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制”深度剖析(七)——“滚动制”历史和原型

滚动之灾,直销孽种毒瘤 │ 2006-12-30 00:00:01

滚动制深度剖析(七)[@more@]
“滚动制”深度剖析(七)





四、“滚动制”的历史、原型和演化

(一)滚动制的历史

李深惠先生在其博客上发表文章《历史往往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写道:“2006年春节之后,中国的直(传)销市场,出现了……全国“大滚动”……所谓“大滚动”,就是没有上线下线,没有单层多层,没有团队计酬,而现在流行的是所谓的‘卖二赠一’的‘大滚动’,其实这并不是什么新鲜玩艺儿,早在1999年就已经有的‘一条龙’的制度,之后国家封杀,故在中国未能成大气候。”

“历史总会重演”,这是股市三大金律之一,在直销市场上也一样适用——“滚动制”在2006年大行其市,正是1998年“滚动制”盛极一时的重演。回想1996年,政府颁发《准许多层次传销意见书》的72号文,准许41家合法传销公司经营;之后,1997年1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传销管理办法》,首次对传销这一营销方式进行比较全面的规定。然而,正当《传销管理办法》关于单层传销和多层传销的划分标准以及经营审批权的下放到160多家企业时,各种鱼龙混杂的直传销公司趁国家监管漏洞和经验不足,采用各种非法传销制度扰乱正常市场,在中国一下子冒出了600多家单层传销公司,传销活动中产生的负面现象非但未因《传销管理办法》的颁布而减少,反而因为其他因素的介入愈演愈烈,产生了新的市场混乱;最终,1998年4月21日国务院颁布《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不分种类名称,全面停止传销业,中国直传销市场一片低迷,死气沉沉。

在这样的背景下,从1998年开始,一种以倡导消费投资、承诺在一定时间返还现金的“滚动制”在安徽一家的公司开始运作,300元一单,可以报10单、100单、1000单参与消费投资。由于这种制度没有上下线、没有单多层、没有团队计酬,所有投资者全部进行循环滚动,又被形象地称为“一条龙”,进而在全国四处游弋滚动。比如1999年广州就有金灿公司、广唱公司等典型的“滚动制”公司到处圈钱。由于“滚动制”是在直传销全面禁止的情况下,似乎是给所有人敞开了一条致富捷径,大大小小“滚动制”纷纷挂牌启动,各种“一条龙”自立山头,向全国无序辐射,造成了多种极其严重的经济问题并一定程度上引发了社会问题,比1998年禁传之前的混乱局面有过之而无不及,广东省工商局极为震怒,称“15世纪有圈地运动,现在有圈钱运动”,在1999年对以“一条龙”为代表的“滚动制”进行了全面彻底地封杀,许多“滚动制”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一律被抓进监狱,至今仍在牢里熬日子。

(二)滚动制的原型

“滚动制”的原型,我在我写的书《直销第四波》第二章第三节中作过详细介绍。1910年多层次直销诞生后,“滚动制”就以著名的庞氏骗局(Ponzi Scheme)而出现。作为一种最古老和最常见的投资诈骗,庞氏骗局(Ponzi Scheme)是金字塔骗局的变体。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1920年,意大利籍美国人查尔斯·庞兹Charles Ponzi)在纽约成立一空壳公司,计划做邮政通票的套头交易——从西班牙把它们买进,然后加上一定的利润转手卖给美国邮政局。为筹集资金,他独出心裁地向投资者们承诺在90天的时间里回报率达50%,但参与者要先付一笔钱作为入会代价他只是模仿多层次直销模式不断吸纳新投资者的钱,并将其付给前期投资者。因为前期投资者获得了巨大的投资回报,所以,他们都争先恐后地宣扬查尔斯·庞兹Charles Ponzi)是一位投资天才。由于投资者所赚的钱不是公司本身透过业务所赚的钱,是来通过吸引新的投资者加入付钱,以支付上线投资者,通常在短时间内获得回报。但随著更多人加入,资金流入不足,直至骗局泡沫爆破,最下线的投资者便蒙受金钱损失。因诈骗了4万人的1500万美元而被投入监狱。自此以后,这种“非法多层次直销”也叫“庞氏销售制度”或“庞氏骗局”(Ponzi Scheme),这就是“滚动制”的原型,其精髓表现为:通过承诺高额返利,以后加入的人付给先加入的人钱以吸引更多人加入的滚动欺骗模式。

不仅在国内,国外因为“滚动制”形成的“庞氏骗局”(Ponzi Scheme)也层出不穷,危害甚大。一家俄罗斯公司在1994年策划了一宗“历史上最成功的”金字塔层压式推销骗局。当时该公司所承诺的回报率高达1000%,结果导致至少200万人上当。而骗局暴露之后,至少有50人因为破产而自杀。

1996~1999年,阿尔巴尼亚也发生了这样的骗局,骗局吸引了20亿美元的资金——相当于该国年国内生产总值的30%。当1997年这些骗局败露时,愤怒的抗议者抢劫了银行,焚烧了建筑物,政府不得不动用军队来平息动乱。这些骗局的崩溃导致了总理亚历山大•迈克斯的辞职和内阁的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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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点石成金完稿日期:2006年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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