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非法传销涉案270万 判有期刑罚款百万
http://www.dsblog.net 2008-09-13 10:31:21
本报讯 两人非法销售丰胸、胶原蛋白等保健品,涉案者达百余人,经营数额高达270万余元。
记者上午获悉,丰台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并处巨额罚金(见表格)。
2006年9月至10月间,陈福明、马淑英伙同周某(另案处理)等人,在丰台区六里桥,非法销售丰胸、胶原蛋白等保健品,致使百余人参与,经营数额高达270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福明、马淑英伙同他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进行变相传销,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被告人获刑情况
陈福明(化名) 非法经营罪 有期徒刑2年 罚金300万元
马淑英(化名) 非法经营罪 有期徒刑1年6个月 罚金280万元
<<
1
>>
来源:法制晚报
相关报道
- 国际直销监管研讨会在京举行:完善立法打传
- 北京罗麦全面整顿 谷峰:控制速度 规范市场
- 北京鑫尊投资公司在烟台被查 涉嫌非法传销
- 玫琳凯“春蕾助学” 为品学兼优学生创福利
- 北京“久久元生液”传销案领导者获刑7年
dsblog.net推荐
- ·山东益宝斩获"年度品牌影响力企业"
- ·宝健30周年精英游即将梦幻启程
- ·无限极中式延衰方案再获国际学界认可
- ·完美荟新固发防脱洗发露新品上市
- ·荣格最新产品大全发布
- ·福能源好医生固正大同国医馆正式开业
- ·和治友德荣登“中国创新品牌500强”
- ·太阳神38周年庆暨市场发展规划会落幕
热门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