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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与传销是一回事吗?传销有何法律责任?

http://www.dsblog.net 2008-10-14 08:46:22

  你来信说,你妹妹到一家公司应聘时,被要求先交纳上千元的入门费,才能作为直销员从事直销活动,并说一年干好了就可以赚几万、十几万元。你问:直销与传销是一回事吗?传销有何法律责任?

  可以肯定地说,直销与传销并不是一回事。 《直销管理条例》第3条第1款规定:“本条例所称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而且,其第14条还规定:“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发布宣传直销员销售报酬的广告,不得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作为成为直销员的条件。”可见,假设你妹妹从事的是直销员工作,那么,该公司收取入门费也是违法行为。

  关于传销,《禁止传销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具体的传销行为规定在第7条,即:“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按照这个规定,该公司要求你妹妹先交纳入门费作为直销员的资格,涉嫌传销。

来源:解放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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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共9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 第9楼, 1045210762@qq.com 2009-09-15 15:50:29   投诉 支持(509)
    请问沈阳新生活是直销还是传销 请指点
  • 第8楼, 2009-08-04 10:34:39   投诉 支持(310)
    陈东方从瓜拿纳,嘉峻,隆力奇,到珠峰每一家都以短暂炒作被老板抛弃,但是每到一地都发誓是最后一站,今天又忽悠三生了,真是直销界的大笑话!请准备追随他的朋友们打听一下他这几年的经历,就会知道这个一天到晚说假话包装自己的人的道德品质有多卑劣!当然,我们可以预见,很短的时间他又会原形毕露,又会跑到另外一家说是最后一站。可悲的是一贯精明的黄金宝董事长被他的谎言迷惑,许诺他这样的小人当三生的顾问,真是行业的奇耻大辱!
  • 第7楼, aaaa 2009-07-10 23:07:16   投诉 支持(371)
    中国在这方面应该重新考虑直销问题了,真正的好直销公司,必须的有网络,下线。要不怎么干。
  • 第6楼, 思索 2009-05-04 16:44:04   投诉 支持(382)
    有人能告诉我吗? 优丽安来公司能做吗?
  • 第5楼, 2009-04-30 16:56:49   投诉 支持(355)
    中韩合资沈阳新生活是传销吗?那是直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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