广告费用主要包括广告制作和媒体投放的费用,而新闻策划则主要是新闻事件的实施费用,优秀的新闻策划只需要少量的甚至不需要媒体费用。

  因此,新闻策划费用很难像广告投放那样在今年就可以计划好明年的投放量。新闻策划不同个案的实施费用往往会根据具体的策划而有所不同,因此应采用“目标任务法”来预算。

  所谓“目标任务法”,就是先确定一个新闻策划的目标,然后估算出要达到这一目标所需的费用,包括新闻事件实施费用和新闻发布费用,这两项费用相加就是一次新闻策划的总费用。

  (六)策划的实施和控制

  这是新闻策划中的另一个重要环节。因为再精妙的策划,也需要通过媒体进行传达。如果媒体不配合,新闻策划是不可能获得成功的。

  还有,现在不少媒体已出现“排他性”倾向,就是一条新闻如果其他媒体(尤其是竞争媒体)已经刊播了,就不再采用。这为新闻策划所需要达到的“大规模轰炸”效果制造了难度。

  这一情况下,需要策划人有很强的媒体运作和控制能力。

  在美国,有一个与此相关的“守门人”概念。这一概念最早由美国社会心理学家库尔特·卢因提出,现已得到美国大众传播学者的普遍认同。学者们认为,大众传播媒介在向公众传递信息的过程中,起着过滤的作用。拿新闻来说,通讯社决定发布的新闻只占已发生的重要新闻的百分之一,而读者最后从报纸上看到的新闻又只占通讯社发布的新闻的百分之一、二。主管这种过滤工作的记者和编辑,就是大众传播媒介的守门人。企业发出的信息,只有顺利通过守门人这一关,才能经媒介流向公众。

  因此如何通过媒体“守门人”这一关,已经成为许多企业的课题。

  早在1997年,作为中国第一家互联网公司的赢海威在内部刊物《瀛海威人》上,刊载一篇题为《如何与媒体打交道》的短文:

  “……与媒体记者打交道应当尽量了解各个媒体的特点、每个记者的脾气禀性、他们的需求和特长。报纸和杂志有区别,电台与电视台不同,大众报刊与专业媒体又不同,专业媒体中信息类与电脑类又特点各异,中央级媒体与一般类媒体更要有所侧重。针对各种类的记者也要有不同的策略,年轻与年长、有版和无版、科技类、文化类、教育类、社会新闻类等等都要有针对性地打交道。善于写评论的与善于写长篇报道的,在我们提供资料及公关活动时要使其各尽其长,各得其所。同时在日常工作中要主动结交—些记者朋友,记者中也有噱头,记者朋友面可以宽泛,各种媒体都可以,但要选择对公司最能发挥作用,愿意理解瀛海威思想和阐发思想的人……”

  还有一家大公司在进驻上海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写出了一篇《上海媒体概述与公关策略》的调查报告,在对上海媒体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媒体的特点作了详细分析后,提出了进行新闻策划的“具体对策和机会”:“首先,大局上抓住关节点。恰恰因为上海媒体管的死,所以宣传主管部门的权力非常大。抓住这个节点,所有工作相应会顺利很多。平时注意和宣传主管部门实力官员建立关系,多多交流,对于企业危机公关有决定意义。上海媒体领导相当听话,只要主管部门打招呼,毫无折扣执行。另外,企业大的宣传活动,可以考虑请宣传主管部门参与,事半功倍。其次,研究不同媒体特点,分别对待。比如对于申江这样的周报,主要提供的就是产品特别是时尚产品类信息。其他几张周报和周刊,侧重人物性的新闻。公关公司统一式新闻稿肯定是不行的。再次,研究公司新闻中的‘上海因素’。发掘公司新闻中,与上海有关的,可能对上海造成影响的新闻要素。……”

  除了像赢海威和这家大公司倡导的“公关”模式外,现在还有一种更高明的“新闻诱惑”办法,就是不是企业去找媒体,而是想办法让媒体主动来求企业

  比如有家企业急于放出一个对自己有利的消息,但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往往并不急于找某一个媒体,而是通过各种途径传播出蛛丝马迹,使目标媒体的目标记者(一般是比较勤奋的知名记者)主动找他,然后做出千分不高兴、万分不情愿的样子,遮遮掩掩、欲语还休,并在采访中一再强调“这个事件太敏感,最好不要写”,“这句话可能会引起业内震动,无论如何不要指明是我说的”等等……

  这样做,反而更容易引起媒体的重视,取得更好的传播效果。

  新闻策划在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的同时,也出现了一种很不好的倾向,就是有人在利益的驱动下,制造假新闻。

  近几年,堂而皇之出现在正规媒体上、并形成较大影响的假新闻就有多起。

【案例】“张王恋”,邓建国使诈,媒体集体中招

  2001年2月27日,香港《东方日报》刊出“张艺谋与19岁模特儿‘地下情’曝光”的八卦新闻,称国际知名导演张艺谋早在1999年底就找到了自己“最为满意”的地下情人,对方是年方19岁的模特儿王海珍。

  这一报道把“张王恋”描述得有鼻子有眼:张艺谋与王海珍相识于1999年8月,当时张艺谋为一家口服液产品广告,需要找几位身材高挑的女郎。而王海珍当时刚在成都夺得全国模特儿大赛冠军,被公司高层推荐试镜。就在见面那一刻,张艺谋立即惊为天人。并在面试当晚便邀请王海珍欣赏歌剧,散场后亲自开车送王海珍回家,更盛赞王海珍纯情可爱,胜过许多影星。当时双方互留了联络方式,“足见当时张艺谋已有意发动追求攻势。”

  报道还说,张艺谋电影《一个都不能少》在威尼斯电影节夺奖之后,他首先便打电话给王海珍。而两人感情升华则在澳大利亚墨尔本拍摄广告之时。王海珍不小心患上感冒,张艺谋为此非常心痛,亲自端水送药极尽呵护,令其他工作人员羡慕不已。

  报道称,王海珍对张艺谋“心甜不已”,表示早前她的母亲生病,张艺谋更足足打来两小时电话进行安慰,十分体贴。

  由于张艺谋所具有的知名度,这一“事件”第二天就被内地各大媒体在显著位置转载,接下来关于这一事件的追踪报道更是连篇累牍,使原来名不见经传的王海珍一夜之间名声大振,身价倍增,成为最被人关注的娱乐人物。

  2001年3月4日,对这一消息已忍无可忍的张艺谋借着到北京开两会的机会,向媒体就“王海珍绯闻案”作了澄清——有关他与王海珍恋情的炒作纯属编造,是彻头彻尾的假新闻!

  其实,在这一轰动性的八卦新闻出现后,就有媒体判断这是一个假新闻,并一直在猜测谁是幕后策划人。后来焦点都集中到了以善于炒作而著称的广东巨星公司的老板邓建国身上。理由是:“巨星”在香港《东方日报》刊出“张王恋”新闻的当天,邓建国就打电话提醒《南方都市报》报记者注意此事。如果“张王恋”与“巨星”无关,“巨星”又何必对这事如此敏感呢?香港《东方日报》天天有新闻,却从未见过“巨星”如此主动、及时地向媒体“报料”啊!随后,有媒体不断推出系列补充材料:“旧料”有去年金鸡百花电影节,邓建国当众说过“下一步我要签的就是王海珍”;“新料”则是“巨星”公司用100万元将王海珍签为旗下艺员,让她出任正在积极筹备的一个娱乐节目《娱乐口香糖》的主持人。 从“谁得益,谁策划”的角度来看,这一事件的策划者也应该是“巨星”公司,因为原本王海珍在演艺圈只是一个无名小辈,签约之后对“巨星”难有太大贡献,而现在则不同了,王海珍已被炒成一个炽手可热的人物,将给“巨星”带来经济效益。 

  在策划实施过程中,王海珍可说配合得相当好:针对“张王恋”传闻,最初她是“口气显得很轻松而且略含羞涩”地说“不知道”、“不好说”等模棱两可的含糊之词,一再重复“我不想就这件事对别人说什么,也不想发表什么看法。”还说“谁愿意炒作就让他们炒去吧”,“我不愿多说,时间会澄清事实的。”其后就是不见踪影、关闭手机,任由新闻界爆炒;等过了三四天,炒作的热浪到达顶点,她又突然现身,态度与最初也有了一百八十度的改变——声泪俱下地极力否认“张王恋”并“控诉”香港报纸胡编乱造“太恶毒了”,结果媒体因此又掀起新一轮炒作狂潮。

  其实,这一假新闻之所以能在很长一段时间中造成轰动,关键是策划人抓住了要点:张艺谋非常忙,也没太多的时


新闻策划的“借势”和“造势” (7)

间来辟谣,这样正可以让他们大胆、从容地造谣。而如果张艺谋真的耗费精力来反击,只会使这件事情变得更轰动,正中了策划人的下怀。

  对于这一假新闻事件,有媒体以《邓建国使“诈” 全体娱记“中招” 》为题作了总结:“邓建国是最大的赢家,全国的娱记们又被他“娱”了一把。” 

【案例】“假英雄”,虚构只为疗伤

  2002年7月,一个为筹集医疗费而虚构“救人英雄”故事以骗取社会捐款的行为,在深圳被揭露了出来。

  (1)以身挡火成了“英雄”

  2001年9月,深圳媒体浓墨重彩地报道了一个“舍己救人”的名叫程晋峰的“英雄”。

  程晋峰是河南商城人,1998年退伍后到深圳打工,后来被一家公司聘用,月薪500元,吃住都在公司老板熊红兵的家里,并与熊红兵的父亲同住。2001年9月24日晨5时许,位于罗湖区桂园路红围坊3栋2单元202室的熊家突然起火,住在屋内的程晋峰和熊父被严重烧伤。程晋峰的烧伤面积达85%,为一级伤残,熊父的烧伤面积为35%。

  火灾发生后,程晋峰和熊家向外界宣称,起火时程将老人救往仅供一人容身的防盗窗口上这一相对安全处,而他自己则用身体挡住无情的火焰,致使从头到脚被烧成重伤。直到消防人员锯开防盗网,两人才获救。

  程晋峰伤势太重,虽然保住了性命,却落下了终身残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程晋峰的“见义勇为”之举被各家媒体披露后,他开始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成为轰动一时的“救人英雄”。社会各界纷纷伸出援手,捐款源源不断。

  (2)“英雄”向被救者索赔70万

  但到了2002年初,事情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程晋峰称自己已经无钱治疗,以和熊红兵存在雇佣关系和实施了救助行为为由将“老板”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继续治疗费共计30万元,并要求残疾抚慰金40万元。

  程晋峰在起诉状中解释了打官司的理由,他称自己自住院至今,被告熊红兵除一开始拿出1万元治疗费以外,再没掏过一分钱。此事发生在熊红兵家中,自己与被告是雇佣关系,老板熊红兵负有保护自己生命健康不受侵犯的职责与义务,因此熊红兵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且,是他把生的希望留给了熊父,而将危险和痛苦给了自己,熊红兵一家是最大的受益人,理应对此纠纷承担所有赔偿责任。诉状还提到,熊红兵一家不仅知恩不报反而拒付医疗费,于情、于理、于法都不容!

  2002年6月27日,罗湖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被告熊红兵未到庭应诉。

  经过庭审后,法院采信了程晋峰的诉讼理由,当庭作出缺席判决:被告熊红兵赔偿原告程晋峰医疗费、残疾补助金311638.2元,精神损失费20万元。程晋峰对这个判决结果表示满意。

  (3)“虚构英雄”为筹医疗费

  但接下去的故事,开始变得更具传奇色彩。

  熊红兵先是不能接受法院的一审判决,表示将会提出上诉。接着透露了一个大秘密:程晋峰这个“英雄”是个虚构的英雄,完全是双方策划出来的!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筹措医疗费。

  据了解,双方当时还专门签订了一份合同,指明捐款由程晋峰和熊父共同使用。

  面对媒体的追问,程晋峰本人对这份合同并没有否认,但他说当时为了活命什么都不管了,自己的父母又没有文化,熊红兵说什么就是什么。

  但熊红兵指出,程晋峰当时为了自己逃命冲向大门,试图开门逃走,但火正是在门口烧起的,而老父亲则自己爬到防盗窗口,两人烧伤程度不一是这样造成的。

  熊红兵还说,当初为了救程晋峰和老父,倾家荡产,无奈才想出“制造英雄”的办法,而今对方竟然反过来告自己,感到非常心寒。

  这一“传奇故事”的最后结局不得而知,但靠策划假新闻来骗取捐款的行为,却已受到舆论和道德的谴责。

  

【案例】海尔捉“虫”,以和为赢

  海尔,也许是在媒体上出现频率最多的中国企业,其老总张瑞敏的访谈和照片,可以说在中国的财经报刊上基本上都出现过,以致于哪一天报刊上没有了海尔的报道,读报看杂志的人会觉得少了点什么。“海尔文化激活休克鱼”、“张瑞敏登上哈佛讲台”、“日清日高”的管理理念、“海尔进军欧美市场”、“海尔服务”、“张瑞敏的经营哲学”……连海尔的产品广告也大都以新闻报道的笔法写成,广为刊登。

  据了解,海尔对新闻策划非常重视,还专门聘请了媒介业内高手,成立了自己的新闻中心,负责对外发稿。

  但这家善于借助新闻造势的企业,在2002年的上半年,却突然遭遇了自成立以来最严重的媒体质疑——包括《南方周末》、《IT经理世界》、《中国企业家》等一大批国内媒体,纷纷发表了诸如《我们为什么关注海尔》、《青岛海尔在走下坡路?》、《海尔,你在澄清什么?》、《六问海尔》、《还原海尔》、《海尔是英雄还是牛皮大王》、《雾中海尔》之类的文章,尤其是一位名叫“成一虫”的网民,于2002年3月25日撰写了一篇《海尔的真相:居危思进》的文章,先刊载在硅谷动力网站上,后又以《海尔谜团》为题发表于《时代财富》2002年第五期,更要命的是,2002年6月25日英国《金融时报》一篇题为《中国韦尔奇遭遇批评报道》的报道,还专门引用了《海尔的真相:居危思进》一文中的部分观点和事实。所有这些文字,都对正在大力国际化的海尔的市场形象产生了不利影响。

  面临危机的海尔开始反击。7月5日,海尔将成一虫告上法庭。成一虫,真名陈毅聪,是西南证券公司的一名分析员。海尔在起诉状中称:被告在文章中多处以捏造、虚构的事实对原告进行诋毁,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并在诉状中提出的“收回所有侵权杂志”、“在同样媒体上以侵权文章同样版面公开致歉”以及赔偿30万元等诉讼请求。

  海尔是民族工业的一面旗帜,是中国企业中的巨无霸;而成一虫,只不过是一个普通证券公司的普通职员。这样“一场力量悬殊的战役”(《远东经济评论》语),吸引了众多国内外媒体的关注。

  但海尔却希望媒体能按照海尔的逻辑来关注此事。由于海尔有着强大的经济实力,而且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广告投放商,这造就了海尔在媒体上的可怕影响力。当时,海尔向南方一家发表了一系列质疑文章的媒体发去措辞强硬的声明,称要法庭上见。海尔的警告起到了作用,事实上,海尔起诉的消息传出,包括网易在内的部分网站在第一时间删去了成一虫的文章,一向对此类报道甚为敏感的国内各媒体也一反常态地对这一诉讼三缄其口。

  同时,海尔发动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新闻轰炸”,“渲染”海尔取得的经济成就。比如中央电视台推出了“国际化的海尔”的大报道,在《经济日报》刊登了长达11000多字的题为《再造海尔》的巨篇报道,7月24日,人民网同时刊发了两条有关海尔的报道,一条是关于海尔海外市场的——《海尔洗衣机单型号销量在日本大商场跃居第二》,另一条是赞扬海尔服务质量的——《客户对海尔空调服务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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