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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传销法》

http://www.dsblog.net 2006-01-25 17:05:50

    1.任何招收传销商的广告或有关通告文件必须包括以下细节:传销组织开业日期,该组织发起人的名称、地址,所销售产品的描述、传销商的身份,预知规则。
    
    2.收益应当合法地依赖销售经营。
    
    3.必须和传销商签订书面合同单,并且给传销商一张两联合同单保存,合同单中某些项目必须被包括,例如下述项目内容:传销商拥有14天内向传销组织退货而不受处罚的权力。
    
    4.传销组织发起人收取下列费用是非法的:
    
    ①新加入者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七天之内,向传销组织支付的参加费超过75英磅。该合同上收取的费用是根据向新加入者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而确定。这种提供产品和服务收取费用的合同是根据该传销组织的销售计划而实施。
    
    ②根据提供的产品价格收取押金。
    
    ③没加解释而收取训练工具费用,即没有向新加入者解释:该工具可以买,也可以不买。工具费的数额也应该被清楚说明。
该法于1990年重新修订并作为英国《公平贸易法》第11条正式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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