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枫被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传销行为
http://www.dsblog.net 2008-10-07 09:15:33
(武侯法 四川新闻网记者 曾燕伶) 四川新闻网记者10月6日获悉,成都市武侯区法院日前审结了一起传销案,一名湖北某传销公司在川的总经理被判入狱一年半,并处罚金十万元,其涉案的传销物品也全部被予以没收。
据介绍,传销人员梁丽在2003年以每份1370元的价格购买了湖北孝感林枫公司三份产品,并加入到这一传销网络。2005年6月,经与林枫公司多次磋商后梁丽在成都设立了一家林枫专卖店,主营西服和保健品等物。自任专卖店经理的梁丽,也摇身变为林枫公司设在四川的传销网络最高层。
“梁丽以经理身份四处拉人加入传销组织,向受害人宣传通过传销网络能够获得巨额利润。”成都市武侯区检察院检察院方面告诉记者,其实梁丽所设的专卖店仅是一个幌子,她实际上一直在从事传销活动,前后共通过收取服务费和发展下线获利近十万元。
日前,林枫公司的经营行为被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传销行为,成都警方也很快挡获了按照林枫模式开展传销的梁丽,并在专卖店里查获百余套服装。最终,法院依法以非法经营罪名梁丽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
<<
1
>>
来源: 四川新闻网
相关报道
- 林枫四川最高代理人被判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 中国十大传销案之一开庭 非法经营7.6亿
- 林枫董事长刘武彪获得亚洲品牌终身成就奖
- 林枫看准机会树品牌 借亚洲品牌小姐秀企业
- 林枫看准机会树品牌 借亚洲品牌小姐展示企业


dsblog.net推荐
- ·天狮【八新八全】战略发布
- ·安利亮相2025中国净水行业博士论坛
- ·国医大师施杞与春芝堂的骨健康守护之路
- ·USANA跨境购平台暂停服务
- ·三生专访|鲁可发:谁说60后来不及
- ·【越健康•悦完美】走进福建赋能八闽大地
- ·康宝莱两款产品分获两项大奖
- ·美容化妆品领域 安然再添两项耀眼勋章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