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丰台法院判非法传销主犯被罚三百万元
http://www.dsblog.net 2008-09-15 11:59:29
53岁的江苏人陈福明与42岁的吉林人马淑英 (均为化名),伙同他人以高额返利为诱饵非法销售丰胸、胶原蛋白等保健品,涉案百余人、经营数额高达270万余元。近日,丰台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陈福明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判处马淑英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80万元。
<<
1
>>
来源:竞报网
相关报道
- 国际直销监管研讨会在京举行:完善立法打传
- 北京罗麦全面整顿 谷峰:控制速度 规范市场
- 北京鑫尊投资公司在烟台被查 涉嫌非法传销
- 玫琳凯“春蕾助学” 为品学兼优学生创福利
- 北京“久久元生液”传销案领导者获刑7年
dsblog.net推荐
- ·绿之韵2025年三季度总结会举行
- ·福瑞达生物亮相CBE山东巡展
- ·东阿阿胶荣获“金牛最具投资价值奖”
- ·USANA葆婴获特殊食品大会“健康传播奖”
- ·安利(中国)重庆分公司临时搬迁通告
- ·无限极养固健x萃雅的私享盛宴举行
- ·康宝莱会发布蛋糕预拌粉
- ·圃美多乐活幸福家说明会三城联动
热门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