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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牌照成功并购的第一单 谁在买卖牌照

http://www.dsblog.net 2008-09-05 08:50:33

  

  牌照买卖暗流

  中国植物通过收购康力获得直销牌照,这也是国内首家成功曲线获得直销牌照的案例。

  而在直销牌照“一照难求”的今天,试图通过收购获牌企业来获得直销牌照,早已在中国直销市场上潜滋暗长。

  最先爆出的,是在此之前全美试图收购中脉曲线获牌案。

  曾用濮存昕做广告代言而红遍市场的南京中脉,于2006年8月获得直销牌照,但直销市场几经折腾仍无起色。有报道称,中脉董事长王尤山开始动摇,他决定放弃由中脉直销事务的独营权力,他把目光一度放在找人联姻合作上来。

  其时新加坡著名直销企业全美意欲在中国市场大战拳脚,但同样遭遇到申牌的“天堑”,于是便与中脉郎情妾意起来。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全美执行董事黄雍胜受访时说,公司就希望将来能在中国发挥直销专长,而在中国申请需要很长时间,不如直接购买容易。

  2007年12月2日,全美世界集团与南京中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宣布签署合约合资。根据合约,中脉将把原有资产5亿人民币中的8000万元作为公司的合作资金,其余4.2亿元的资金将转投到中脉新建立的异名公司“华脉科技有限公司”。全美将投入2000万使中脉全美总资产达到1亿元人民币,并将拥有其51%的股份,同时全美将从中脉转获16张健康食品特许证,重点开发中国美容保健产品的直销市场。中脉将拥有其余49%的股份和全美原来在上海、长沙公司的全部股权。

  不过,这章婚姻后来却并没有走进洞房,尽管众说纷纭,但“第三者”香港华园控股的介入却使这章婚姻成为泡影。

  香港华园控股也就是中国植物开发控股有限公司的前身。2008年4月才由香港华园控股改名为中国植物开发,后放弃中脉转而收购康力,

  最终中国植物尝到了直销牌照转让的头啖汤。

  这只是直销牌照转让的开始。

  新浪网上现在有一段视频,是某著名直销公司董事长的讲话。该段视频录制于该公司7月4日召开的广州会议。其董事长宣称,“申报你要我慢慢地等,但是他忘了中国人特别聪明,对不对?我来个暗度陈仓,我收购一个百分百的外资企业,让中国人成为外资企业的老板行不行?……所以,今天告诉大家,百分百已经买下来了,‘我们’百分之百的股份。”该董事长还表示,将在9月10日召开大会,正式宣布。

  据了解,现在市场上有多家类似于通过收购获牌企业或与获牌企业合作来曲线获得牌照,尤以一些新进入中国直销市场的外资企业居多。

  直销牌照可以买卖吗

  通过并购或合作来盘活直销牌照资源,双方各得其所,这本来无可厚非,但直销牌照的审批又遭遇尴尬。

  《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申请成为直销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投资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外国投资者还应当有3年以上在中国境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 (二)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三)依照本条例规定在指定银行足额缴纳了保证金; (四)依照规定建立了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

  对于外国投资者,《直销管理条例》还有特殊规定。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境内投资建立直销企业,开展直销活动的,参照本条例有关外国投资者的规定办理。”该条例同时规定,“外国投资者还应当有3年以上在中国境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

  中国植物为港资企业,其百分百控股的北京高原圣果则同样未港资企业,而这两家联合投资成立的深圳高原圣果也为港资企业。但却没有资料显示,中国植物(原香港华园)和高原圣果“有3年以上在中国境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

  不过,通过收购康力,则也就无须靠了这个条件了。

  而事实上,除了具备以上条件外,还要通过各种严格的评审程序,并且还不一定拿得到。

  但如果通过暗度陈仓曲线救国,则以上条件会形同虚设,所谓的严格审批也就失去了意义。

  直销牌照审批本意是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而直销市场之乱,在于人员之乱、管理之乱,如果一家管理不规范的公司甚至是“老鼠会”公司通过收购获得直销牌照,直销牌照不但起不到保护消费者的作用,反而会成为“护身符”,更大程度上来欺骗消费者了。

  据《华夏时报》媒体报道,直销牌照的转让,同样要经过商务部批准。中国植物有关人员曾就牌照转让是否需要商务部批准及是否批准本次转让致电笔者,不过只称刚回办公室,要待会回复,但截止到现在仍未收到回复。

  如果牌照转让不需要商务部批准,那么牌照颁发的条件就会失去意义,许多不符合申报条件但有大笔资金的企业(甚至老鼠会企业)可以通过并购获得。

  如果需要商务部批准,是不是意味着商务部准许这种曲线获牌的方式呢?

  如果需要商务部批准,并且本次转让得到了批准,那么批准的条件是什么?这个很重要,现在并购暗流涌动,有了清晰的批准条件,市场也就更明白,不用偷偷摸摸。

  如果需要商务部批准,但本次转让并没有得到批准呢?如此一来,曲线救国就要回到原点了——你还得慢慢等我审核批准。

  这是一个很尴尬的问题。

  要破解尴尬,最重要的是要让直销牌照实至名归,该发的发,不该发的,即使你买了也不给你!

  期待直销牌照实至名归

  业界一直预期,直销立法以后,通过直销牌照的发放来规范直销市场。但由于获牌企业寥寥无几,更多的企业仍在无牌的情况下运作。根据法不责众的约定成俗,这使得原来的预期与现实相去甚远,获牌与否相差不失很大,直销牌照遭遇了边缘化的事实。这也使直销执法遭遇尴尬:对获牌与否的企业进行严格区分对待,会使直销牌照成为少数企业的特权;如果不让牌照成为特权,又很难很难绕过法不责众的社会心理;如果不严格区分对待,则会进一步加剧直销牌照的边缘化。在2008年要使直销牌照获得真正的区分效果,让直销牌照实至名归,必须进一步加大直销牌照发放的力度,让获牌企业数量达到一定的规模。

  继续发放直销牌照,还必须规避直销牌照“空心化”的问题。部分企业获得牌照后,市场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但很多获得牌照的企业业务停滞不前或没有新的进展。据了解,北京罗麦、广东康力、欧瑞莲等每个月的销售额仅几百万元,甚至只几十万元都不到,这无异于是对直销牌照这种稀缺资源的浪费。

  直销牌照要实至名归,最重要的是让本身稀缺的资源在市场上发挥最大的效益。市场上有不少颇具实力的企业在对直销牌照望穿秋水,如果获得牌照,则会如虎添翼,给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并促进行业的进一步发展。而对于并不具备直销实力的企业,则可少发甚至不发,才能实现发放直销牌照的初衷。

  继续发放直销牌照,另一个必须规避的问题便是对企业资质的严格审核。市场观点认为,没有获得牌照的企业并不全是不好的企业,获得直销牌照的企业也并不全是优质的企业。最明显的是沈阳某企业,在获得牌照之前,连沈阳的出租车司机都知道这家企业有问题,令人大跌眼镜的是,这家企业依然获得了牌照;令人继续跌眼镜的是,这家企业直销业务不但没有得到开展,反而利用直销牌照做护身符,弄出了个不小的风波。风波甚至波及到了要不要对内资企业发放直销牌照的讨论。

  是否因为沈阳这家企业的风波就不要给内资企业发放直销牌照呢?这是典型的因噎废食。首先,该企业并不代表内资企业的普遍状况,反而是个个案而已,市场上有不少优质的内资企业,我们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其次,该企业的风波并不是因为直销牌照引发,其发展轨迹决定了不管是否有直销牌照,都是同样的结局。

  该企业反而给了一个警示:直销牌照只有发放给真正具备资质并且有能力经营好直销业务的企业,直销牌照才是真正的实至名归。

  如果不能使牌照实至名归,市场这只无形的手便会出来调节,包括并购的手段——一切均有可能。

来源:九方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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