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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市长发表打击非法传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http://www.dsblog.net 2008-12-09 08:52:53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安排部署当前打击传销集中行动,建立完善打击传销长效机制。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进一步增强打击传销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从1998年国务院明令禁止传销活动以来,我市打击传销工作已经开展了10年时间。10年来,工商、公安机关、各乡镇政府以及基层组织采取积极措施,狠抓责任落实,使我市的打击传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据工商部门统计,2006年以来,全市累计遣散传销人员800多人,查处传销窝点20多个,解救在校大学生及其他受骗群众10多人。据介绍,近期全国传销活动依然十分猖獗,且不断变种。传销活动在我市也时起时伏,我们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决不可掉以轻心。为彻底消除隐患,市政府决定,由政府牵头,以公安、工商为主要执法力量,再次组织一次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执法行动。
  目前传销违法活动呈现一些新特点。一是传销违法活动与互联网结合得更加紧密。传销组织从人员招募、产品销售、酬金发放等各个环节实现了网络化。二是顽固性强、组织更加严密。一些多年从事传销的骨干分子,虽屡遭打击仍不思悔改。传销组织化整为零,对传销人员进行行为限制和精神控制。三是违法手段更加隐蔽。传销组织往往打着“直销”、“连锁经营”等幌子从事传销活动。四是暴力抗法时有发生,对抗执法的手段不断翻新。新加入人员上的第一课就是如何应对工商、公安机关的检查。五是诱骗群众异地从事传销呈上升趋势。针对传销活动新特点,我们务必要充分认识打击传销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加大打击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铲除这一危害社会、危害群众的“毒瘤”,维护全市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领导,突出重点,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一是继续完善“政府统一领导,公安、工商为主,各方联合行动,发动群众参与,舆论积极推动”的工作格局。我在这里再一次强调,各乡镇政府是打击传销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充分采取各种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例会、督查、报告等制度,总结推广经验,切实保证打击传销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打击传销工作进行检查。
  二是打、防、控结合,标本兼治,建立健全打击传销长效机制。就全市工作来讲,第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属地管理”责任制。详细分解任务、目标、责任到单位和个人,确保达到有具体目标、有任务分工、有考评办法、有奖惩措施,充分调动各级特别是基层干部、群众打击传销的积极性。第二,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市、乡镇、社区(村庄)三级打击传销区域协作机制。及时通报信息、移送线索、协查案件,组织区域联合打击行动,防止传销人员此地被驱散,又在彼地聚集复燃。第三,充分发挥110、12315等举报网络作用,对投诉举报情况进行梳理,及时发现传销案件线索。第四,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处置传销突发事件预案。对涉案人员较多的重大传销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处置传销突发事件预案,妥善处理,及时上报,严防上当受骗群众因情绪激动而上访,甚至围堵和冲击国家机关等群体性事件发生,确保社会稳定。
  三是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要集中力量,重点打击五种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即“拉人头”传销、利用互联网传销和假借“直销”名义从事传销的行为;为传销活动提供房屋、仓储、经营场所等便利条件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利用传销非法集资诈骗、暴力抗法行为。要对重点地区加强日常监控,重点地区是都市村庄和城乡结合部,传销分子十分狡猾,总是想方设法逃避打击,哪个地方管得松,传销活动就向那个地方蔓延,什么时候工作懈怠了,它就趁机滋长,甚至泛滥。
  三、加强配合,综合治理,形成打击传销的整体合力
  目前,传销呈现出了顽固性、猖獗性、复杂性和危害严重性的特点,传销的主体虚拟化、人员成分复杂化、传销手段多元化。传销 “经济邪教”特征凸现,与社会对抗加剧,已成为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只靠单个部门打击传销力所不及。因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团结合作,形成合力,确保打击传销活动取得实效。公安、工商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做好案件查处、铲除窝点、抓获头目、摧毁网络、信息沟通、宣传教育等工作中的协调和组织作用。尤其需要强调的是,对于传销行为,公安、工商都有接受举报、进行处置的权利和义务,本着“谁先接到举报、谁受理、谁立案查处、另一个部门派人配合”的原则,不管是谁,接到举报,必须受理,一查到底,并依照各自职责分别依法对传销行为予以认定。在案件调查后,依法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移交主管部门处理。市综治办要按照上级规定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目标,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商务、工商部门要依法规范直销企业网点的直销行为,坚决取缔打着以直销名义从事传销和直销企业违规从事传销的行为;交通、民政要在遣返传销人员,临时安置被骗人员方面按照公安、工商部门要求提供协助。总之,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政府工作部署,根据各自职责和有关法律规定,搞好分工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四、搞好宣传教育,加强源头预防,提高全社会防范抵制传销意识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特别是新闻宣传单位,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国家禁止传销的法律法规,提高人们识别传销、避免受骗的能力。针对目前少数本地籍传销分子不断诱骗农民前往外省传销的新情况,各乡镇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引导广大农民勤劳致富、遵纪守法,不要轻信传销组织“轻轻松松挣大钱”的谎言,防止上当受骗。
  五、积极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庄)、无传销校园”活动
  由乡镇政府牵头,派出所、工商所、村委会、居委会团结合作,依托社区(村庄),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群众力量,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无传销村庄”活动。一是建立打击传销互动机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实行群防群治群管。二是建立打击传销信息机制,在各个社区(村庄)建立“信息平台”,把社区(村庄)内出租屋、宾馆、饭店、常住人员、外来人员基本信息登记造册。执法部门通过“信息平台”,迅速进行排查并制定行动方案,捣毁传销窝点,清理传销人员,抓捕传销头目及骨干分子。三是建立宣传教育机制,开辟宣传栏、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使群众深入了解传销的危害。四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市政府和乡镇之间、乡镇和村(居)委会之间、公安分局和派出所之间、工商分局和工商所之间要签订目标责任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哪一级、哪一个部门出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
  同志们,传销损害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破坏的是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的是社会稳定。做好打击传销工作,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任务艰巨,意义重大。让我们以这次集中行动为契机,齐心协力,真抓实干,全面完成打击传销各项任务,推动市场经济秩序继续好转,促进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各项社会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

来源:偃师市整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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