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

mypdss

 

文章数量:237

点击人次:1412830

搜索
【连载10】不正当做法进阶篇5:不当得利法

《成功的陷阱》 │ 2009-03-05 10:07:34

《成功的陷阱》连载10

不正当做法进阶篇

进阶篇:不当得利法

[@more@]

一:做法

从事直销事业,利润应来自产品的销售,如果单靠拉人头即可获利,那岂不变成传销或老鼠会了。而不道德的网路经营者也有以办会议或买录音带赚钱,并以此方式壮大其影响力。

步骤一:先以各种方式制造出高奖衔的成就者,要不就联合一些高奖衔的领导人合作。

步骤二:举办一些收费高昴的训练会,结余的收入由某一层级的领导人,按销售门票的比例分配,然后成为个的人收入。

步骤三:强迫想发展的部门成员,一定要购买团队或系统所出的录音带,且其定价也高出公司或市面的价格,结余一样同合作推广的某一层级领导人平分。

步骤四:领导人再以此一额外的收入,购买名车、华厦、游艇等……来造势带动部门发展。

二:为何我们不要用不当得利法?

我们谨守一个原则:绝对不从会议及录音带赚取个人的财富。在直销事业里,上级协助下级发展,提供教育及训练本来就是天经地义,大家合理的分摊场地租金、训练资料、讲师招待……等费用是应该的,但是将结余的收入进入领导人的私囊,以此牟利甚至成为主要的收入来源,将会使得基层直销员学习及发展的成本增加,并不是一种有智慧的做法。

三:您应有的判断

当您接触到直销事业,发现该公司或网路办一些收费昂贵的训练会,甚至为了取得加入或受辅导的资格,必须强迫参加,您必须考虑是否要加入发展?小心他们不是要和您一起赚钱成功而是要从您身上赚钱成功

任何事业的经营,都必须考虑发展的成本越低越好,如果该公司或团队(系统)做不到这一点,也许是该被淘汰的时候了。

不要把痰吐在井里!哪天你口渴的时候,也要上井边来喝水的。

——(俄)克雷洛夫

«上一篇:【连载9】不正当做法进阶篇4:操纵积分法   下一篇:【连载11】不当的行为篇1:家人反对时的行为»

评论(0) 点击次数(4983)
评论(共0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登陆后可发表评论,请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