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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非法传销头目被劳动教养一年

http://www.dsblog.net 2008-12-29 14:05:08

  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讯(记者 霍雷 通讯员曹会龙)21岁的严某是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自今年6月份以来,严某操控另外几人,在铜山新区进行非法传销活动。严某是每堂课必到讲台演讲的“老师”。12月10日,严某被铜山新区派出所民警抓获,前天被批准劳动教养一年。这是徐州警方第一起利用劳动教养手段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案例。

  解救受骗者抓住传销头

  今年12月10日,铜山新区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外地男子李某的报警,称其被一些传销人员控制了人身自由,希望民警将他解救出去。民警迅速在铜山新区一居民房内找到了报警人李某,并将其解救出来。

  据李某介绍,他家住河南开封,今年12月初,他被朋友以介绍工作为由骗至铜山新区进行传销活动,后被传销人员严某、丁某等人控制了人身自由。在李某的指认下,民警将严某、丁某等6名传销骨干带回派出所讯问。

  21岁男子成主讲“老师”

  21岁的严某是山东省泰安市人,今年6月份,他与来自重庆的丁某纠集在一起,在铜山新区进行非法传销活动。后来,严某成为传销组织中的“主任”级人物,丁某与其余4名传销人员均系组织中的“业务员”,几人均受控于严某,听从严某的安排和调遣,并控制新加入成员的人身自由。

  更令民警感到惊讶的是,严某虽然只有21岁,却是这个传销团伙的主讲“老师”,每天早、中、晚3节课都由他主讲,一讲就是几个小时。这个团伙的20多名成员经常改变授课地点,过几天就换一个地方。

  教唆他人被劳教1年

  据民警了解,被严某等人骗来的多是20来岁的年轻人,这些人来自河北、河南、山东、宁夏等地,一般都是无业人员或刚毕业的大学生。传销团伙中的“业务员”将这些人员骗到徐州后,就把受骗者的银行卡、现金、手机等物扣留,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然后,这些新人就会被安排到传销窝点上课洗脑,继续行骗。

  12月11日,因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铜山新区派出所决定给予严某行政拘留15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给予丁某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由于严某不但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而且还教唆手下人员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按照《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过徐州市劳教办批准,前天,决定对严某劳动教养12个月。据悉,这也是徐州警方办理的第一起利用劳动教养手段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人员的案例。

来源:都市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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