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重阳传销手法 卖虚构“股票”骗得515万
http://www.dsblog.net 2006-05-23 11:08:34
    据《广州日报》报道,老爸非法建公司,儿子入伙骗钱财,私印“即将境内、外上市的‘重阳生物’股票”骗人认购,两年间共有139人上当。昨日上午,这起被控非法集资515万元的“重阳科技特大传销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月9日公安部在京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此案被列为打击传销犯罪“鲁剑”行动中由公安部重点督办的12起大案之一。
    
指控实录高科技股份公司竟是非法设立?
                  
现年53岁的陕西武功县人颜峰辉是本案第一被告,案发前系西安重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重阳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裁,拥有研究生文凭;其26岁的儿子颜喜龙是第二被告,他学历虽不及乃父高,但年纪轻轻就当上了重阳公司广州办事处的负责人。昨日同时过堂的另一被告谢明则负责广州办事处的财务工作。
                  
据了解,由原陕西省重阳制药厂改制而来的西安重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注册资本5850万元,主要从事生物制药、中药制剂的生产和开发,并披上了高科技企业的外衣。
                  
检察机关指控,颜峰辉于2000年同包括其儿子颜喜龙在内的4人共同发起成立了西安重阳公司,但实际上成立筹资过程全由颜峰辉一手策划,他将钱借给其余4人,用以“筹资认股”,其中光“借”给其儿子就达800万元。随后,西安重阳公司得以成立。检察机关认为,颜峰辉采用了欺骗手段,并使用了伪造的签章,因此,该“股份公司”的成立属于“非法”。
                  
用传销手法卖私印股票骗得515万
                  
另据指控,2002年5月,在未取得证券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颜峰辉成立了西安重阳公司广州办事处,由其子颜喜龙负责。“虎父无犬子”,颜喜龙深得父亲“真传”。2002年至2004年间,拥有西安重阳公司一部分股权的颜喜龙,把其中的一部分股权非法转换成股票,其后,颜氏父子伙同谢明以西安重阳公司广州办事处的名义,对外宣称拥有西安重阳公司450万股名为“重阳生物”的股权,而“重阳生物”股权即将在境内和境外上市,并许诺购买该股权将获得高额回报,继而以45%的高提成招聘一批专门从事传销活动的人员,以传销的手法,骗取广州地区群众认购并不真实存在的股权。据查,共有刘某、孙某等139名被害人的515万余元的“投资款”落入颜氏手中,而被骗对象多为离退休老年人。
                  
据了解,颜喜龙将部分骗得的款项用于投资酒楼以及广州君豪投资公司,谢明则于2003年来到颜喜龙出资的君豪公司任部门主任———而这家广州君豪投资公司正是西安重阳公司的主要股东之一。
                  
法庭直击囚衣“颜总”竟挑战法庭
                  
昨日庭上,被告席上的颜峰辉尽管已身着囚衣,气焰却依然“不减”,多次不配合法庭讯问,被法官以“不要挑战法庭”加以警告。
                  
检察官问:“在成立公司的5人筹委会里你起什么作用?”
                  
颜峰辉答:“我该起什么作用就起什么作用!”
                  
检察官又问:“成立公司时的章是你盖的吗?”
                  
颜峰辉又答:“是谁的章谁盖!”
                  
检察官提醒:“你要老实回答问题!”
                  
颜峰辉竟反问:“你这样问我我就这样回答你,没错吧?”
                  
检察官问:“你是公司法人代表,又是研究生,应该知道《公司法》吧,你无权私自印刷股票的,这你是清楚的吧?”
                  
颜峰辉回答说:“另外四个发起人有股权,我印股票就是给他们一个凭证。”
                  
检察官驳斥:“你不懂股权和股票区别吗?”
                  
颜峰辉无言以对。本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指控实录高科技股份公司竟是非法设立?
现年53岁的陕西武功县人颜峰辉是本案第一被告,案发前系西安重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重阳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裁,拥有研究生文凭;其26岁的儿子颜喜龙是第二被告,他学历虽不及乃父高,但年纪轻轻就当上了重阳公司广州办事处的负责人。昨日同时过堂的另一被告谢明则负责广州办事处的财务工作。
据了解,由原陕西省重阳制药厂改制而来的西安重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注册资本5850万元,主要从事生物制药、中药制剂的生产和开发,并披上了高科技企业的外衣。
检察机关指控,颜峰辉于2000年同包括其儿子颜喜龙在内的4人共同发起成立了西安重阳公司,但实际上成立筹资过程全由颜峰辉一手策划,他将钱借给其余4人,用以“筹资认股”,其中光“借”给其儿子就达800万元。随后,西安重阳公司得以成立。检察机关认为,颜峰辉采用了欺骗手段,并使用了伪造的签章,因此,该“股份公司”的成立属于“非法”。
用传销手法卖私印股票骗得515万
另据指控,2002年5月,在未取得证券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颜峰辉成立了西安重阳公司广州办事处,由其子颜喜龙负责。“虎父无犬子”,颜喜龙深得父亲“真传”。2002年至2004年间,拥有西安重阳公司一部分股权的颜喜龙,把其中的一部分股权非法转换成股票,其后,颜氏父子伙同谢明以西安重阳公司广州办事处的名义,对外宣称拥有西安重阳公司450万股名为“重阳生物”的股权,而“重阳生物”股权即将在境内和境外上市,并许诺购买该股权将获得高额回报,继而以45%的高提成招聘一批专门从事传销活动的人员,以传销的手法,骗取广州地区群众认购并不真实存在的股权。据查,共有刘某、孙某等139名被害人的515万余元的“投资款”落入颜氏手中,而被骗对象多为离退休老年人。
据了解,颜喜龙将部分骗得的款项用于投资酒楼以及广州君豪投资公司,谢明则于2003年来到颜喜龙出资的君豪公司任部门主任———而这家广州君豪投资公司正是西安重阳公司的主要股东之一。
法庭直击囚衣“颜总”竟挑战法庭
昨日庭上,被告席上的颜峰辉尽管已身着囚衣,气焰却依然“不减”,多次不配合法庭讯问,被法官以“不要挑战法庭”加以警告。
检察官问:“在成立公司的5人筹委会里你起什么作用?”
颜峰辉答:“我该起什么作用就起什么作用!”
检察官又问:“成立公司时的章是你盖的吗?”
颜峰辉又答:“是谁的章谁盖!”
检察官提醒:“你要老实回答问题!”
颜峰辉竟反问:“你这样问我我就这样回答你,没错吧?”
检察官问:“你是公司法人代表,又是研究生,应该知道《公司法》吧,你无权私自印刷股票的,这你是清楚的吧?”
颜峰辉回答说:“另外四个发起人有股权,我印股票就是给他们一个凭证。”
检察官驳斥:“你不懂股权和股票区别吗?”
颜峰辉无言以对。本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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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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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楼, 憨牛 2006-12-20 15:43:54 投诉 支持(670)颜喜龙非法卖虚构股票,骗了139名离退休老人的养老钱,望法官尽快判他把钱还给139名老人,以平民之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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