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

apollolx

自述:非法传销的反对者;拿牌直销的修正者;中西文化的调和者;养生保健的融通者;天下文章的拿来者;微言大义的思考者;自强不息的实践者;万柜联盟的探索者。 

文章数量:2245

点击人次:7646018

博文分类
搜索
【原创】 酬金何须限——直销修正议(6)

飞雁论坛——直销与传销 │ 2015-03-03 10:19:51


《直销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直销企业至少应当按月支付直销员报酬。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报酬总额(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不得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

 

依照《公司法》合法成立的公司,公司付给市场销售人员的报酬应该由公司根据其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由公司自主决定。

 

如果政府认为有必要规定直销企业的薪酬制度,在“团队人数在30人以,并且层级在三层以”的前提下,还不如统一设计一套直销公司的奖金制度,让所有直销公司都统一执行,岂不更好管理?

 



扩展阅读:


《飞雁论坛——直销与传销》子目录




«上一篇:层次可放开——直销修正议(5)   下一篇:系统登记制——直销修正议(7)»

评论(1) 点击次数(12244)
评论(共1条评论)
  • 阿波罗飞雁 说:上帝的归上帝,撒旦的归撒旦。

    2015-03-03 13:45:46

    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
用户名: 密码: 登陆后可发表评论,请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