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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生活悲惨 长大后钻进钱眼搞传销被抓

http://www.dsblog.net 2008-11-12 08:54:50

  滕州市公安局监管大队管教民警尽心、尽职、尽责开展谈话教育工作,11月10日,通过对因非法经营罪被羁押的刘某进行谈话教育了解到她加入传销组织的原因,并希望其他人一定要擦亮眼睛千万莫被传销“迷了眼”,现在她别说照顾母亲了,连自己都顾不上了。

  26岁的刘某是广东市阳江市人,自幼上学,初中毕业后就出来闯荡社会,后来嫁给了做小生意的丈夫。在刘某年少时候,父亲喝了酒就狠命的把巴掌、凳子、木棍向母亲身上招呼,心疼母亲的她非常痛恨自己的无能和无助,在她幼小的心灵里一点一滴密密的织满了仇恨,并蔓延到身体的每一个毛孔。父亲一次次酒醉打人后,这情景仿佛是一幕永远演不倦的戏,贯穿了她的整个童年,也是在小时候起,她就发誓要赚钱,赚很多很多的钱,然后把母亲接出老家,离开父亲的身边,自己照顾母亲过安静安全的生活。

  刘某嫁人后随丈夫做生意,也没有赚下多少钱,每每想起父母,就想起自己的誓言。10月份,她的丈夫听人说在滕州搞传销很挣钱,让交3000元钱,就可以买一套娇妃化妆品,她随丈夫在滕州市某街道办事处某村租房住。传销组织共分五个级别,会员、推广员、培训员、代理员、代理商,发展下线到一定比例自动升级,按级别差额提成,同时奖励不菲奖金。刘某虽始终没有见过化妆品,但在钱财的迷惑下,她渐渐越做越顺手,“我讲课是为了让他们相信参加传销组织能挣钱,能短时间内达到发财致富目的,以便让他们尽快的加入传销组织成为我们的下线,我升级了,提成就更多了。主要目的是向会员灌输短期暴富的思想,加入传销组织,还用国家扶贫来引诱。不同的人讲产品功能、奖金分配、成果分享、利益提成……可是做了那么久我始终没有见到一分钱。”刘某通过滕州市看守所管教民警的耐心教育以及看守所组织的法律知识宣讲才认识到传销组织是违法的,传销活动是国家禁止的。但是刘某自己却被“虚拟”的钱冲昏了头脑,钱一分都没有拿到,却硬生生的把自己“传销”进了看守所。

来源: 枣庄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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