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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传销组织关35天 女子向窗外扔求救字条获救

http://www.dsblog.net 2009-12-16 09:36:11

  先是骗进传销组织,再限制其人身自由,威逼其缴纳入门费,传销窝点大多通过这三步来进行传销活动的。

  不过,求救字条先后两次曝光了传销窝点,目前,全市对今年的5名传销人员以非法拘禁罪判处了有期徒刑。

 

  求救字条丢窗外

  好心路人报了警

 

  东城主山大塘兴塘街15号501房内,被关起来的余娟不知自己身在何处。

  因为她不愿意加入传销组织,被传销窝点的非法传销人员秦现明、李林生限制了人身自由。在被关了35天后,7月7日这天,她偷偷往窗外扔了个求救字条。

  幸运的是,余娟的纸条被过路人拾到,并报了警。当晚8时,余娟和另外一名被限制自由的女孩石海燕被警方解救。秦现明、李林生被抓获归案。近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下达了刑事判决书:秦现明、李林生因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非法拘禁并施暴

  被判两年零两个月

 

  今年2月,李林生在位于万江的教育路6号楼502房的传销窝点,逼迫一名被骗者交钱加入传销组织。

  就在这个传销窝点,2月3日,曾彩也被一名传销人员骗进来。传销人员张可林、胡页青、巫利民强迫其加入“长城体系网络销售”,令曾彩没有想到的是,当她拒绝加入后,张可林对她拳打脚踢。

  被关了两个星期后,曾彩的求救小字条帮了她,胡页青、巫利民和张可林被警方抓获。

  因为非法拘禁,胡页青被判一年零十个月、巫利民被判了一年零八个月;而张可林被判两年零两个月。

 

  被骗后请大声呼救

  行为千万别过激

 

  在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查获的传销窝点来看,有不少是被困人员在纸币或纸条上留下求救信息引起路人注意而被解救的。

  市打传小组的工作人员也对市民作出提醒:如果不慎被“招聘”人员带入了出租屋而非正规的营业场所时,应该坚决要求离开,并大声呼救、引起周边人的注意,但千万不要采取跳楼等过激举动。

来源:东莞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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