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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后工作难 细说万里大造林案件的前前后后

http://www.dsblog.net 2009-01-22 09:25:24


  记者:什么小动作?
  范新义:有一次审讯完了,陈相贵提出要单独跟我谈,我答应了。当我们俩单独谈话时,陈相贵说,你放我一马,大恩不言谢。他是想要收买我。在审讯时,陈相贵坚持说万里大造林公司有功无过,当我和他单独谈话时,又要让我放他一马,这个人阴的阳的都会玩儿。在具体事实上他又很能狡辩。比如,我们问及那5架飞机的事时,他就说,对呀,我买的就是报废飞机,这我知道,是他们没有给我办好延期手续,反正总是有说法。刘艳英呢,相对来说对案子的一些具体事实,还是愿意承认的。
  记者:陈相贵在电视连续剧《刘老根》和《圣水湖畔》中都扮演过角色,你是否觉得这对他的骗局也起了很大的作用?
  范新义:陈相贵在《刘老根》里演的是马书记,在《圣水湖畔》中直接就成陈书记了。其实这是陈相贵花钱买的这两个角色。我们也曾经问过陈相贵为什么要投资电视剧,对于这件事,他倒是直言不讳。他说这好啊,老百姓一看我是电视剧里的马书记、陈书记,在电视上我都是领导形象、正面形象,这肯定对我卖林子有帮助呀。在电视剧中出演角色,实际上就是陈相贵在包装自己,后来也确实起了很大的作用。
  记者:现在看,万里大造林案主要使用了哪些骗术?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被骗?他们的骗术很高明吗?
  范新义:一审法院认为,陈相贵等人以“托管造林”为名,使用虚假宣传手段从事传销这种非法经营犯罪活动。万里大造林这种传销活动的隐蔽性和伪装性非常强。也就是说,他们有树,也有些管护人员,所以有些老百姓认为万里大造林不是玩空手道的。但是要命的是,到了2007年,买林子的人已经没多少了。没有人买他们的林子了,资金链就快要断了。到警方立案时,万里大造林公司的账面上只剩下1.89亿元了,已经维持不了多长时间了,根本无法给购林群众兑现投资和回报。专案组就搜集到的证据曾经提请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对万里大造林公司的宣传行为和营销行为做认定。经过认真研究,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认定,万里大造林公司的广告宣传夸大其辞,已经构成“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其总公司、分公司的营销活动属于团队记酬的传销行为。
  记者:在你们的侦查过程中,内蒙古林地附近的人怎么看这个万里大造林? 
   范新义:我们接触过一些科尔沁当地老百姓。这些地方租出去的一般都是荒地、沙地,专业上称为荒漠化草原,什么也种不成,什么也长不好,租金极其低廉。当地的老百姓自然愿意把这样的草场租出去、挣点钱。此外,万里大造林公司的林地也需要用工,当地农牧民又可以挣到一笔工钱。所以,当地许多老百姓还是很愿意给万里大造林公司打工的。可是,为什么许多当地人不买万里大造林公司的所谓速生林呢,因为他们几代人都在这个地方生活着,知道在这里栽树根本不可能有那么高的回报,认为陈相贵搞的这个速生林投资神话实在是个笑话。也正因为如此,在万里大造林案的3万多购林者中,内蒙古只有451人,全通辽才有20多人。如果这真是一个发财致富的好机会,当地老百姓早就抢着进入了。
  
  何庆魁变来变去
  
  记者:案发后,专案组一直紧紧盯着何庆魁,要求他退出所收款项,这是否说明何庆魁在这个大骗局中起的作用很关键?
  范新义:法院已经对万里大造林陈相贵、刘艳英等人非法经营犯罪案件作出判决,认定陈相贵等人以“托管造林”为名,利用虚假宣传手段从事传销这种非法经营活动,已经构成犯罪。何庆魁作为陈相贵、刘艳英的合伙人、公司副董事长,始终负责参与万里大造林宣传这一块儿。何庆魁搭文艺台,陈相贵在上面唱“托管造林”大戏,不少老百姓被忽悠进去了。在其活动前期,他按比例提取利润分成,后期提成名义上改为代言人报酬,但是实质都是分赃、获取非法所得。我们于2007年8月22日、23日先后抓获陈相贵、刘艳英之后,何庆魁又是第一个跳出来活动,以副董事长的身份向万里大造林公司人员发表公开信,替陈相贵、刘艳英鸣冤叫屈,并且言称“相贵、艳英,哥惦记你们,家里事有我你放心”。何庆魁对自己的行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其非法所得必须全部退出。
  记者:你与何庆魁有过多次接触,你觉得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范新义:2008年3月,我们第一次在北京找到何庆魁谈话时,他首先不承认自己的收入是非法所得;第二,他说这900多万元也不是他一个人拿了,辩解说他拿的钱,这笔钱干了啥,那笔钱干了啥等等。我记得有一笔钱是30万,他说把这笔钱捐给老家山东办学了,做好事了。还有一部分钱是高秀敏拿走了,可是高秀敏已经去世了。过了一段时间以后,他接受媒体采访时,还表现出了很男子汉的气派,公开表示高秀敏拿走的那部分钱他也要替她退还。之后不久,我们又通知他到呼和浩特市,问及他要替高秀敏退款的事情时,他又不认账了,说高秀敏拿走的钱不能由他来承担。最后,我们把高秀敏拿走的钱和那笔办学钱,以及还需要核实的钱剔除后,要求他退款488万,当时他写下承诺书,表示在两个月之内全部还清。回到北京后的不长时间,他又给我们打来电话说:我一个月就能还清。结果呢,两个月后,他一分钱也没退还。截止到现在,他一共拿来了50多万现金、两台汽车以及吉林省松原市一套房产的房本,这些东西还未评估呢,加起来也就一百八九十万吧。他就是这样变来变去的。
 
  最大限度降低购林群众的损失
   
  记者:通过此案,你觉得当前有些名人明星给一些企业或者产品做广告代言的现象是否存在问题?
  范新义:代言活动应该分清合法与非法,这里面问题很多。有些名人明星在做广告代言时,拿了巨额报酬后却对广告代言产生的严重后果不管不问,根本没有责任感,完全不负责任。他们这样做,必然要受到法律追究和道德谴责。
  记者:万里大造林公司骗取的近13亿资金都流向了哪里?
  范新义:司法审计结果表明,有四五个亿用在租地、造林等生产经营方面了,这其中有一部分实际是销售提成费用,但是被列入生产费用项目中了;两个多亿在销售环节中作为提成款被各层级销售人员提走了;用于广告宣传5000多万,还有相当一部分资金被陈相贵、刘艳英等高管人员转移占用,最后就剩下1.89亿元。
  记者:如今,陈相贵、刘艳英等10人虽然已经被判刑,可是数万名受骗者的血汗钱已经很难全部追回了。
  范新义:查办万里大造林陈相贵、刘艳英等人非法经营案件,是为了打击经济犯罪,及时解除非法集资活动给国家经济金融秩序安全造成的重大隐患,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现在案件善后处理工作已经启动,这方面的工作量比侦办案件本身要大得多。目前,警方正在继续全力追缴相关涉案资金,最大限度地降低购林群众的经济损失。

来源:呼伦贝尔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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