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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除非法集资须从源头下手 提高防范意识

http://www.dsblog.net 2008-09-04 08:49:40

  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屡禁不绝,导致众多老百姓掉入“高息陷阱”,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极大危害。其为何有如此“顽强的生命力”呢?相关负责人认为,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犯罪活动,除了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行打击外,各相关职能部门也应该齐抓共管,联手配合,从源头上彻底铲除其产生的条件和土壤。

  密切配合 联手打击

  分析我市破获的多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它们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往往披着合法的外衣,注册了各种合法手续。而且他们还会充分利用媒体进行大肆宣传,引诱群众“投资”。

  据此,有关人士认为,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犯罪活动的打击,不能只靠司法机关,工商、税务、财政、劳动等多个部门也要充分发挥作用,密切配合,联手打击。首先是要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坚持开展持之以恒的打击行动,发现这种犯罪活动,迅速破案,震慑犯罪。同时,检察机关和法院要依法快诉、快审、快判这类犯罪。

  严防出具虚假验资报告

  同时,社会中介机构在对企业进行验资时,要认真进行依法审验,确保所审验公司的资金到位。财政部门要加大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力度,严防出具虚假验资报告。工商管理部门在发现有企业骗取登记的情况时不予审批。另外,税务、劳动等部门也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全程监控,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真实和合法。媒体也要坚决抵制虚假广告。

  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

  打击、防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犯罪活动,要让全社会动员起来,要打击和防范并举。让广大群众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同时,要广泛宣传国家有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各项政策措施,教育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真正从源头上治理非法集资滋生和蔓延的环境,彻底铲除其产生的条件和土壤。

来源: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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