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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直播带货、跨境电商首次被写进责任链

http://www.dsblog.net 2026-10-29 10:40:05

  2026年10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现行法共154条,修订后拟增至191条,新增37条、修改93条,征求意见截止2026年11月10日。
  这不是一次“小修”。从校园餐到外卖后厨,从直播间话术到跨境保健品货源,草案试图把食品经营链条上每一环的责任主体重新梳理一遍——核心逻辑很明确:从“出事再罚”转向“上线即受管”。

 

  直播带货首次入法:平台不能再当“信息通道”
  现行食品安全法对网络食品的规定,仍停留在“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层面。直播电商起来后,责任缝隙很明显:主播说功效、运营者挂链接、平台说只是通道、品牌方说没授权——消费者出问题后追责链断在半空。
  草案新增“网络食品经营”专节,先把主体名词改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变成了“网络食品交易平台经营者”;“入网食品经营者”扩展为“平台内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
  随之压实的是三层责任:平台须通过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把平台内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的安全责任写清楚;平台在开展业务的省级区域设分支机构或办事处,打破异地执法壁垒;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加工制作过程,接公众监督。
  这意味着“我是带货主播、只念话术”不再是免责位。普通食品被包装成“提高免疫力”“调理肠胃”“祛湿降糖”,在草案框架下属于典型的虚假、误导性功效宣传,平台也有义务在规则层拦截。
  背景并非空穴来风。2026年9月总局公布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典型案例,已有直播间用AI虚拟人宣称普通食品有免疫功效;2025年某头部主播团队因夸大食品功能被罚175万元。草案要解决的正是这类“话术即销售”的闭环。

 

  跨境电商“甩给境外”行不通了
  跨境保健品是另一块硬骨头。从国内代工到香港中转再到“原装进口”话术、虚构海外工厂、伪进口蓝帽,这类操作过去追责难,卡点在“境外主体抓不到”。
  草案最直接的一刀是:跨境电商企业承担跨境电商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安全主体责任。也就是境内平台或境内服务商不能只做代下单、代清关,产品合规性、标签、来源、风险处置都落到境内主体头上。配合《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里“境外企业须委托境内主体协助召回”的要求,跨境链条的“追责悬空”会被补上。
  进口保健食品路径并未放松:使用目录外原料的首次进口需要国家市监注册;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类首次进口要求备案;产品须为出口国(地区)准许上市销售产品。
  对直播话术的影响是直接的,比如“澳洲原装”“美国药房同款”“跨境版可调理”这类表述,若产品未按保健食品路径注册备案,在国内页面和直播间都不能碰功能声称。

 

  标签与宣传收紧:功能食品必须“二选一”
  草案在标签、说明书、商业宣传上的收紧,和GB 7718—2025《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形成呼应。
  几个边界值得企业划清:食品标签、说明书不得含虚假或引人误解内容,不得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除法律、国标明确规定外,不得标称供未成年人、孕期、哺乳期等特定人群食用;除国标规定外,婴幼儿配方/辅助食品之外的食品不得声称供婴幼儿食用;不得利用委托检验数据、结果做夸大营销。
  对“功能食品”这个灰色品类,实质规则是二元定位:走普通食品就不能作任何保健功能声称;真有功能需要走注册或备案,拿保健食品身份。
  “养生”“调理”“轻养生”“熬夜救星”这类擦边话术的空间会被大幅压缩。合规能力替代营销话术,成为该类目核心竞争力。

来源:本质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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